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孝”的故事,幼时只知道芦衣顺母,问大人,说是表彰孝行的,再问,大人就会给讲上一通,类似的故事还有王祥卧冰、郭巨埋儿等。后来,读了书,知道这些故事出自元朝郭居敬所撰《二十四孝》,并不是表彰子孙的孝行,而是用来训蒙童后,我吃惊不小,对其中不合情理的孝行,尤觉可憎可恨。拿如此可怕愚昧的故事训蒙童,是提倡孝行,还是毁灭人性?
令人惊讶的是,《旧约•创世纪》里也有类似的故事:亚伯拉罕晚年得子,神要试探亚伯拉罕,让他将心爱的独子以撒作为供奉神的燔祭。亚伯拉罕既不追问原因也不与神争辩,而是严格地按照神的指示,将儿子以撒带到神指定他献燔祭的山上。亚伯拉罕一切收拾停当,举刀要杀以撒,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神的使者制止了他,并用一只公羊代替了以撒。
读亚伯拉罕杀子的故事,心里并没有很深的恐怖,想既然是神设下的局,自然会有神来解,如果神不来,那这神也忒无情了些,不去敬他也罢;我们的“孝”虽没有说明神正在一旁暗暗察看,但看那结局,也应该是有神的护佑。否则,谁能保证一定会在埋儿时挖出金子?谁又能保证王祥在卧冰冻死之前,能感动得鲤鱼跃出献身?
直到最近,在《梁实秋读书札记》一书里,读到李长之先生对王祥卧冰的考证,心里略宽解。王祥解衣,并非是为卧冰,而是为便于用力剖冰,而正巧有冰薄处,易剖开,鱼也就出来。这就合情理多了。
往深处一想,问题来了:本来是合情合理的事情,也能宣扬王祥的孝敬之心,为什么偏要改得不近人情、神乎其神,让人心生恐惧和疑惑呢?这种奇特诡异,在郭巨埋儿、哭竹生笋、刻木事亲等“孝行”中尤其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孝既重在心,则何必在孝子的行为上做如此不堪设想的虚构?这样的夸饰,究竟想达到一个怎样的效果?我觉得可以从两方面回答这个问题:
一是让人相信甚至迷信善行必有善报。神让你燔祭儿子,你不必问也不可问,只按神说的做就是了,神一定会在关键的时候帮助你。同样,让你行孝你就只能服从,你有所贪图,心不诚,当然神不灵。二是以极端的夸张和渲染暗示“善报”的神秘性,强化人们的这种信仰。越极端,越显出神明力挽狂澜的神奇和神通广大。如果没有这些不近情理的大胆行为,也就不会有难以企及的理想结局。
“孝”本是符合伦理的美德善行,可“二十四孝”中的一些“孝行”带有浓重的愚民色彩,不易为人接受。在当今社会,怎样传播一些传统美德,如何树立贴近人心、合乎人情的典型,这些也许是我们应该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