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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体育场(馆)开放须秉持“善治思维”

2月20日起,杭州全面推进全市中小学校体育场地(馆)向社会开放。凡经属地教育、体育部门认定,具备开放条件的中小学校体育场地(馆)均应有序向社会开放,做到应开尽开,杭州将有共1134所学校室内外体育场馆对外开放。(2月21日 钱江晚报) 

中小学面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是盘活现有体育设施、增加公共运动资源、构建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有益举措。但是,由于教育资源管理的特殊性及严格要求,中小学体育场(馆)开放也面临着诸多考验和压力。比如,开放后体育设施的管理维护问题,面向公众开放与学校师生使用的矛盾冲突问题,师生安全管理问题,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冲击与影响……这些都是社会关注的敏感话题。开放学校体育场(馆)须秉持善治思维,找到全面开放和科学精准管理之间的平衡点。  

中小学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是必然,2017年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就已经明确。善治思维下的开放,必须兼顾中小学实际,兼顾开放监管和学校教育教学特殊管理的双向需求,同时要明确不同服务背景下的管理责任,充分引进现代化管理手段,将面向公众的开放管理和面向师生的“封闭”管理完美融合。  

平衡服务学校教育教学与向社会开放的关系,分类管理是关键。杭州此次开放中小学体育场(馆),严格按照有无住校生和晚自习课分A、B两类开放。其中,A类寄宿式学校开放时限为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每天不少于8小时。B类学校开放为工作日不少于3小时,非工作日不少于8小时。这样就兼顾了学生上课的需求,并科学规避了师生教育教学管理与开放体育场(馆)的矛盾。同时,中小学体育场(馆)还可以依据实际采取“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收费免费兼顾的分类管理。在学校体育场(馆)设置师生和公众两个通道,白天上课期间关闭公众通道仅供师生使用,晚上放学和节假日关闭师生通道供公众使用,兼顾不同管理要求和特点,也能实现管理共赢,并回避相关矛盾冲突和安全隐患问题。  

中小学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还要明确不同时间段的主体责任。开放后的中小学体育场(馆)分别扮演了公共场所和学校内部设施两个角色,后者的管理主体责任是教育部门和学校,前者的管理责任如不改变,不仅会增加教育管理成本,还会增加教育管理负担。因此,可以按照开放时间段,明确管理责任暂时移交。开放时段,可以采取由体育部门、社区组织、基层组织监管或者聘请志愿者、管理员、维护员承担监管职责,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科学维护基础设施,做好秩序维护和锻炼指导等工作。  

中小学体育场(馆)开放不是一开了之,而是要基于好事办好的善治思维,做好后半篇文章。相较于庞大的健身需求,中小学体育场(馆)开放后必然会面临僧多粥少的难题,可尝试引入网上预约机制。此外,学校体育设施大多为“适生设施”,存在天然的缺陷和不足,推出移动健身设施、开展全民社团性体育运动、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分类规划建设等,也是释放学校体育设施善意的着力点,这些也是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后需要考虑和完善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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