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4月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将于今年启动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今年的监测科目为数学和体育,测试时间为6月中旬,最终形成的国家监测报告将向社会公布。(4月16日中国青年报)
我国不仅要全面普及义务教育,而且要普及高质量的义务教育。近年来的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高度关注农村义务教育,为农村义务教育的师资、质量深感担忧——虽然解决了能上学的问题,但是乡村教学点、乡村小学,有不少还只是低水平维持,学生流失严重。因此,必须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让学生能上学,更要上好学。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的建立,十分有必要,可以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做决策,提高数据支持——某省、某地的义务教育水平如何,哪一门学科教育质量最低,这些数据可以为国家、地方政府出台政策提供科学的依据,从而有针对性地解决义务教育质量不高的问题。缺乏科学调查数据、仅凭感觉和经验的教育决策,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如果监测本身的科学性、公信力存疑,那么,监测出的数据,也就没有多大价值,甚至会对决策产生误导,影响教育的健康发展。
要做到监测的科学性和公信力,监测机构必须专业、独立。其中,独立性尤为重要。首先,监测机构要保持独立性,监测时,要采取科学的抽样方法,防止一些地区、学校弄虚作假。比如,在基层学校应对上级检查时,抽调其他学校学生参加某抽样学校的监测,这种情况已屡见不鲜。这就要求监测要做到集中监测与随机监测相结合,让地方、学校无法作假。
其次,监测的结果不能与学校和学生的利益挂钩。监测结果是为了掌握我国义务教育的真实状况,而不是评优罚劣。舆论称义务教育监测是“体检”,这很形象,如果体检的目的是为了了解身体的真实健康状况,每个参加体检者都希望体检能细致、准确,不掺一丝假,不能有任何干扰因素。可是,如果体检与切身利益有关,有人就会在体检时做手脚。这个简单的道理,也适用对学校的监测,如果监测结果与学校利益、学生利益挂钩,就可能出现监测掺水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好的监测结果,还可能给学校下达硬任务。如果地方政府针对监测要求,加大对学校的投入,这是积极的应对,可如果地方政府平时不重视投入,只希望弄出一个好的监测结果,就让监测变为走过场,搞形式。
再次,国家教育部门应尊重独立的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客观、真实的监测数据,不能把监测数据与自身的教育政绩挂钩。一个最基本的问题是,如果监测发现有的乡村教学点,义务教育合格率只有三成,那么,政府部门会向社会公布这一真实的数据吗?这也就要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应该由全国人大主导。一方面,这可摆脱部门利益因素,促进监测独立、客观;另一方面,办教育,不是教育部门一家的事,只有推进管办评分离的改革,才能让政府、学校、社会机构合力办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