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丽水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的复审之年,垃圾分类工作既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测评内容,也是体现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那么垃圾分类到底该怎么分?下面这份完整指南将解答大家的疑惑。
浙江特色“四分法”
依照《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浙江省将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四类,分别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标准》统一了各类垃圾投放容器的标志标识、颜色和容量,其中可回收物为蓝色,有害垃圾为红色,易腐垃圾为绿色,其他垃圾为灰色。
认一认 记一记 注意区分颜色和标志噢
“四分法”具体怎么分?
简单基础“猪定律”
通俗易懂生活版
完整详细标准版
可回收物
●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
●塑料类:容器塑料和包装塑料等;
●玻璃类: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
●金属类:铁、铜、铝等金属制品;
●纺织类:旧纺织衣物、鞋帽和纺织制品等;
●废弃电子产品;
●废纸塑铝复合包装。
可回收物投放要求
●纸类垃圾投放时宜折好压平;
●塑料类垃圾投放时宜用水洗净塑料瓶内残留物;
●玻璃类垃圾投放时应撕掉标签,用水洗净瓶内残留物,碎玻璃应包装牢固;
●易拉罐、罐头盒类宜压扁,金属尖利物宜包装牢固;
●纺织类垃圾投放时应洗净并折好压平。
有害垃圾
●废电池类: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
●废旧灯管灯泡类:日常灯管、节能灯等;
●家用化学品类: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其他:废胶片、废相纸、废旧水银温度计、废血压计等。
有害垃圾投放要求
●有害垃圾投放宜保持物品的完整性;
●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投放时应采取防止有害物质外漏的措施;
●废荧光灯管投放时应防止灯管破碎。
●餐厨垃圾类: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米和面粉类食物残余、蔬菜、动植物油、肉骨等;
●厨余垃圾类: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树枝花草、腐肉、肉碎骨、蛋壳等;
●生鲜垃圾类:农贸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畜禽类动物内脏等。
易腐垃圾投放要求
●有包装物的易腐垃圾应去除包装物后分类投放,包装物应投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中;
●易腐垃圾投放时不应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和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
●餐厨垃圾产生的单位应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和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投放前应对餐厨垃圾进行固液分离和油水分离处理;
●农贸市场内应根据蔬菜瓜果、腐肉内脏等不同种类的生鲜垃圾设置单独的投放容器或投放点,投放时应去除塑料袋等包装物。
其他垃圾
●受污染与不宜再生利用的纸张:卫生纸、湿巾等其他受污染的纸类物质;
●不宜再生利用的生活物品:受污染的一次性用具、保鲜袋、妇女卫生用品、尿不湿、受污染织物等其他难回收利用物品;
●灰土陶瓷:灰土陶瓷及其他难以归类的物品。
其他垃圾投放要求
●其他垃圾应单独区分,避免混入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投放到指定收集容器;
●按照分类标准无法确认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易腐垃圾时,应投放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内。
分好的垃圾去哪儿呢?
目前,市区已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截至6月底,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9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9.2%;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
来源:丽水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