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财税、校务、综治维稳、作风建设、卫生、消防、安全、禁毒、普法、文明社区、物价……针对学校开展的检查,名目繁多,令人咋舌。检查本是落实工作的一项举措,如今却泛滥成灾,成为学校的负担,令学校和老师甚至学生苦不堪言。(8月13日半月谈)
《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强调:各地要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严格控制面向义务教育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未经当地教育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到学校开展有关活动。
少一些检查,还学校以安静,是各级各类学校共同的呼声。要想呼声变成欢声,需要做好加减法,把检查的频率降下来,把检查的效率提起来。
一方面,要做好减法,控制检查的频率。有校长反映,一个学期下来,大大小小的检查接待了几十场,最多的时候一天接待三场。此言并不夸张,甚至已经成为普遍现象。除去非教育部门的检查,仅教育内部的检查已经令学校疲于应付,如教学视导、教学设备使用情况调查、课程开设情况调研、专项督导检查、安全督查,等等。频繁的检查既增加了学校负担,又干扰了教学秩序,检查不仅没有成为促进工作的“增速器”,反而成为影响工作的“干扰器”。
要让检查回归本位,成为促进工作的利器,需要各地建立和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做好减法。针对学校的检查,可集中申报,统一安排,同时行动,变单项检查为综合检查,变单独行动为统一行动,同时控制检查频率,减少检查次数。比如安全检查,凡与学校安全有关联的单位或部门,不再分头行动、分散检查,而是统一行动,集中检查。减少检查次数,可以大大降低学校迎检的成本,以便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教育教学上。
另一方面,要做好加法,提高检查的效率。为迎接检查,部分学校精心准备,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但相关部门检查时,只是走马观花,花个五分钟“看一眼”,顺便把学校加班加点准备的迎检资料带走。这样的检查既不会发现学校存在的问题,也难以提出任何建议,更没有解决学校的疑难杂症。如此走马观花式的检查,有何意义?与之相反的是,有些检查花费的时间长,检查的项目繁多,采用了看、听、问、查等多种方式,最后反馈时,成绩被放大,问题被忽略。如此歌功颂德式的检查,又有何意义?
检查之所以变味,成为形式主义,关键是有的单位或部门醉翁之意不在检查。对于他们来说,到哪所学校检查不重要,检查对学校的工作是否有促进作用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检查要能够为本单位或部门带来政绩,为年终总结提供素材,比如视导了多少所学校,听了多少位老师的课,提出多少条整改建议等。
真正的检查,既要利“己”,更要利“他”,而不是把检查的意义本末倒置。因此,有必要建立检查评估和评价机制,加强检查的责任,加大对检查的评价力度,以便提高检查的效率。每次检查过后,都要对检查进行评估和评价。只有这样,检查才有可能深入,检查人员才有可能提高工作效率,透过现象看本质,发现真情况,开出“真方子”,解决真问题。
学校不是菜市场,检查不能左一场、右一场,不能今天一轮、明天一轮。同时,学校也不是“禁地”,不接受任何检查。但必须建立检查申报和准入机制以及检查评估和评价机制,用长效机制把检查的频率降下来,把检查的效率提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