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晶澳科技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包头晶澳”)近日取得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15000025,发证日期:2019年11月13日,有效期:三年),包头晶澳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包头晶澳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晶澳科技表示,该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后续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此外,包头晶澳在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投资建设的“包头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拉晶、铸锭项目”,项目预计增加1.6GW单晶硅方产能。目前已完成项目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前期工作,并于2020年1月8日投产运行。
晶澳科技在公告中指出,该项目的投产符合公司产能规划的战略需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高效单晶硅棒产能、降低硅片成本,完善垂直一体化产业链,抢抓市场发展机遇,提高市场份额。项目的投运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同时,该项目未来运营将会受市场风险、经营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晶澳科技表示。
(编辑白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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