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青”说得文雅一点又叫“采青”。“采青”风俗,两广各地都有,但内容各有不同;有的在大年初一清晨,起床后便到郊外去“行运”,然后摘回一些青枝绿叶,挂在门旁,叫做“采青”,以兆吉利;有的于大年三十晚上或元宵之夜,成群结队到别人的园子去偷菜,叫做“偷青”。这只是象征性地偷取一点,并非真偷,主人也不责怪。有的主人甚至预先摘好青菜在园中等候,待偷青者来时扔到园外,让来人拾取,捡个吉利。
这种“采青”风俗,早在明末清初屈大均的《广东新语》中已有记载:“琼州(1984年前琼州属广东管辖)风俗之敝,尤在上元自初十至十五日内,窃蔬者行淫奔者不问,名曰采青,此应严禁。”
据《琼山县志》载:“元宵,府城妇女尽到总镇衙前折取榕叶,谓之偷青;或燃香城门祝之,以祈有子。孩儿则摩总镇衙前两旁石狮,以祈平安。”
这一古老的风俗新中国成立后依然有所流传。每逢元宵之夜,府城镇中心的马路两旁,便有一些小摊档摆卖刚刚从树上折下的树叶,多为榕树枝,并扎上红绿丝线,装点一番。天黑之后,便有人开始出来购用。人们携老扶幼,接踵而来,沿着公路闲逛,每人手里拿着一束香,或者是一枝“青”,像趁灯一样热闹,人多时达五六万之众。
人们一边逛马路,一边兴致勃勃地与迎面而来的人交换手中的香火,互相祝贺。过去互说些“恭喜发财”、“万事大吉”之类的话,新中国成立后则改为“学习进步”、“工作顺利”等等,互相鼓励一番,当然也有“祝你生对双胞胎”,“祝你找个好夫婿”之类的。只要是平安吉利的话,什么都可说,开开玩笑亦无妨。互相换香、道贺的人,有平时的至交亲友,也有毫不相识的;也有的当时才交上朋友的。据说,那天晚上与别人交换的香火越多,换回的香越长,讨回的吉利话越对自己的心思,那年的运气就越好。
这一活动从傍晚一直进行到深夜十二点,小孩子游兴依然未尽,把榕树枝带回家中,放在枕边。年轻人则把点燃的香火插在自行车上,来回飞驰,炫耀一番,向自己的朋友诉说讨回了多少“口采”,并怎样以短香伪装长香骗人逗乐等等。如今,元宵换香会,已经成了人们互相鼓励,交朋结友的一种新风俗。
化州一带的“采青”,也很有特色。元宵之夜,男女青年们三五成群,穿上节日盛装,结伴到郊外的菜园去“偷青”,在别人的菜园里拔几棵葱蒜、芹菜、生菜之类,拿回家中,挂在厅堂里,据说这样可以得到神灵的保佑。他们一边踏着月色郊游,一边唱道:“天青青,月明明,玉兔引路去偷青。偷了青葱人聪明,摘了生菜招财灵……”
园主看到青年们来了,或是稍稍隐去,或是主动拔出一把,分发给大家。一边发,还一边唱道:“小姐姐,送你葱,恭喜你聪明又伶俐;小哥哥,送你芹,恭喜你勤紧又快活;小弟弟,来拿菜,恭喜你明朝发大财!”这种活动,直至20世纪50年代初还有流行,至今仍有不少人传颂于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