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字经》有言:“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古代中国把家庭教育和学校(私塾)教育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然而,放眼如今的基础教育,学校教育越来越受关注,对教师要求越来越高,教师的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而很多年轻的父母却未能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家庭教育严重缺失,结出了诸多“恶果”:一些未成年人早早沾染上不良习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成为问题青少年。
好在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已经开始关注这一问题。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认为,很多父母忽略了自己的教育职责,忽视了他们自己才是真正的教育基础,才是决定孩子命运的关键,对教育职责的漠视以及教育理念的偏颇自然会导致家庭教育出错。中国当代著名学者周国平先生曾经在演讲中指出,教育中最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家长。央视“名嘴”白岩松曾经在节目里说:“在中国的教育里头,最值得吐槽和抱怨的是我们的父母,而不是社会和学校。我认为家长在一个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起码要承担51%控股的责任。”几年前,《人民日报》刊登的题为《教育改革从家长教育开始》的文章指出: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最重要的老师,但目前中国家长在这方面是严重缺失的。家长到位,正确的理念到位,中国的教育问题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
在有识之士奔走呼号的同时,政府部门也采取了行动。3月24日,《中国青年报》刊文称,萧山区检察院与萧山区妇联制定了《杭州市萧山区亲职教育工作实施办法》,对未成年人涉嫌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因犯罪情节轻微被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被检察机关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或者因其未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等五类情形,区检察院可以对监护人作出责令接受强制亲职教育的决定。试点至今,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已就个案发出11份“督促监护令”,并对6个家庭相继进行强制亲职教育,另有7起先前已经委托干预的案件也均按照强制亲职教育的新要求进行,并均取得良好效果。
面对家庭教育缺失、校园欺凌事件频发、青少年沾染不良习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的现状,国家权力机关将对孩子疏于监管的家长和对教育未成年子女有偏差的父母纳入强制亲职教育名单,具有深远的意义——有助于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也有助于他们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做出更积极、更科学、更合理、更有效的选择,让未成年人更健康地成长。
2013年,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为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设“亲职教育”课堂,强制亲职教育真正走入中国大陆的司法实践。此后,多省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探索。这一理论的核心主张是,国家是儿童的最终监护人,如果父母不能监护好孩子,国家有权力也有责任对父母的监护权进行干预。虽然尚存争议,但越来越多地区的试点推进为达成共识奠定了实践基础。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文·马歇尔说:“当我们种下的花没有我们预期得那么好时,我们不要只怪花,而是要从种植人等方面寻找原因。”家庭教育缺失、错位,父母等监护人疏忽大意、履职不到位、教育方式简单粗暴等问题越来越严重,面对这样的现实,加强亲职教育,提升家长教育能力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