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记者参加了几个新闻发布会,着实被震惊了一下。先是澳洲肉类及畜牧业协会高调宣称,进驻微信,开设微信公号,为客户提供新鲜热辣的澳洲肉类资讯。随后,一家销售公务机的外企——达索猎鹰公司,也宣布开设微信公号。接着,一家专注做电子设备的外企欧姆龙,也宣布开设微信公号。
国外企业接二连三地进驻微信公号,其节奏之快、力度之大,让人应接不暇。其实,在微信公号发布资讯、广告,然后利用微信“朋友圈”的熟人营销以及病毒式传播策略,扩大品牌知名度,或者直接销售商品,早已经不是新鲜事。外企大举进驻微信,其实也是看准了微信里面蕴藏的商机。不过,从微信使用者这方面来看,我们“朋友圈”早就被各种商品信息充斥,原本以各类资讯为主的“朋友圈”日渐变为广告平台,你是不是觉得有点“烦”?
熟人营销
5月8日,记者的朋友圈里突然出现了一条“捷豹80年,与谁相驭”的广告。这条广告,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一直持续了十来个小时。
鉴于这着实是一条高大上的广告,于是记者赶紧截屏留念,并又在“朋友圈”炫耀了一下。结果引来无数朋友“点评”,他们纷纷说记者少见多怪,朋友圈里的广告多了去了,这个捷豹的广告无非显得高端了一点而已。
确实,无论是微信官方,还是小商小户,在“朋友圈”里刷广告已经是普遍行为。聪明的商家早就发现了“朋友圈”里的商机,“朋友圈”早就被无数商家“占领”。仅仅以记者的“朋友圈”来看,里面销售首饰、手表、面膜、化妆品等广告几乎每个小时都在出现。
实际上,这些流传于微信“朋友圈”里的衣服、箱包、面膜、首饰中,有多少真货,多少属于假冒伪劣?“朋友圈”里的那些朋友,到底有多么靠谱?实在是个费思量的事。
暂且抛开产品质量不说,仅以在“朋友圈”里卖东西、做代购而言,这都是属于营销学里典型的“熟人营销”。如果说微博是陌生人关系的缩影,那么微信朋友圈就是熟人社会的缩影。众所周知,人们往往倾向于信任自己关系圈里的人,而不是那些素未谋面、仅凭借网络等虚拟手段“结识”的朋友,因此,一旦有“熟人”在自己的“朋友圈”推销产品,那么,自己一旦有消费需求,自然会倾向于买“熟人”的产品。
因此,利用“朋友圈”推销商品,也就是看准了“朋友圈”是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圈子文化”与现代网络技术的结合,能够打破单点之间的人际关系模式,可以用几何级数复制出了无限广阔的人际网络,能够迅速放大产品的影响力。微博“病毒式”的介入传播,加上强信任度的封闭“朋友圈”,造就了“病毒式”传播模式。在这种可自我复制的模式下,商家已经无需再多么费力地做网络营销宣传,圈子里的“朋友”们会主动“帮忙”。那么,商家纷纷涌入“朋友圈”做生意,就是不可避免的行为。
只能“微微一信”
既然在微信“朋友圈”中做生意,是建立在“熟人关系”之上,一旦卖方货品有问题,或者买方爽约,就存在消费维权无源追溯的问题,买卖双方都存在风险。
有网友就说,通过“朋友圈”代购有很大的风险,怕逃单,人都找不到。比如,网友“桃子”就遇到类似问题,“有个朋友,不是特别熟,发私信叫我代购一套雅诗兰黛的护肤品,交了部分订金,我买了商品准备给她寄过去,最后人都联系不上,自己损失了几百块钱”。
另一方面,有些店主也抱怨,在熟人中做生意确实有问题。比如一家网上水果店的店主就说,“我们是先定价再预售,利润做得很薄,没有把握好行情就会存在很大的风险。如果采购的价格比预售时的价格上涨很多的话,我们就面临亏本。没有人能100%预测到行情,可能就因为一个天气变化就会引起价格变动。比如蓝莓,下雨天产地不能采摘,这样就会导致市场严重缺货,价格也会跟着上涨”。而价格的变化,也会引起熟人的不满,甚至会既伤钱又伤感情。
有专家表示,微信“朋友圈”中购买商品的行为,建立在朋友相互诚信的基础上,从严格意义上讲,交易的双方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消费者和经营者,“熟人交易”不适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中如“七日无理由退货”等保护消费者的相关条例。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购与维权专家姚建芳一直在关注电子商务中的交易纠纷,在她看来,微信平台默许朋友圈交易这种情况的存在,目前处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状态。未来继续发展的话,消费者的侵权问题会越来越严重,消费者利益损失可能增大。
在姚建芳看来,现在没有针对微信营销的监管措施,这是一个比较大的漏洞。虽然现在没有明确的法律监管,希望平台方可以加以监管,进行包括信息发布方面的一些审核,比如对发布销售信息的个人或商家的资质审核,以确保消费者权益不被侵害。
其实,微信方面也注意到了“朋友圈”售假行为。比如,在3月18日,微信针对首批售假账号进行了公示,共有93个冒名侵权的公众账号和233个售假个人账号被封停。根据微信安全中心公布的品牌维权流程,微信处理了首批由路易·威登、阿迪达斯、厉峰投诉并举证为售假的账号。由于侵权、售假属违法行为,由品牌方举证为侵权、售假并投诉的账号,微信将予以关闭处理(永久封停)。微信相关负责人表示,售卖假货、售卖违法违禁物品、售卖品牌侵权商品、非法分销等都是违反相关法律和微信用户协议的行为,是违法违规行为。微信会联合权益人进行坚决打击。
假货虽然被打击了一批,可是捎带着被打击的却是“熟人”之间的信任感,大家都在想:既然“朋友圈”里的朋友都在骗人,微信莫非真的只能“微微”信一下?
明天还会“信”你吗?
明天还会“信”你吗?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被“熟人”骗怕的人,往往都有“熟人”恐惧症。在专家看来,“朋友圈”里的商家们无非是中国特色的“关系社会”在网络环境下的一个变体。一方面,“朋友圈”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营销圈和代购圈,每个人都宁愿相信,凭借朋友圈的关系,自己能够低价购买到国外优质的消费品,或者获取一些圈子带来的利益。但另一方面,人们对于人际关系信任度又在不断下降,生怕被“杀熟”。一份调查就显示,中国人际的信任度指数十几年来一直走低,社会普遍陷入了一种“信任危机”。
可以说,原本简单的“朋友圈”,折射出了我们当下的纠结生活:对他人处处设防,不愿信任。同时,我们又盲目信任所谓朋友带来的实际利益,以至于连网络虚拟的“朋友圈”也需要设置诸如“黑名单”一类的层层门槛和限制。或许,这就解答了为何今天的“朋友圈”充满了商品广告,人们又不愿意彻底封闭“朋友圈”的矛盾。那是因为充满了利益诉求的“关系”取代了原本相对非功利的人际交往,喜欢交际的中国人已经被一种利益化的“关系”和它背后的逻辑绑架,人与人之间很难愉快地玩耍。
如此看来,利益绑架下的“朋友圈”,会不会被玩坏了?【作者: 李治国 来源: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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