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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品人品及公民品

明代屠隆在《茶说》中云:茶之为饮,最宜精行修德之人。真如是,则明末清初文人杜睿,是最适合饮茶的了。

杜睿,字于皇,自号茶村,清初有名诗人,原是湖北黄冈人,年轻时胸怀大志,生性倜傥。后因张献忠所率农民军纵横湖北,为避战乱,流寓南京鸡鸣山。茅屋两三间,日照而日进,雨注而雨淋。人穷困则自然潦倒,然则茶村先生不以为意,安居若素,吟啸自若,至晚年,贫愈甚,常断炊。有友问他:“穷愁何似?”茶村先生答道:“往日之穷,以举火为奇;近日之穷,以不举火为奇。”友人不解,茶村先生笑道,往日穷,偶尔还可烧柴火煮饭,现在穷,虽然天天家中升火,然而,竹沥泉清,只是泡茶,无米下锅,以茶喂肚,哄肠胃罢了。自称家中可以绝粮,不能绝茶,于此可见茶村先生爱茶致癖。其自号茶村,更见癖茶一往情深,尤可见者,乃是喝茶之后,将茶渣一一收集,不使余漏,全埋于深土,日久成岭,谓为茶丘,插香焚烟,多有祭拜,多情甚比林黛玉伤感葬花。

茶是一人得幽,二人得趣的,茶人自然独傲孤标。茶村先生与茶为伴,便不喜交游,有人骂他孤僻,他笑言之:“某岂敢如此,只是一味好闲无用,但得一觉好睡,纵有司马迁、韩愈在隔舍,亦不及相访。”文人声气相投,尤不相往来互捧,对不太搭界的官场人物,茶村先生更是避之如鬼神,如有“鬼神”访,则高卧不醒,官职再高,先生当睡,嘱童子不得喊醒。不趋炎,不附势,这是茶村先生为文人所立的一杆高标。此高标高则高矣,然不足为异,文人有这般品位者多见多闻,岂只一个茶村先生?而或可独标的,是茶村先生作为国家公民的禀质。皇粮国税,历代都是有的,李自成标榜“闯王来了不纳粮”,那不过是哄人,封建王朝,哪朝不纳粮与服役?清代自然不免。有年,朝廷征集各户服役,南京地方官见茶村先生不过一个穷诗人,既雇不起人代劳,又自不可劳作,于是便格外开恩,拟将免除。茶村先生得知,挽裤脚,撸衣袖,大声说:“此是家国事,其民岂免。”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一个诗人,多少算得上士子,在劳动是一种耻辱的年代,读书人谁能放下架子挥锄头抡铁锨?又有年,朝廷征收房号银,即当今房产税也,清朝有制度,此税者,官绅可免。此政策,最可谋以对策也,拉点关系,走点后门,挤进“官绅行列”,就是政策之对策了。有人见茶村先生穷得开不了锅,欲代为申请减除,茶村先生也断然拒绝,再穷也将尽家国职责,所以,将房产税悉数缴了。

煎茶非漫浪,要须其人与茶品相得。故其法每传于高流隐逸,有云霞泉石、磊块胸次间者。”也许在所有的饮食当中,只有茶才与人品挂上钩的,没有相当的人品,不足喝茶,不可喝茶,不准喝茶,最少,不配喝茶,诚所谓“要须其人与茶品相得”,诚所谓“茶最宜精行修德之人”,诚所谓“茶养廉”。其他食物或饮料,何尝有过此论?是人都要吃饭,没见谁说过君子可吃饭,土匪不可吃饭的;酒也是,忠信礼义廉之人可大碗喝酒,嫖赌毒俱全者,喝酒更用大碗。吃饭喝酒与人品无关,而独有茶与人品相提并论等量齐观焉,没有相当人品不配喝茶。应当说,真正茶人难得玷污茶茗,茶人其品自高者,比例绝对高于“饭桶”与“酒鬼”,这应当是事实。君子固贫,不达则守节,君子守节则不阿权、不势利。茶村先生有此人品,称得上“其人与茶品相得”,不污茶之清洁精神了。

然则,茶村先生不仅茶品人品相成相称,鄙人还以为,茶村先生还有“公民品”焉。“公民品”系鄙人之“概念创新”,鄙人对这概念的要义是:作为一个公民在家国中当具有的品质。有人品不等于有“公民品”。比方说,一个人很会做人,左邻右舍都称其好,但并不等于他是一个优秀公民,他对邻居不耍心眼,但他对国家也许就尽耍狡了;一个人不乱拿同事东西,但他对国家财物就往往尽往胯里扒;一个人对朋友两肋插刀,要他干啥就干啥,但对国家能偷懒就偷懒,能偷税就偷税,尽量规避义务,逃避责任。他没人品吗?人人都说他人品好,但他称得上优秀公民吗?恐怕谈不上了吧。“窃书不算偷”,窃国更不算偷的,所谓“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所以,那偷税漏税化公为私者多而又多。

茶村先生放在文人当中,其名不太显,其文不太著,如果单以文人气骨来看,其人品也不太耀眼,但以他对国家态度而论,为文人者多吗?为官宦者多吗?文人者,不一定直接“吃国家粮”,而为“官宦者”则定然“吃国家粮”,对国家义务与责任,文人与官宦谁更应尽之?我们众人,对国家义务,是否有过走后门想方逃离?是否有过拉关系设法规避?有人品者,还当有“公民品”焉。

谁解茶中味 作者: 刘诚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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