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应该都有所了解,宋朝时,几乎每一个城市都修建有瓦舍勾栏。瓦舍是城市的娱乐中心,里面设有酒肆、茶坊、食店、摊铺、勾栏、看棚等游乐设施;勾栏则是设于瓦舍之内的演出场所,每天都会表演杂剧、滑稽戏、歌舞、说书、杂技、魔术等节目。但你未必知道,宋朝的瓦舍勾栏很可能是宋政府的一项市政工程。
泸县宋墓石刻:勾栏表演
我曾在微博上说出这一论断:“在宋代,建造瓦舍勾栏作为一项市政工程,纳入政府主导的城建工作,目的是给市民提供文化娱乐的场所与设施。”但很快就受到宋史研究方家、北京大学教授赵冬梅老师的批评:“市政工程?太过了。吴先生,材料不能支撑啊。这般无限类比,宋朝的好处也要给你比没了,别让热情的意图带累了历史事实。”
我查了一下“市政工程”的定义,觉得自己的理解并没有错:市政工程指城市政府修建的、给市民提供有偿或无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根据我们掌握的材料,我敢断言,至少南宋都城的一部分瓦舍勾栏是完全合乎“市政工程”定义的。
这一史料来自南宋潜说友的《咸淳临安志》“瓦子”条:“故老云:绍兴和议后,杨和王为殿前都指挥使,以军士多西北人,故于诸军寨左右营创瓦舍,召集伎乐,以为暇日娱戏之地。其后,修内司又于城中建五瓦,以处游艺。今其屋在城外者,多隶殿前司,城中者隶修内司。”《武林旧事》也载,“瓦子勾栏,城内隶修内司,城外隶殿前司。”
《咸淳临安志》与《武林旧事》的记述非常简单,却透露了一条很重要的历史信息:南宋杭州的一部分瓦舍是政府出资兴建的,并列为城市公共设施加以管理。
一般来说,位于杭州城外的瓦舍隶属于“殿前司”(宋朝的军事机构),修建的初衷是给驻城的士兵及其家属提供一个“召集伎乐”的娱乐场所。宋人所说的“召集伎乐”,可不是我们理解的“召妓”,而是指歌伎歌舞弹唱。当然这些瓦舍也并非供士兵独享,市民显然也可以到那里玩耍、游乐。
位于城内的瓦舍则隶属于“修内司”(宋朝的城建机构),建造的目的是供士庶“以处游艺”,是城市民政工程的组成部分。南宋后期杭州市民嬉游之风极盛,以致后来,“贵家子弟郎君因此荡游(舍瓦勾栏),破坏(民风)尤甚于汴都也。”
还有一条史料也可以表明瓦舍为宋朝的市政工程——《东京梦华录》“京瓦伎艺”载,“崇、观以来,在京瓦肆伎艺,张延叟、孟子书主张。”学者考证出,孟子书为北宋末的乐官,“主张”乃主管之意。也就是说,宋廷任命了专门的乐官来管理东京的“瓦肆伎艺”。
为满足市民的文化娱乐之需,政府出资、出面在城市修建一批娱乐中心,并且由官方委派乐官管理,如果这不是市政工程,那什么才算市政工程呢?
至于其他州县、市镇的瓦舍勾栏是不是地方政府所建造,眼下我们还未找到有说服力的史料证据。不过,按常理推断,宋代几乎每一个城市都有瓦舍勾栏的市民娱乐设施,这不大可能完全由民间自发完成,应该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
瓦舍勾栏是宋代特有的城市文化建制。元代时,瓦舍勾栏犹存,但入明之后,瓦舍勾栏作为一种城市建制,已经销声匿迹,城市中不再有瓦舍勾栏。文学史的研究者发现,冯梦龙整理的“三言”,里面多处提到了“瓦舍勾栏”,这是因为,“三言”乃是据宋元话本整理而来,保留着宋元社会的信息;而在凌濛初的“二拍”中,却无一处提及“瓦舍”,因为“二拍”是明代文人创作的拟话本,而明人对于“瓦舍”已经非常陌生了,“勾栏”也从商演场所变成了妓院的别称。
瓦舍勾栏消失的原因,一方面是改朝换代之际、兵荒马乱之时,大部分瓦舍勾栏毁于战乱;另一方面是朱元璋建立明王朝后,严厉限制市民娱乐,导致城市娱乐业迅速衰落。要等到中晚明时才恢复繁华,但瓦舍勾栏的建制则再未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