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宣布“抗癌药”消息导致股价上涨引发市场高度关注之际,香雪制药再次因旗下子公司卷入受贿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被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而受到广泛关注。
1月3日晚间,香雪制药发布公告称,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对其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对外担保未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存在问题等多项问题,公司及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被出具了警示函。
对此,香雪制药在回复《证券日报》记者时表示:“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并进行了公告,公司将会认真查找原因,深刻吸取教训,积极釆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切实整改。”
公司多名高管被警示
据公司公告显示,广东监管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香雪制药存在对外担保未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存在问题、未及时披露2018年业绩快报修正公告、2017年未对有关融资租赁业务进行财务核算四项违规行为。
对于上述情况,广东证监局表示,香雪制药董事长王永辉、董事会秘书徐力未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香雪制药、王永辉、徐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广东证监局认为,陈炳华作为香雪制药时任财务总监,未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四项违规行为中除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存在问题外的其余三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于上述情况,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何海锋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警示函披露的信息看,该公司信息披露有可能存在一定的违规,但尚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警示函并不是正式的行政处罚。根据目前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审判规则和实践,还不足以支持投资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重要子公司卷入受贿案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香雪制药旗下控股子公司湖北天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简称“湖北天济”)法人代表还被曝卷入湖北宜昌市中医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刘雄受贿案。
据《证券日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的判决书显示,2012年至2018年,湖北天济累计向湖北宜昌市中医医院配送价值5000余万元小包装中药饮片。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纪某为感谢刘雄在业务上的支持,于2013年至2018年每年春节前后以拜年为名先后六次送给刘雄现金共计12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湖北天济成立于2003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中药材种植、农副产品收购、中药饮片生产等领域,香雪制药在2016年以3.58亿元的价格收购其55%股份。据香雪制药发布的2019年半年报显示,湖北天济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收4.73亿元,实现净利润4219.45万元,其净利润位居香雪制药公布的4家子公司榜首。
对于该事件,香雪制药表示:“针对个人的不合规行为公司事先并不知情,公司会进一步加强对管理人员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学习,强化内部控制,进一步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