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就要到了,假期里学生由学校回到家庭走向社会,安全隐患成为一大难题。因此,假期前,安全教育必不可少。但据我观察,由于此时处于各种忙的状态,一些学校往往制定完安全公约,师生就会匆忙离校,似乎有了公约就无需再去组织安全教育了。
我认为,这是一种认识上的误解或工作上的缺失,安全教育不能忽略,更不能以安全公约来代替。这是因为,安全公约与安全教育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首先,概念不同。安全公约是由学校或师生共同认定或必须遵守的约定,它担负着规范和制约的作用。而安全教育则是一种在知识与技能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施加影响的一种认知活动。
其次,手段、方法和目的不同。安全公约是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形成的文字材料条款,是以制约化为主要特征的。而安全教育则是通过一定的方法和途径,运用摆事实、讲道理,因势利导、循循善诱地将安全知识和技能传承给学生,让其通晓、明了和掌握维护自身安全的方法,重在引导。
重安全公约而忽略安全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部分学校或教师在事故发生后的推责心理:安全公约,一式三份(学校、家长、学生各一份),这是有“约”在先的。如果这样认为,那就大错特错了,这是对责任的无视,对教书育人的亵渎。
临近寒假,任何学校不能因忙而无暇顾及或不去组织安全教育。但突出或强调进行安全教育,并不意味去否认或排斥安全公约对行为的规范和制约作用。我们提倡的是,注重发挥安全教育与安全公约双管齐下的共同效应,即思想教育与制度约束齐头并进,这样才能取得安全工作上的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