娼妓,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至少在周朝时期就有了。春秋时期的名相管仲,被妓女们尊为青楼始祖,或其他更多的名号,诸如妓女业的祖师爷、娼妓神、妓女的保护神、性产业化鼻祖、中国设立“红灯区”第一人等,管仲为啥在娼妓行业有这么高的身份,原因是他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家官办妓院,名叫“女闾”。因为管仲允许娼妓公开营业,照章纳税,不再偷偷摸摸,所以娼妓们尊管仲为“保护神”。娼妓行业从一开始就有人反对,是有争议声中跌跌撞撞前行的,直到解放后被完全废止。
从国家完全支持,到宋时有限度地反对
春秋时齐国建立“女闾”制度,给齐国带来了诺大好处。一是带来丰厚的税收,提高了齐国的国力;二是缓解了光棍们的性危机,由于男女比例失调问题带来的光棍危机得到缓解;三是借女色招揽了四方游士,娼妓作为“招商引资”的服务内容受到各国游士们的青睐,一部分人才得以留在齐国。春秋战国时期其他诸国一看齐国办“女闾”有这么大好处,纷纷仿效之。
“女闾”制度还引进了军队,秦、汉时官妓、营妓满足了以男人为主的军人性需求。魏晋南北朝时期,一些商人看到“女闾”有利可图,开始了私人经营,老鸨出现了。唐朝是一个非常开放的国度,万国来朝,皇帝被称为“天可汗”,娼妓业非常发达,正式的官妓出现了。妓女的来源一是从私妓中选拔好的,二是犯人的妻女,三是老鸨从少买来培养的妓女,四是人贩子贩来的女子。宋朝时娼妓业又有了发展完善,除了官妓又出现了私妓,有的私妓改头换面,和现在的名为洗头房实为妓院一样,活动场馆有“茶饭店”、“包子店”、“散酒店”、“庵酒店”等。总体来说,宋朝以前,国家对于娼妓业是持纵容支持态度的,就连宋徽宗这个皇帝,也嫖了个名妓李师师,大词人柳永,“奉旨填词”,死时由几千个妓女集资出殡,蔚为大观。
与唐朝不同的是,宋朝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有限制地禁止嫖娼。宋仁宗规定公检法司执法人员“不得赴妓乐”,宋神宗时期继续执行强化之,“嘉祐以前,提刑点狱不得赴妓乐。熙宁以后监司率禁,至属官亦同”。如有官员违反,根据情节不同,得到相应的处理。史载“王洙权同判太常寺,坐赴赛神与女妓杂坐,黜知濠州”,“蒋堂知益州,以私官妓,徙河中府”,南宋时有一位崇安知县也因为“日日宴饮,必至达旦,命妓淫狎,靡所不至”而降为主簿。这些因为嫖娼而遭降职处理的官员,可能是玩得太过分了,乃至于影响了公务,才遭此严肃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