弘一法师,俗名李叔同,生于天津,圆寂于泉州,是中国近现代佛教史上的一位高僧。
弘一法师的这句话不无道理:语言是传达感情的工具,也是沟通思想的桥梁。
正所谓“一句话能把人说跳,一句话也能把人说笑。”一个人要想在生活中应对自如,就应该言语谨慎。
弘一法师告诫我们:不会说话易招惹祸患,熟记七个技巧,受用无穷!
一、“闲谈莫论人非”才是君子之道
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
“一个人独自静坐的时候,要经常反省自己的过错;和别人聊天闲谈的时候,不要谈论别人的是非。”这个道理我们已经很熟悉,弘一法师对此理解比常人更深刻。关于“闲谈莫论人非”,看看弘一法师的理解和做法。
《南山行事钞记》中这样的警训:“推直于人,引曲向己;常省己过,不讼彼短。”弘一法师对此是严格遵守,虽然他德行高尚,修为日进,声望很高,但是他对自己的要求却更加严格,从不轻易议论他人是非。他既这样严于律己,也是这样训导别人的。
既然弘一法师教导我们 “闲谈莫论人非”,那么,我们有意见和想法时应该怎么办呢?其实,很简单,一定要当面说出来。
二、指出别人的过错也有尊重
愧之则小人可使为君子,激之则君子可使为小人。
这句话是弘一法师引用明代的吕新吾的,意思说:指出别人的过错要能够使他从心底里感到惭愧,这样小人也可以成为君子;如果指出别人的过错采用过激的方法,君子也会变成小人。
面对犯了错的人,我们应该怎么做?常人的做法是:上来把对方大声训斥一顿、骂一顿,批得体无完肤,直至对方无话可说为止。
岂不知,这样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本来你的初衷是好的,指出别人的错误,帮助别人来改正错误,可是,由于你的这种过激的方式,别人不但不会感激你,而且会对你产生怨恨,因为这种过激的方式严重损害了他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你的过激行为,致使他根本无法认识错误,别谈改正错误了,因而他还会继续犯这种错误。
弘一法师因而劝诫我们,不要做“激之则君子可使为小人”的事,那么怎样做呢?大师强调,要掌握方法,做“愧之则小人可使为君子”的事。
三、使用过激的言辞要慎重
激之而不怒者一定有大量,必有深机。
“用过于激烈的言语对待别人,而那个人却不动怒,那么这个人如果不是胸怀特别宽广的话,就是极有心机。”
弘一法师提醒我们:使用过激的言辞时一定要小心,因为你所面对的可能是心胸宽广的人,也可能是极有心机的人。
当然,如果是胸怀宽广的人,就不要紧,因为他不但不会生气,而且还会改正自己的错误。
如果遇到极有心机的人,你就很危险了,他们即便表面上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其实心里却对你恨之入骨,总是在寻找机会来报复你。
因此,我们在使用激烈的言辞的时候,要把握好尺度,否则容易惹祸上身。
四、评论别人要带着几分厚道
论人须带三分浑厚。非直远祸,亦以留人掩盖之路,触人悔悟之机,养人体面之余,犹天地含蓄之气也。
这句话的意思:在评论别人的时候要带三分的厚道。不要太直接就能远离祸端,应该给人留有掩盖之路,触动人的心理让他产生悔悟之意,要给人留有足够的体面,胸怀要像天地含蓄各种之气那样宽广。
生活中,有的人常常犯这样的毛病:在评论别人的时候,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看问题,从来不愿意换位思考,总想找出别人的毛病。找出别人的毛病之后,又极力夸大这个毛病,把小毛病说成大毛病,把大毛病说成一无是处,这就是不厚道的表现。
弘一法师说,在评论别人的时候,我们应该要厚道,别总是把别人的坏处夸大,没有看到别人好的地方。如果你这样做了,那么你的毛病其实比别人的还要大。
当然,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或多或少有些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但是,我们应该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应该实事求是地看问题。
我们既要看到别人身上的错误和缺点,也要看到别人身上的优点,这样才能正确客观地评价一个人。这种做法才会有利于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五、在议论别人之前先想想自己
欲论人者先自论,欲知人者先自和。
弘一法师这样解释这句话:想要议论别人的时候先想想自己做得怎么样,想要了解别人先要了解自己。 有些人很喜欢把别人的事情当做谈论的话题,对别人说三道四,指手画脚,却从来不想想自己做得怎么样。
弘一法师提醒这些人,自己做得好尚且不应该议论别人,更何况很多时候自己做得还不如别人呢!
别人怎么样不是最重要的,你自己怎么样才是最重要的。只有把心思都放在反思自身的缺点和不足上,并且努力想办法提高自己才是当务之急。
当你想对别人发表一番议论的时候,还是先把嘴巴闭上,好好看看自己吧。
六、听到别人的诽谤不必急于辩解
何以息谤?曰:无辩。何以止怨?曰:不争。
此话的意思是:用什么方法来制止别人对你的诽谤呢?回答说:不用去辩解。用什么方法来消除别人对你的怨恨呢?回答说:不用去争辩。
生活中,在很多时候,面对别人的诽谤和怨恨,我们应该怎样做?不是要和别人进行争辩,为自己来辩解。
其实,这样做的效果并不是很好,俗话说, “越描越黑”,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做法是保持沉默,不去争辩。
理是不辩自明的,弘一法师用行动告诉我们,不要因为受到别人的诽谤而急于辩解。
七、不理智的时候少说话
喜时之言多失信,怒时之言多失体。
弘一法师说:高兴时所说的话容易失信,愤怒时所说的话容易有失体面。强调的是人在有高兴、愤怒等情绪的时候,都不应该多说话。
愤怒是一种害处非常大的情绪,它会让人失去理智,轻率地就说出一些不适当的言辞,办出一些不顾后果的事情。可等人的愤怒消失的时候,他往往会对自己的言行后悔莫及。
因此,弘一法师告诫我们:不要在愤怒的时候轻易说话,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人在自己愤怒的时候不要轻易说话,因为这时候说出的话往往不经过大脑的思考,很容易得罪别人,给自己带来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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