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新理念:如何在创造中学习
教育新理念:在创造中学习
素质教育的要义之一是促进学生主动、全面、持续、和谐的发展。笔者以为,在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中,“必须”,才能真正实现“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都能获得必须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等数学新理念。
一、在创造中学习,在学习中创造
首先,在创造中学习。这里所说的“创造”,更具体地说是“再创造”。荷兰著名的数学家弗赖登塔尔指出:“学习数学的唯一正确的方法是实行‘再创造’,也就是由学生本人把要学的知识在数学活动中发现或创造出来,教师的任务是引导和帮助学生进行这种再创造工作,而不是把现成的知识灌输给学生。”《数学课程标准》指出:“学生的数学学习过程应当是一个生动活泼的、主动的和富有个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采取多种策略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全体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数学活动中,让学生大胆地去尝试、去探索,使学生在探索的过程中学会探索,掌握探索的方法,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体验到成功的乐趣。”如在教“长方形的周长”时,我把学生带到篮球场上,先让学生自由绕篮球场走走,弄清什么是篮球场的周长,再让学生分组用卷尺测量并计算篮球场的周长,然后让学生汇报测算的方法,归纳为三种:1、长+宽+长+宽;2、长2+宽2;3、(长+宽)2;最后再让学生说说那种计算方法最适合自己的思维方式。再如,在教学“8加几”时,投影了这样一副画面:一群小学生去逛公园买门票的场景,其中男同学8人,女同学7人。先让学生提出数学问题,引出需要解决“一共有多少人?”并列出算式:8+7,然后鼓励学生去发现、探索计算方法,鼓励学生标新立异。结果,学生中出现了一些新的计算方法,体现了计算方法的多样化:(1)8、9、10……15;(2)把7分成2和5,8和2凑成10,10+5=15;(3)把8分成5和3,7和3凑成10,10+5=15;(4)15可分成8和7,所以8+7=15;(5)8+7=15,因为我知道7+7=14,所以14+1=15;(6)8+7=15,因为我知道二七一十四,14+1=15;(7)有一些学生采用摆学具的方法算出结果。这样,学生面对的问题,教师不再是告诉他们怎样做,而是让学生自己去“再发现”、“再创造”。学生不仅理解了所学的知识,掌握了自己喜欢的计算方法,而且提高了自己数学探究的能力。正如皮亚杰认为的:“在逻辑——数学领域,儿童只对那种亲自创造的事物,才能真正理解。”
其次,在学习中创造。我理解的这应该是学习活动的最高境界,是学生对已了解的数学知识的深层次的探究。如果说“在创造中学习”是一个由不知到知的过程,那么,“在学习中创造”则是一个由知之不多到知之
较多的过程。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在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要,这就是希望自己是一个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而在儿童的精神世界里这种需要特别强烈。”“在学习中创造”满足了儿童的这种需要,为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及创新能力提供了赖以根植的土壤。例如,教完比较分数大小时,我专门安排了一节整理练习课。下面是课堂教学中的一个片断:
师:在比较分数大小时,常会遇到那几种情形?请大家分别举一个例子。并分别说说比较它们大小的方法。(生一一回答)
师:大家说得很全面。那我们又是怎样得到这些方法的呢?
生1:分母相同的分数,分数单位相同,分子大的分数包含分数单位的个数多,所以分子大的分数大。
生2:分子相同的分数,分母小的分数表示平均分的份数少,那么其中的一份表示的分数就大。(部分学生似懂非懂)
生2:举个简单的例子吧。有同样多的一袋糖,平均分给5个人吃和平均分给6个人吃,当然是分给5个人时每人得到的糖多。(学生纷纷点头微笑,师表扬了生2,并准备进行小结)
生3:我觉得分子和分母都不相同的分数,不一定都要先通分再比较,有时也可以先约分再比较,如,6/9和1/3,6/9=2/3,因为2/3大于1/3,所以6/9大于1/3。
生4:我觉得分子和分母都不相同的分数,不一定要先通分或约分再比较,如5/6和7/8,因为5/6比单位“1”少1/6,而7/8比单位“1”少1/8,因为1/6大于1/8,所以5/6小于7/8。(师生共同为他鼓掌)
生5:分母和分子都不相同的分数,还可以先化成同分子的分数再比较,如2/9和3/11,2/9=6/27,3/11=6/22,因为6/27小于6/22,所以2/9小于3/11。(学生不约而同地为他鼓掌)
师:刚才三位同学提出了比较分子和分母都不相同的"分数大小的独特方法,你们觉得哪种最简便?
上述教学片断中,学生学得积极主动,不仅课堂参与率高,而且思维
灵活多样,富有创造性,获得了自主学习的成功体验。我想,一堂好课不仅仅是学生学会了某个知识,而应该是一个创新思维的起点,一根创新神经的启动,要让学生的创造欲望形成于课堂,延伸至课外,并将伴随终身。
二、在体验中学习,在学习中体验
美国华盛顿国立图书馆的墙上写有三句话:“我听见了,但可能忘掉;我看见了,就可能记住;我做过了,便真正理解了。”这里的“做过”,我认为应该就是在特定的情境中亲身体验的意思。《数学课程标准》也特别强调体验学习。强调让学生在实际的生活情境中去感受、去验证、去应用——实践,从而发现知识,理解知识,掌握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所以“体验”之法就是让学生亲自体验问题情境,获得丰富的直接经验。“在学习中体验”,就是让学生在接触现实的过程中,将初步形成的感性认识付诸实践,并在实践中得以验证,以形成理性认识,再进一步理解知识,掌握知识,运用知识,从而形成实践能力的过程。如果说“在体验中学习”学到的是知识,那么“在学习中体验”就是形成了技能。
例如,在教学“正方形的认识”时,我有意创设了这样一个操作情境:每个学生准备一个布袋,口袋里放一些物品,让学生从中摸出一个正方形来。在学生纷纷举着自己摸出的正方形物品后,我说:“看你们摸得这么好,我也想摸摸,你们教教我好吗?”学生说:“正方形有一个平平的面。”我伸手摸出了一个硬币,学生们又说:“正方形的边是直的,不是弯的。”我伸手摸出一块三角板,学生们又急着补充道:“正方形有4条边。”我又摸出一张长方形纸板,问:“这是正方形吗?”学生回答道:“不是,正方形的四条边一样长。”我又摸出一张菱形纸片,学生傻眼了。我则进一步问:“还有哪里不像?”学生说:“它的角。”还有的学生补充道:“正方形的每个角都是一样的。”这回我才摸出了一个正方形。我真诚地对学生说:“谢谢你们帮助我找到了正方形。”在这里,我有意识地引导学生进行逐步深入的体验,使学生认识并抓住正方形的关键特征。再如:教学“米、厘米的认识”时,先让学生用手势、张开双臂等方式表示1厘米和1米的长度,进而让学生用手指、双臂作量器度量周围实物。最后让学生练习目测,从而体验1厘米、1米的实际意义。教学“千克、克的认识”时,先让学生用手去掂一掂1 克砝码、1千克物品,体验到1克及1千克的轻重之后再进行估测。随着不断地体验,学生的估测水平不断提高,误差越来越小,有的同学在估测别人体重时竟不超过2千克。这是传统的教学模式无法实现的,切实培养了学生的实践能力。
总之,让学生在“创造”与“体验”的学习中学习数学,是一条让学生发现、理解、掌握数学知识,进而形成数学技能,提高数学素养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