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已经进行了十多年,人们对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关注度由起初的狂热、兴奋,渐渐地归于冷静、冷淡。悲观论者们断言,新课改已经失败。这未免太过于悲观了,但毋庸讳言,目前新课改是困难重重,问题多多,到了需要认真反思、总结与调整的时候。
我始终认为,师生关系是课程改革最有价值的突破口。 “以人为本”是教育的核心理念,距离课程最近、跟课程联系最密切的是教师与学生,课程目标必须通过师生互动来达成,除此以外别无他途。一所学校里,有着什么样的师生关系,就有着什么样的学校教育生活;有着什么样的师生关系,也就有着什么样的课程实施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讲,师生关系关乎学校教育生活的质量,并对课程实施的成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一方面,有必要把关于师生关系的几个基本问题搞清楚。一是师生关系的实质。师生关系的实质是“人—人”关系,它是在学校教育生活中结成的,抛开学校教育生活来谈师生关系是没有意义的。二是师生关系的特点。它具有时代性、阶级性、教育性、复杂性、特殊性、多元性、有序性、实践性、互动性、继承性、发展性等多重特点。师生关系并不“单纯”,其复杂性远在其他任何人际关系之上。三是影响师生关系的因素。内在因素是教师、学生;外在因素有社会、家庭、学校、传统(文化)、价值观、种族、经济等,师生关系就是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另一方面,有必要对师生关系的多元特性单独讨论。这个问题并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这也是导致新课改困局以及教育危机的深层次原因之一。如果我们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层面上来考查、审视师生关系,会得出不尽相同的结论,从而丰富师生关系的意义,为新课改乃至教育实践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一是在法律层面上,师生关系是一种法定关系。师生享有《宪法》所赋予的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师生在诸方面的差异,法律所赋予师生的权利和义务必然是不对等的。“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主要是指师与生人格上的平等,所体现的是人之为人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
二是在伦理学层面上,师生关系被赋予“长幼”的含义。中国传统社会把师生关系等同于父子关系,有“一朝为师,终身为父”之说。人都有两重“命”,即性命与慧命,父母给人以性命,教师给人以慧命。因此对传统意义上的师生关系持完全否定的态度是失当的。
三是在管理学层面上,师生关系被定位为基本的行政管理关系,即上下级关系,亦即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这样一来,下级服从上级就成了基本要求。
四是在系统科学的层面上,师生关系是一种互动关系,这也是新课改所倡导的师生关系的理论依据:教学过程是师生交往、共同发展的互动过程。
五是在教育学层面上,师生关系被视为教育与被教育者的关系;而在教学论层面上,师生关系则是“主导”与“主体”的关系,这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成为人们的共识……可见师生关系是有条件的,讨论时不能无视这些具体条件,否则就会犯错;而厘清了以上问题,自然就会赋予我们所要构建的所谓“新型的、现代的、科学的、民主的、自由的、和谐的师生关系”以明了、清晰的内涵。
我国师生关系存在的最根本的问题是不在“道”上。《中庸》有言:“率性之为道。”意即“遵循天性行事叫作道”,否则就是“失道”。我们要构建理想的师生关系,必须遵从“师道”。一提到“师道”,许多人马上会联想到“师道尊严”而予以抨击与诅咒,认为它是封建糟粕,是“不民主”“不人道”“不人性”的代名词,其实这是天大的误解。何为师道尊严?何为师道?《礼记·学记》曰:“凡学之道,严师为难。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意即“大凡为学之道,以尊敬教师最难做到。教师受到尊敬,然后真理才会受到尊重;真理受到尊重,民众才懂得敬重学业”。“师道之不传久矣”,韩愈老夫子的一声叹息,仿佛就响在耳畔。师道不存,尊严何在?现在当务之急就是重塑师道。
师生关系上了“道”,课改的通衢、教育的通衢也就铺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