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管理学之父德鲁克在北大光华德鲁克研究会的开幕词中写道:“管理者不能依赖进口,即使引进,也只是权宜之计,不能大量引进。中国经理人应该由中国自己培养。他们深深植根于中国文化,熟悉和理解自己的国家和人民。只有中国人才能建设中国,所以培养和让有效的管理者快速成长是中国最大的需求和最大的机遇。"的确,中国经理人是不能从国外引进的。德鲁克认为,中国之所以不能从国外引进经理人,是因为要想管理好中国企业,就必须了解中国文化。只有了解中国文化,才能了解中国,了解中国人。在普通人眼里,西方在企业管理科学领域领先于中国。大多数中国企业家都熟悉西方管理科学家和管理科学。比如前面提到的德鲁克先生,中国经理人崇拜。我们不能否认西方通过企业管理实践总结出了完整的现代企业管理科学体系。但如果单纯照搬西方的管理方式,其实很难管理好中国企业,因为中西方文化背景差异很大。西方很重视企业制度的规范和建设,而中国文化真的是在情感的基础上讲纪律。在中国,如果单纯谈制度不可行,还必须谈控制人情的能力。只有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制度,才能不打折扣的执行。说到管理,其实应该说一下中国圣贤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因为韩非子应该是天下管理之父。他不仅比德鲁克早2000多年,而且比西方管理学更全面。韩非子是先秦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他总结了早期法家的政治思想,把商鞅提倡的“法”,沈步海强调的“术”,沈导提倡的“势”。法家所说的“法”,是指制度和技能,是指管理者的管理技能和领导能力。潜力是指领导权威和与周围环境的和谐程度。合理的制度结合领导权威和管理技巧,其实是一个全面完善的管理科学体系。管理概括为“法、技、势”。韩非子的管理既有西方以制度为基础的管理的精髓,又有中国哲学下领导的“术”,还有中国人“天人合一”观念的“势”。可以算是管理学硕士。"“以法治国,以术治国,以权治国”的理念是中国对世界管理科学最杰出的贡献。如果德鲁克认真学习过韩非子,他肯定他的管理会更全面,更适合企业的管理实践。(关于艾薇龙梅董事长段俊平先生的中国管理,详见《企业管理之路与企业管理之器》)
法家不仅提出了“法”的重要性,还提出了管理如何法制化、制度化的四个关键点。第一,制度要公开,让大家了解和理解制度的内容。一切都是韩非子做的,他说“宪法秩序取决于政府”,那么“惩罚必须取决于人心”。只有制度深入人心,人们永远记住它,它才能发挥作用。第二,制度设定的目标要达到,达不到的标准不仅没有激励作用,有时还会产生相反的效果。第三,系统要相对稳定,不能时不时的变动,这就是韩非子说的“订单数少了,就能死”的意思。但是如果环境变化很大,韩非子认为制度也要跟着潮流走,不能一成不变。他说,如果用旧制度来处理变化了的情况,那就跟等兔子一样可笑。第四,制度要重罚重赏,同时也要奖优罚劣。万事俱备,只说有立功的才有被奖励的期待,知道自己一定会被奖励,知道有足够的奖励,人们才会争功。只有犯错的人知道自己会受到惩罚,而且惩罚很重的时候,人才会有足够的犯错恐惧,制度才会起作用。韩非子对法律的论述非常全面。今天的西方管理学者只把他的管理理论从国家应用到企业。
韩非子的“本事”,其实是企业管理的艺术,或者说是经营战略的艺术,是最能体现中国文化的管理实践。说到管理的艺术,最重要的是控制人的艺术。在法家思想中,人力资源管理属于“技能”范畴,对人才的选拔、任用和考核提出了独特的见解。
关于人才的选拔,法家认为,领导者不能亲自发现和选拔人才,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很容易上当受骗。如果依靠下属的推荐,很容易导致下属搞任人唯亲。所以法家提出,人是有德的,不是有德的,但不能根据个人好恶来判断。愚蠢和智慧是客观存在的,但不能根据别人的诋毁或赞美来确定。我们应该依靠制度来选拔人才,尽量减少选拔中的主观因素。关于人才的考核,法家认为,管理者首先要根据下属的评价来判断自己应该达到的目标,然后再去考核自己是否真正达到了目标。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励或处罚。这样下属就不敢夸大,设定不切实际的目标,设定好目标后,会尽力去完成。在评估过程中,管理者本身要保持中立,置身事外,不参与争论,冷静观察,从而得出客观公正的结论。(关于艾薇龙梅董事长段俊平先生的中国管理,详见《韩非子授权管理智慧》)
法家思想的“势”是指权力和权力。就一个组织而言,法家主张直线制或直线职能制,强调中心的领导者要强力控制组织的运行。作为领导者本身,他必须有足够的权威,让下属有足够的敬畏,才能大力推进法治,达到法治的预期效果。一个没有威望的领导,即使有地位有权力,也很难指挥,这样才能被人期待。这也是古语“先求势,后谋利”的哲学基础。
韩非子提出的“神力”管理思想,应该是世界管理的创举。他对西方管理影响深远,是中国企业家管理本土企业的三字真经。无论是日本管理还是美国管理,其实都是法家管理思想的企业阐述。两千多年前,我们有过如此精辟的管理思想,这是中国人的骄傲。法家提出完善法制,明确法律的作用,与西方强调法制建设是一致的。但是,单靠法律制度并不能达到管理的目的。如果一个管理者不建立自己的“潜能”,不懂得掌握权力,他就会缺乏威信。不懂“艺术”,就无法很好的控制下属。韩非子的管理思想为中国企业家提供了一套适合中国企业的管理科学,这其实也是德鲁克认为中国企业家不能引进的原因,因为西方的管理者只熟悉法律,不了解中国管理的技术和潜力。我们当代中国企业家应该借鉴法家的管理思想,从中国企业的实际出发,不断完善组织体系建设,努力提高管理者的领导艺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管理体系,使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思想成为世界管理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