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日前,宜昌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对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进行了明确规定。《通知》明确,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
近年来,校外培训乱象纷呈,不但加重了学生的学业负担,还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治理校外培训,必须加强源头治理,严把“入口关”。
要坚持“凡培必审”原则。不管什么性质的培训,不管培训什么内容,不管培训人数多寡,都必须经过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内容应包括如下方面:培训是否符合资质,收费是否合理,师资水平如何,硬软件设施设备是否达标,场地是否安全……每一项审查都要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且要坚持“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要明确培训的条件和标准。校外培训是校内培训的必要补充,对于优质的培训机构,我们要持欢迎态度。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要出台科学、合理、严格的培训机构审批标准,让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得来、培得好,将不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挡在门外。
要加强指导,提供助导,做好辅导。“指导”主要指政策方面的帮助,国家的培训政策有哪些?有哪些新变化?地方又有哪些特别的规定?底线是什么?红线是什么?这是开展培训的前提。“助导”主要指“业务”方面,不同性质的培训需要哪些教师?课程的内容、标准如何制定?方式方法如何选择?这是科学培训的保障。“辅导”主要指供给侧方面的服务,对于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要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能服尽服,应服尽服。
当然,把好入口关,还须“严”字当头,不能注水、缩水,这是对教育、学生负责的表现。但是,不能为严而严,要严而有格、严而有度、严而有序。同时,还要坚决避免审批过程中以“严”为借口的“吃、拿、卡、要”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