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那些对人的能力有信心,并且自身也致力于组织目标而不是致力于保持个人权力的哈佛经理,才能够掌握正在出现的各种新理论的含义,才能有效,这种领导人将会找到并成功地应用其他的创新思想。 2.山姆·托伊 山姆·托伊,福特公司(英国)总裁。他说:没有任何一家公司只反映出某一个人的能力,不管这个人能力有多强。所有领导功能的精髓在于发现并激励优秀人才。付诸实践的良好的人事管理,比公司的管理结构本身要重要得多。对于最高层领导人,至关重要的是高度注意各阶层经理人员的发现、培养和有效的使用。 3.约翰·勃林 约翰·勃林,威廉姆斯公司总裁。他说:各公司间的根本不同在于它们的人不同。我们有使人精疲力竭的程序来制定战略规划,不过,执行规划的是人,解决问题的是人,追求并抓住机会的也是人,好的人才群会使任何组织机构正常地运转。我的方法和信条是:为高度激励的人创造良好的环境是最重要的。在长期内激励一个大规模的组织是几乎不可能的,但那里必定存在被高度激励的人,环境必须为这些人提供必要的条件。
管理层关心的往往是自己是否受人欢迎,而非快速指出员工实际存在的问题。但如果忽视员工存在的一些缺陷,长远来看,对其成长反而是不利的。 4、一些人简直无药可救 对某些员工存有偏见,对他们彻底失去信心——这是一个最普遍存在的误区。其实,每个人都是可塑之才,只是点燃他们激情的火种有所差异。倘若管理者巡视整个办公室时,看到员工在玩电脑游戏或者发送私人邮件,他可能会在心里认定:“这个人对工作没有积极性,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认真工作。”其实不然,这些看起来在“玩耍”的员工,一样有饱满的激情,甚至比那些正在埋头苦干的人更有积极性。只不过他们没有把精力直接投入到工作中来而已。 如果这位员工有可取之处,那么,企业领导者应该找出激发他们工作热情的窍门,并尽可能投其所好,让他们在工作中尽情释放自己的激情。 5、响鼓无需重锤 美国社会格外重视聪明人。 几乎每个企业主都渴望吸引聪明人加入,因为这些人学得更快、上手也快。于是,老板们便想当然地认为这部分人不需要费心了,他们会自律。 然而,高智商与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不仅如此,一部分聪明的员工往往不清楚自己保持工作热情的动力何在,他们反而更容易迷失自己或者厌倦工作,最终导致对工作兴致寥寥,效率低下。 那么,究竟该如何动员员工的积极性?聪明的老板应该了解怎样去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以让每个员工都活力十足;同时洞悉员工们的“动力阀门”,知道他们的优点及兴趣点,人尽其才,让每个人都在自己钟爱的岗位上发光发。
同时为了培养员工的团队精神,设立部门奖,奖励依据为部门考核分。 3、培训制度的设计 对员工的培训制度包括对项目管理人员和营销人员的培训,培训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即知识技能类、基本素质类和能力类。知识技能类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和营销人员都应掌握的通用知识如公司概况、产品知识、客户服务、客户管理、英语、电脑等专门知识。项目人员应掌握的专门知识包括管理基础、计划控制、项目管理、现场管理、工作流程管理、沟通等,营销人员应掌握的专门知识包括市场研究、市场调查、市场分析与定位策略、产品策略、价格策略、促销策略等。项目和营销人员还应掌握基本素质类知识包括社会礼仪、自我形象设计、团队合作精神等。 “人的需要”是激励机制核心 大多数公司不仅希望能够长期保有员工,还希望他们全心投入工作。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公司通过提供员工优厚的薪资、舒适的工作环境等,激励员工对公司许下宝贵的承诺。但是,很多公司的激励方法却不奏效,无法留住员工的脚步。即使留住了员工的人,也留不住员工为公司全力以赴的心。 造成这种情形的六大陷阱为: 1. 误以为忠诚度等同于承诺。有些员工只是为了享受年资越高所带来的越好福利,或者因为离开公司所要付出的代价太高等,因此决定留在公司直到退休为止。从员工的离职率来看,这种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高,但是不见得对工作尽心尽力,而且通常比较不具有创意,比较容易拒绝改变。要掌握员工对公司承诺的程度,除了员工留职率,公司还必须测量员工的生产力、创意,以及态度。 2. 误以为薪资是所有问题的答案。丰厚的薪资当然重要,但是许多其他的事物同样是激励员工的要素,例如奖赏公平、工作具有发展性等。 3. 误以为公司给的就是员工想要的。
这种方式使得激励对象工作的目标又多了一重。提高每股净资产也好,提高股价也罢,都会提高股东的价值。这样一来,激励计划的绿灯就自然打开了。 在这里,有两种激励模式值得推荐。一种是期股模式。企业在计划实施开始后按一定价格卖给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期股,每年他们都可以和股东一样,获得相同比例的分红。但这笔奖励不能发给激励对象,只能用于偿还购买期股的费用。当激励对象支付完所有费用之后,就真正拥有了这些股份,并常年享受分红收益。如果股价上升,激励对象还可以考虑靠鲜活的增长带来的收益。另一种模式是虚拟股份。激励对象持有一定数量“虚拟”的股份。在计划期内和股东一起享受分红收益,计划结束时享受股价变化带来的收入。和前者不同,此种模式下激励对象不持股,自然也没有发言权和投票权。在通过这个红绿灯之前,激励方案仍要考虑“钱”、“股”结合,毕竟用现金多了会减少股东的分红收入,用股份多了更是从股东身上割肉。所以,一个合适的比例才能让股东快乐地举手通过。 证监会or国资委前两个路灯,基本上是大部分企业都要等待通过的。而这一盏路灯则不然,涉及的公司只有上市公司或者国有企业。但是,这两类企业在国内却有着很强的代表性。上市公司的规模相对较大,是我国企业的典型代表,代表了中国企业的发展方向。国有企业则是国内企业的主体,也是现阶段改革的重点。 要想让激励方案顺利通过,选用哪种模式将不再是考核的重点。相反,关键的问题在于激励方案是否符合“游戏规则”。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方案自然是要符合公司法的。由于《公司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妨碍激励机制效果的发挥。所以,方案的设计应该考虑到这些因素,避免受到法规限制。一般来说,使用股权激励受到的约束较多,因此企业可以选择是用现金的激励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