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起名的小常识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 自取名 姓。如 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 George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现将英语民族的个人名、昵称和姓氏介绍如下:
I. 个人名
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再取用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 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
2. 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异体。
4. 采用(小名)昵称。
5. 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 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
II.昵称
昵称包括爱称、略称和小名,是英语民族亲朋好友间常来表示亲切的称呼,是在教名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通常有如下情况:
1. 保留首音节。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元音开头,则可派生出以’N’打头的昵称,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采用尾音节,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个教名派生出两个昵称,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规则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个昵称是 Bill.
III.姓氏
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据专家估算,整个英语民族的姓氏多达150万个。中国知名学者周海中教授在1992年发表的论文《英语姓名论》中指出:常见的英语姓氏有3000个左右,数量上居前十位依次为史密斯(Smith)、琼斯(Jones)、威廉姆斯(Williams)、布朗(Brown)、戴维斯(Davis)、约翰逊(Johnson)、安德森(Anderson)、泰勒(Taylor)、托马斯(Thomas)和埃文斯(Evans);其人数大约占英语民族人口的一半。一项最新调查显示,这十大英语姓氏目前仍保持同样的"排序。[1] 英语姓氏的词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统关系的词缀,如后缀-s, -son, -ing;前缀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词缀,如 St.-, De-, Du=, La-, Le-.
4. 反映地名,地貌或环境特征的,如 Brook, Hill等。
5. 反映身份或职业的,如:Carter, Smith.
6. 反映个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动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双姓合并而来,如 Burne-Jon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