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校园周边多家文具店、书吧、小卖部存在售卖一元“小彩票”现象。这些小彩票每张售价1元,外形为图案各异的小卡片,揭开一层后会有“一个号码”或者“谢谢惠顾”的字样,购买者根据号码兑换相应奖励,一般分为“现金奖励型”和“玩具奖励型”,只能即买即开,不能从店里带走。(6月7日 中国青年报)
目前,很多中小学生经常购买的“一元小彩票”是一二十年前“刮刮乐”的升级版。早在一二十年前,很多小卖部售卖的儿童零食中就有“刮刮乐”,很多孩子花几块钱买一袋零食,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这张“刮刮乐”,部分孩子拆开袋子后只看中没中奖,零食被丢在一边,很多家长也为此叫苦不迭。
如今,“刮刮乐”从零食袋子里大摇大摆地分离出来,改名换姓为“一元小彩票”,成为不法商家牟利的工具。每张“一元小彩票”售价虽然只有一元,但“中奖”的概率很低,有些孩子要花几十元甚至上百元才能“中奖”。从“奖品”内容来看,产品多为弹力球、龙珠、陀螺等孩子们喜欢的“玩具”,但都是三无产品。高一点的“奖项”有激光笔等带有危险性的“玩具”,以及含有低俗、暴力乃至色情等文字或图片的“玩具”,仿真刀具甚至电击棍等“玩具”则被设置为“特等奖”。
对于辨识能力较差的儿童而言,这些“奖品”的吸引力不可谓不大,为了买“一元小彩票”,有的孩子花光了零花钱,有的孩子想方设法跟父母要钱,还有少数少年儿童走上偷盗等犯罪之路。
《彩票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不良商家印制的“小彩票”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彩票,如果这些“一元小彩票”在孩子们的生活中风靡,危害巨大。将“一元小彩票”从孩子们的生活中剔除,需要各方努力,仅就学校层面而言,需做好如下工作:
首先,要强化思政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所谓的“一元小彩票”本质上是一种博彩,容易让未成年人滋生投机心理,导致价值观及人生观错位。
其次,要强化家校合作,及时向家长反馈此类情况,家校共同干预孩子购买“小彩票”的行为,并对孩子的零花钱进行必要的监管。
再次,老师们要通过多种渠道关注学生之间交流的话题,发现涉及“小彩票”“中奖”“奖品”等话题时,要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
最后,学校要强化课程支持和活动管理,对于课程不涉及但又深受孩子们喜欢的玩具,如陀螺、弹力球等,可安排学生在活动课或大课间等时段玩耍。孩子们的玩耍需求得到满足后,靠买“小彩票”得到玩具的行为就会大大减少。
总之,青少年沉迷“一元小彩票”不是小问题,会带来很多成长中的问题,必须要引起重视,并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