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某地教育工作会的讨论环节,该区教育局抛出了“如何正确认识区内校际之间的关系,包括公办与公办、公办与民办、民办与民办之间的关系”的话题,让全区校长分组讨论。话题一出,立即引发了参会校长的讨论热情。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也由基本均衡逐步迈向优质均衡。不可否认的是,即便是同一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主体、办学体制、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办学水平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区域内学校间的差异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教育个性化、差异化的需求,也引发了校际间对优秀生源、优秀师资和其它优质教育资源的竞争,这是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虽说没有竞争就没有发展,但如果对上述问题重视不够、认识不清、措施不当,一旦失控,必然会导致校际间的恶性竞争乃至对抗,破坏整个区域的教育生态,拉低区域的教育品质,甚至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城市的高质量发展。
避免出现上述问题,首先要厘清区域内校际间的关系。如果把一个区域内的所有学校看做一所大型学校,把每所学校看做是这所大型学校中的人,学校与学校之间既可以是同学关系,也可以是同事关系,还可以是师生关系。区域内的学校都是相对独立的存在,它们在区域这所大学校里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共同成长,是明显的同学关系;它们又共同肩负着区域教育公平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任,一起为这所学校的发展努力奋斗,是比较典型的同事关系;每所学校都有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可供其它学校学习,这种互相借鉴、取长补短的关系就是互为师生的关系。厘清关系后,避免出现文章开头提到的问题就顺理成章了。
首先,政府要调控好区域内公、民办学校的数量比例。教育是最大的民生,公益性是其根本属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当地教育事业发展的责任主体。因此,各级地方政府要切实压紧压实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认真研判区域教育发展实际和群众需求,合理调控公、民办学校数量,使其始终保持在科学、合理、良性的比例区间,在尊重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的同时,确保教育的公益性,这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也是正确处理区域内校际关系的前提。
其次,教育行政部门要创设公平的制度环境。正确处理校际关系,不能只凭学校自觉,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充分发挥手中指挥棒的作用,创新招生办法、师资调配等体制机制,从源头上堵住校际间可能会出现的“恶性”竞争的口子。此外,教育行政部门还要通过优化监管和服务方式、建立科学正确的评价导向等措施,妥善处理区域内校际关系,要充分释放所有学校的办学活力,使学校与学校既是竞争对手,又是合作伙伴;也要及时纠正学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个别偏差和苗头性问题,引领学校在公平竞争的健康轨道上发展,形成“竞争、活力、共享、互助”的良好生态。
最后,区域内校际间也要加强合作。从社会大环境看,对话、合作、共享依然是时代发展的主旋律,合则两利,区域内的学校之间也是如此。基于区域内校际间同学、同事、师生关系的认识,每所学校都应该彻底摒弃“单打独斗”和“零和博弈”的思想,牢固树立“共创、共享、共生”的发展目标,坚持系统思维、合伙人思维、利他思维,达成不搞恶性竞争的“君子协定”,努力做到彼此认同、分头努力,各自向好、守望相助。如此,每所学校都能发现、挖掘、培育、形成自己的内涵、特色和亮点,不断实现新发展、新跨越,进而形成各美其美、美美与共、互为补充、和谐共生的美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