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家长有失信记录,则不能给小孩报名上学?近日,山东省昌乐二中2018年招生简章中一条报名要求引起了网友热议,并有网友在微信朋友圈热传:“诚信重要性!爸爸妈妈自己看!不要因为自己的原因影响孩子前途,后悔莫及!”在质疑信息真假的同时,也有不少网友表示反对,认为孩子的教育问题不应和父母失信挂钩,更有网友评论称“这属于连坐,对学生来说太不公平”。
部分网友看出了问题所在,认可这种简单粗暴的教育手段是剑走偏锋了。爸爸妈妈诚信与否对孩子价值观和前途的影响确实是巨大的,要使家长对孩子施以正能量,就必须对家长进行诚信教育,而不是家长失信,孩子买单。
诚信缺失是当下社会治理的一大难题,但学校用不能给孩子上学报名的方式惩罚家长的失信,既选错了对象,也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和公平原则,必须坚决制止。
首先,从权限看,矫正失信行为虽然可以使用惩罚手段,但学校没有这种权力。义务教育阶段,每个孩子都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任何人、任何机构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
其次,从手段看,对于失信行为,学校只能批评教育。如果学校考虑到家长失信对学生的影响,可以先对家长进行诚信教育,在家长承诺诚实守信的前提下给孩子报名。如果家长拒绝接受学校的诚信教育,可以向有关机构反映,但不能用拒绝孩子报名入学的手段去惩罚。
再次,从效果看,对失信者进行矫正主要应靠法律和社会,学校的影响是有限的。学校以不让孩子报名的方式惩罚家长,不但不能有效矫正他们的行为,还会引起家长反感。而且,学校也会在强大的舆论压力面前,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买单。
如果孩子已经受到家长的不良影响,学校不应另眼相看,而应给予更多关注。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营造诚信氛围,让学生在潜移默化和正面教育中培养成诚信观念,并反过来影响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