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披露了新《广告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广告市场监管情况,并通报了新法颁布实施后查处的12件典型违法广告案件。
值得关注的是,除却违法广告重灾区的“收藏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等领域,本次被通报的案例中,还有“11月3日发生在北京朝阳区街头,利用衣着暴露的比基尼女模特进行游街营销”事件。通报中认定“该商业广告活动,利用女性暴露身体,吸引关注,品味低俗,有违社会良好风尚”,该案已进入行政处罚阶段。
广告司透露的几大关键信息
1、新《广告法》正式实施以来,违法广告几项主要数据指标已经连续2个月实现50%左右的下降。
2、目前虽然传统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五大类”虚假违法广告整体上得到有效遏制,但在个别媒体还时有发布,收藏类、招商投资类、酒类、电视购物类等虚假违法广告有所升温,一些新的广告违法形态不断出现。
3、对于有的企业为了规避明星代言广告承担责任,而将明星聘为企业高管的做法,今后广告法会出详细的细则,有一个专业的评价和监测,不是说聘为高管就能逃避监管。
4、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正委托浙江省工商局建设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计划今年年底初步建成,明年将投入使用,“每年的投入在3000万元”。投入使用后,将能监测99%的互联网广告。
[今年4月28日,工商总局国家广告数据中心正式启用。该数据中心是基于大数据理念建成的集广告监管、广告信用、广告业发展、广告信息交流四大平台于一体的系统,目前已基本实现对31个省(区、市)332个市的3600余家媒体发布的广告进行全类别、全覆盖的监测,3年后监测范围将进一步扩展到全国2800多个县。]
5、工商总局已经与微信方面开展合作,下一步将对微信公众号的广告发布进行监管。但对不属于公共开放平台如朋友圈等私人领域,暂时监管不到的,如果接到举报,工商部门也将对其进行查处。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表示,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本次通报的12件案件只是新《广告法》颁布实施以来,工商机关查处典型违法案件的一小部分。很多9月新《广告法》实施后办理的重大典型案件,工商机关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下一步,在条件成熟时,工商总局还将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再向社会通报查处的相关重大案件。
9月底,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就在在央视财经频道《中国政策论坛》“聚焦新《广告法》”节中,批露过2015年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
被通报的12起违法广告案例
▼ 河北省8月份查处的冒用“文化惠民工程”免费发放国宝级十大传世名画虚假广告案件。
案件当事人在电视广告中宣称“免费发放”所谓的国家限量发行的“传世名画”,升值空间巨大,并在广告中由赵忠祥、侯耀华等名人为其作推荐、证明。经工商部门调查核实,所谓的“传世名画”只是浙江某工艺品厂生产的印刷品。
河北省工商机关依据修订前《广告法》相关规定,对广告主处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以91.82万元罚款。
▼ 江苏省8月份查处的“十二幅书画大全套”虚假广告案件。
该广告宣称所销售的是中国十二位书画大师传人或再传弟子的作品真迹,收藏可能升值千百倍,甚至是下一个亿万富翁。
经查,广告中所谓的“大师传人或再传弟子”,只是被某某大师指点过,或者听过某某大师的课,或者自认为与某某大师的艺术风格接近,甚至只是与某某大师及其家人合过影、吃过饭,广告内容与事实不符,欺骗误导公众。
广告主所在地工商机关对该虚假广告处以22.68万元的罚款。
▼ 湖北省8月份查处的“陈老师泄油汤”虚假广告案件。
该广告宣称该产品的配方为“人参、桃花、枸杞、当归、荷叶、茯苓、黄芪”,使用“30天瘦30斤,中老年便秘、三高、脂肪肝问题也能解决”等无科学依据用语。
经查,本品实际产品名称为“陈老师荷之茶”,产品的实际配料为“绿茶、荷叶、黑芝麻、山楂、决明子、海藻和甘草”。此违法广告前后共在全国多地的多家媒体上进行宣传,影响恶劣。
广告主所在地工商机关对其处以15万元的罚款。
▼ 重庆市9月份查处的“五行开运中国五大投资手串—金斗寻宝”广告案件。
广告采用相声演员李金斗和主持人崔悦采访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红木流通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钟立辉的节目访谈形式。除使用“最有价值、最权威”等绝对化用语,当事人在上述广告宣称该套手串材质分别是黄花梨、紫檀、金丝楠、沉香、血龙木等名贵高档材质,其实际销售手串材质为花梨木、紫檀木、楠木、硬木松,广告宣称的手串材质与销售的手串材质明显不符。
重庆市工商机关拟对广告主处以8万元的罚款。
▼ 江苏省9月份查处的“70周年大阅兵纪念银钞大全”广告案件。
该产品广告中多处使用了军人形象、以及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新华社等名义做宣传,还列举了相关收藏品“奥运纪念钞”发行了600万枚目前升值了380倍,首轮十二生肖邮票发行价50元现估价4万元升值了800倍等无法查证的内容。
同时,利用专业人士赵启明、赵克俭两位设计大师为广告产品做推荐,还宣称上述产品具有较高的收藏价值。该广告违反了修订后《广告法》第九条第二项以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工商机关拟对当事人罚款60万元。
▼ 天津市9月份查处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件。
天津某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委托天津某广告有限公司在《每の新报》上发布医疗广告,该广告中含有:“李斌中国皮肤科协会会员”等内容。
经查,自2009年8月3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并无李斌的入会记录及交纳会员费记录;中国皮肤科协会也未在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备案。但在上述广告中却含有该公司主任李斌为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分会会员和中国皮肤科协会会员等虚假内容。
上述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分别立案进行了处罚,拟处罚额共计10万8千元。
▼ 浙江省10月份查处的舟山某门诊部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案件。
当事人舟山某门诊部有限公司自设网站,宣称“与美国多家国际机构建立长期的技术联盟合作体系,多年被舟山市卫生行政部门评为先进医疗单位、技术创新标杆单位、省级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舟山市市慈善医疗定点医院等”。
经查,网站中所宣传的上述内容与其实际情况明显不符。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浙江省工商机关已经对此案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已进入行政处罚阶段。
▼ 广东省10月份查处的互联网违法广告案件。
广东某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开设网店,网店名称为圣××旗舰店。其网页使用“顶级配置重低音蓝牙音响”“最极致的声音体验”等广告用语。
当事人构成使用绝对化广告用语行为,当地工商机关拟当事人处以罚款20万元。
▼ 广东省10月份查处的含有赌博内容的违法广告案件。
广东某客运有限公司从2015年4月开始在其“河深专线”的客车座套上发布“揭穿扑克麻将必胜”的广告,内容含有宣传赌博技巧、销售赌博用具的内容。
当地工商机关依据《广告法》的规定,对当事人拟处以罚款30万元的处罚。
▼ 辽宁省11月份查处的违法医药广告案件。
辽宁省两家地方广播电视台发布藏药金哈达、千岁堂阿胶益寿晶、双退治眼法、益身灵、理气舒心片、中草药复合多糖片等多个违法医药广告,这些广告主要涉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有的利用无法证明身份的所谓“专家”进行宣传,有的利用患者名义推荐其疗效,有的利用广大患者对慢性病、老年病治愈的急切心理,无限夸大疗效,涉嫌虚假宣传,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辽宁省工商机关拟对其共处37万元罚款。
▼ 北京市11月份查处的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商业广告活动案件。
11月3日部分媒体对北京市朝阳区发生的利用衣着暴露女子在街头开展低俗营销活动进行了报道,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关注。广告监管司立即要求北京市工商机关调查处理此事。
经查,北京某信息技术公司为推销该公司的APP产品,提高品牌曝光度,在11月3日上午12时许,组织十几名身穿比基尼的女模特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开展营销活动,这些女子身着暴露,手臂上、臀部印有该公司名称和“用我”文字和二维码。
该商业广告活动,利用女性暴露身体,吸引关注,品味低俗,有违社会良好风尚。目前,该案已进入行政处罚阶段。
▼ 四川省11月份查处的“五粮液帝王经典酒”虚假广告案件。
该广告直接宣称是“五粮液帝王经典酒”,经查,该酒实际是“帝王经典”特醇,注册商标为“帝王经典”,并非正宗“五粮液”,该广告以虚假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了虚假广告,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案已进入行政处罚阶段。
本文编辑整理:麦迪逊邦 Lillian 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