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秋季开始,北京市普通高中全面实施高中课程改革实验(以下简称新课标);2010年将首次进行与新课标相衔接的高考。在《2010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在有关考试内容的改革部分,笔者认为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方案》适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首先,北京市不论从基础教育而言,还是在高等教育方面都是教育发达的大都市;其次,北京市又是最早实行自主命题的省市之一。这两点为高考改革提供了一个较大的自由度和宽松的环境。
二、《方案》体现了新课标的要求。世人都说,高考是中学教学的指挥棒,依我看恰恰相反,中学教育是高考的指挥棒。2010年参加高考的考生大多数都是按新课标学习的学生(只有少数往届生没有学过新课标)。新课标除了提倡素质教育和全面发展外,多样性和选择性是其重要特色。
新课标每门课程中都规定了对全体学生要求的必修课内容,高考实行文理分科。为避免文科考生不学物理、化学、生物,理科考生不学政治、历史、地理等而造成偏科,同时尽可能减少考生的负担,这些必修课内容都是本学科领域最基础的要求。
除必修课内容之外,还有要求较高的各类选修课,打破了以往在教学中千篇一律的统一标准,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
这里产生了一个矛盾,就是个性化、多样化的教学和统一考试之间的矛盾。北京市每年高考考生大约在十万人左右,考生在同一时间用同一份试卷进行同一门课程的考试,是现行条件下最公平高效的人才选拔方式。
三、《方案》确立了高考、会考、综合素质评价三位一体的录取模式,对高考改革将起到重要作用。在以往的高考中,高等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是考生在高考中的成绩。为了克服一次考试定终身的弊端,北京市2010年高考《方案》实行了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加会考成绩(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加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这是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高考改革不断探索的目标之一,北京市在这方面做出了可贵的突破。
这项改革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可比性和可信度,相信北京市的高考改革能在不断的探索中趋于完善。
四、《方案》中高职招生改革是一个亮点。2010年北京市高职招生改革是亮点之一,它主要采取三种形式:以高考成绩和会考成绩为录取主要依据的招生方式;以全市统一组织的公共文化课考试成绩与学校进行的专业课成绩为录取主要依据的招生方式;以招生的高等学校自主进行考试的招生方式。这三类招生形式分别针对不同的考生。
高等职业教育和大学本科教育在培养模式、教学、修学年限、就业方向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就北京市而言,高等教育早已进入普及化的阶段,已不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时期,高职招生的规模相当于整个招生规模的近50%,其改革无疑是高考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把本科招生和高职招生适当区别,可以使高职招生的环境更加宽松。
五、《方案》体现了稳定与改革并重的原则。我以为,没有稳定的改革是盲目的改革,没有改革的稳定是保守的稳定。保持《方案》的基本稳定对考生有利,对家长、教师有利,对北京市的基础教育有利。所以,《方案》体现了基本稳定的原则,在此之前北京市实行的高考科目组合是:语文、数学、外语加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2010年《方案》仍是这样的科目组合,这就保证了大局的稳定。
综上所述,我认为北京市2010年的高考《方案》是一个符合北京教育实际、体现了新课标教学要求、稳定与改革并重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