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身节为农历二月初二,是东莞东坑镇旧时特有的专业节日。过去东坑一带地处大朗、石龙之间,人多田少,大批剩余劳力于春耕大忙前寻觅雇主。二月初二那天正好是社日,他们头戴竹笠,肩搭水布,站在东坑路口寻找工作的机会,通常是价钱面议,当面成交,为期一年。当地人称之为“卖身”,实际是出卖劳动力。东坑逐渐形成了一个劳动力市场,由于当地劳动力多数身强力壮、精通多样农活,因而很受雇主的欢迎。
传说明朝万历年间(1573—1620),东坑镇塘唇村有个地主叫卢同锦,要雇长工耕作。同村还有不少大户,亦要雇工。故此,每年开耕之前,都有大批人前来应征,出卖劳力,并于二月初二订立合约,确定雇佣关系。年复一年,袭以成俗,卖身节就形成了。
由于各地来此应征的人很多,小摊也应运而生,继之小农具、小百货杂物等摊档也应时而立,形成了东坑特有的集市, “什么都有得卖”,“什么东西都可以卖完”。
传说有一年“卖身节”,一个慕名而来的农民到东坑应市,来晚了,什么东西都已卖光。他自言自语道: “都都有得卖,现在又什么东西都没得卖,如果有‘老子’卖,我也买一个!”立即有人应声道: “有老子卖!”农民回头一看,是一位老人,即依言将他买回侍奉如亲父亲。每年什么时候播种,什么时候插秧,都听老人的。有一年,老人叫那农民晚播种,他就晚播种,别人的稻谷熟了,他的禾身才含胎待吐。正好那一年皇帝的龙驹病了,御医说要吃含胎草才能治好,便买了他的含胎禾苗,治好了龙驹。皇帝大喜,重赏了这位种植含胎草的农民。从此以后,人们去赶东坑墟,都要买点东西回去,以示吉祥,所以卖身节越来越兴旺。
新中国成立后,东坑人不必再去卖身了,但卖身节还是作为传统民俗流传下来,成为人们探亲会友、交换农副产品的佳期。
近年来,卖身节也成为“欢乐节”,民间艺术展演、美食、人才交流市场等等活动都在这期间展开。游人尤其爱在大街上用玩具水枪射水作乐,故又名“射水节”。二月初二来参加卖身节的人们,都希望在这一天洒一身东坑水,把吉祥如意带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