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篇文章在朋友圈引起了大量讨论。文中指出广州水荫路小学三年级(六)班的孩子们下课后不仅必须坐在原位上不许走动,想上厕所还必须向班干部申请,班干部报呈班主任审批同意后才能分批去。该网文称,这个规定从12月12日开始在班里实施,起因是班上的一名男学生致使流动红旗取消。学校回应称涉事教师人很好,可能是教学方式的不同。(12月29日南方都市报)
学校的教育应让每一个孩子的潜能尽可能的释放出来,实现最大的发展。不仅要教会学生文化知识,更要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让学生感受到人格的尊重。小学生上厕所是最起码的生理需要,是孩子作为自然人最基本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教师作为专业的教育者,更应当以尊重学生人格为前提,保障学生最基本的生存权与发展权。如若在学校里,学生连上厕所这样最基本的权利都无以保障,又何谈童年的幸福,又何谈理想的教育?
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位不让学生上厕所的老师,在实施这项措施之时,并没有什么恶意,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班风的“文明”,力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与生活习惯。然而,这样的教育视野与教育理念,所透露出的封闭与陈旧,却让人不寒而栗。即使通过这样的方式,达到了教师所谓的理想治班效果,就能称之为教育的成功吗?恐怕教师终究逃不出外在的功利,以及班级良好秩序所掩盖的教育歧途,而这恰恰违背了教育规律。
每一个人都有发展的自由,只有尊重孩子的自由,才能释放孩子的潜能,培养出具有创造精神的新时代学生。下课不许学生自由走动,上厕所必须打报告申请,这不仅践踏了学生的人格,更限制了学生的自由。这不是纪律与规矩教育的范畴,而是赤裸裸的教育专制,是无视学生人格,无视学生生命,无视学生自由的“反教育”。
陶行知先生早就提出要解放小孩子的头脑、双手、嘴、空间和时间。他认为教育要“在民主生活中学民主,专制生活中可以培养奴才和奴隶,但不能培养人民做主人”。在倡导自由、平等、公平、法治的大背景下,学校教育应作为核心价值观的推行者与实践者,坚持依法从教,依法治教,全力推进教育民主,让每一位孩子都能在民主的教育空间中获得自由发展,释放成长的魅力。
其实,任何教育措施与教育方式都有其产生的内因,都脱离不了其所处的文化环境,不让孩子上厕所,不仅仅是这位教师教学方法的失当,更是一种教育文化的影响与折射。学校在查处教师违规教育行为之时,也应当全方位审视自身的教育文化,切实坚持“以生为本”,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为每一位孩子营造一个更加适合的教育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