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agershare:来鸟瞰一下。
千呼万唤始出来。美国、日本、加拿大等12国达成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终于在上周公布了全文。和之前预期的一样,全文信息量极大,仅正文就多达600页左右,如果加上附件更是多达6000页。无论是对于长期跟踪贸易协定的专家,还是对于普通民众来说,要想穷尽TPP的内容,不花费相当的功夫很难做到。但是,对于普通民众来说,也没必要对文本了解得那么透彻。下面,我们就基于文本的章节做一个粗略的解读,以便大家“鸟瞰”TPP文本的概貌。
我们可以将三十章的内容划分为四大类:世界贸易组织(WTO)多边框架内已有的内容、现有各类协定已经存在的内容、普通的内容、出现的新内容等。
WTO多边框架已有的内容是指WTO已经涉及的内容,这些内容也是绝大部分区域贸易协定谈判的内容。现有各类协定已经存在的内容又可以细分为三类:诸边协定涉及的内容、双边投资协定(BIT)的内容、一些区域贸易协定涉及的内容等。
其中,诸边协定包括服务贸易协定(TiSA)、政府采购协定(GPA)、信息技术协定(ITA)等,在WTO框架内进行谈判,但是坚持自愿的原则,随时可以吸纳新成员。TPP协定涉及到的诸边协定是TiSA和GPA。双边投资协定涉及的内容是 “投资”;现有一些区域贸易协定已经涉及的内容包括 “电子商务”、“竞争政策”、“劳工”和“环境”等。
普通的内容是这些内容要么是协定通常存在的章节,要么是与所有国家的发展都契合的内容,又抑或是一般不会对非协定方产生负面影响的内容。出现的新内容是指TPP协定中出现的、而现有协定没有的章节,包括 “国有企业和指定垄断”和“中小企业”等。具体的划分见下表。
WTO多边框架内已有的内容中,又可以区分为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原产地规则、知识产权、其他等。关税壁垒是指降低货物的进口关税,包括工业品和农产品,会对区域内贸易增长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并对区域外国家贸易造成负面影响。TPP协定降关税的程度和广度都是以往的贸易协定无法比拟的。
非关税壁垒则是指一些贸易便利化措施,也是WTO巴厘一揽子协定中达成的重要内容,其中的海关管理与贸易便利化也符合中国单方面正在推进的改革。“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推进也会促进贸易增长,并涉及到规则的制定。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争端解决则是上述贸易自由化措施的配套内容,只不过具体内容和现存协定有所不同。
关于知识产权,实际上WTO已经存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只不过TPP设定了更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知识产权相关内容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分歧较大的内容,更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实际上更有利于发达国家,这一项内容的达成取决于各方的博弈。目前中国达成的区域贸易协定中,对上述内容均有涉及,只是深度的不同。
TPP协定中的服务贸易、服务业、政府采购等内容也同时包含在TiSA和GPA中,这是未来贸易协定的趋势。传统的贸易自由化主要聚焦于货物贸易,未来随着服务贸易的发展,服务贸易自由化成为趋势。而政府采购实质上也是一种贸易壁垒,涉及到对国内外产品的区别对待。
这两项内容越来越多地包含进区域贸易协定,也是目前正在谈判的诸边协定TiSA和GPA的内容。虽然面临许多挑战,但加入这些诸边协定谈判符合中国自身的利益。目前中国已经申请加入TiSA和GPA,但是尚没有被接纳。其中的服务贸易条款则已涵盖在中国已签订的一些区域贸易协定中。
TPP协定中的投资条款是未来BIT谈判中的重要内容,旨在保护和促进国际投资。其中绝大部分内容都和中国正在与美国进行的BIT谈判重合,因此中国在投资条款方面不需要有太多担心。
区域贸易协定涉及的内容中,电子商务、竞争政策和环境是大多数区域贸易协定都已经涉及的内容,但是由于是比较新兴的内容,涉及到规则的制定,TPP协定对这些内容的重视有利于其在未来推广到WTO框架时拥有话语权。这些内容也包含在中国近年来签订的区域贸易协定中。如《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对这三项都有独立的章节。
对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具有挑战性的是劳工条款,这一条款更有利于发达国家。中国目前签订的高标准自贸协定尚没有包含这一相关内容。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不需要对有些内容过多关注,因为这些内容整体而言符合各国的利益,不仅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与投资,还有利于各国自身的发展。如涉及到“合作与能力建设”、“发展”、“透明度和反腐败”等条款,有利于各国加强合作,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增长,同时也对发达国家有利。这些条款相对容易达成一致意见。当然,这些内容也符合中国自身的利益,TPP达成这些条款对中国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挑战相对较小。
真正比较新的内容是“国有企业和指定垄断”以及“中小企业”,这两个章节相辅相成。
国有企业的条款直接将贸易协定内容延伸至国内制度与改革。虽然TPP协定承认各缔约方均有国有企业,但很显然,国有企业越多、越重要、越不规范的国家受到的约束更强,因此这一条款对中国的挑战性很大。这一条款的存在导致容易将美国推进TPP谈判误解为是对中国进行围堵和针对中国。
但中国不仅应将其视为挑战,更应视为机遇,作为倒逼自身国企改革的机会。对于符合中国自身改革利益的内容,应该高度重视,一方面有利于自身改革,另一方面也为这一条款成为未来贸易协定的趋势做准备。
“中小企业”相关内容是奥巴马力推的内容,主要是为美国利益着想。对于这一条款,中国也应持开放态度。中小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有利于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也是中国目前改革试图达到的目标之一,所谓“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一条款的存在虽然暂时有利于拥有强大中小企业的发达国家,但是,也会为中国未来的国际竞争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
(本文作者苏庆义是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