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为继续深化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贵州省教育厅规定,违规学校在一年内累计受到两次书面警告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系统内通报批评,校长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对此,有人认为校长是管教师的,校长管了教师敢不听吗?甚至还认为校长可以通过学生等途径掌握“第一手资料”,便于准确地打击。其实,这种想法未免太过简单,要知道现在“老鼠躲猫”的办法“五花八门”。譬如,家委会出面组织牵头;不在同一管辖范围的老师跨区域交换开课;补课老师用的是假名字,查无此人;与学生订立“攻守同盟”,不许他们声张。
治理有偿补课,既然是个老大难问题,就不要把事情想得那么简单。“连坐”校长兴许会有作用,但不要指望一蹴而就,笔者以为还要多层面“管疏并举”。
首先,继续强化师德的宣传教育,树立师德典范,密切挂钩绩效、荣誉、职称等,促成教师提高思想认识,在校言校,在教言教;畅通多种举报渠道,加强行业监管和惩处力度,对那些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收费讲的违背师德的教师,加大其违规违纪的成本;进一步落实保障教师待遇的各项政策,使教师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
其次,组织“适宜的教育服务”投放市场。单纯用“堵”治理有偿补课,显然不是最终也不是唯一的方向,中小学校可以依据今年7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顺应市场需求,开放场地设施、课程资源、师资、教学实训设备等学校共享资源,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实现有管理下的“阳光明补”。这样既能解除家长的后顾之忧,还能让有余力的教师有所得,可谓一箭双雕。
再次,要全面出击,切忌单向施力。既要在在职教师身上动脑筋,也要注意对社会机构的治理,否则必将是“按下葫芦浮起瓢”。这些天报道的广州“黑托管”等社会培训机构,是有偿家教混乱和难禁的重要原因。在营业许可、收费、安全、资质认证上,工商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共同出力,按照法律法规对这些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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