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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大叔爱过你

1.

周杰伦对话陈文茜,偶像态度全无。回顾星路,只是个热爱音乐的少年,无意唱自己编曲的歌,居然闯出一片天。

印象最深的是,陈文茜感慨:周杰伦啊,你站上舞台,《双节棍》唱个六十年都可以,但是写文章的人就不一样了,永远要埋头写出新作来。李敖把以前的文一再刊登杂志,被人讲是炒冷饭,你看,连李大师也感到不公。

听罢,我不由对着屏幕猛点头。

倒也无所怨言,写东西的人,的确练就一手炒冷饭的本事,纵观天下的真理,不过如此几句,先哲早已讲完,后人一代接一代新语句点缀;纵观天下的故事,不外乎那么几个基本结构,变换着叙述而已。

来说个故事。

从前,有一个小女孩,还有一个大叔。大叔用他的智慧,教导她,培养她,给了小女孩一双翱翔蓝天的翅膀。小女孩日渐长大,越来越美丽,她拥有了自己的舞台,被人们高高捧起。这时,小女孩遇到慕名而来的男孩,高大,且帅气,更别提睿智勇敢富贵,她不由自主沉醉于爱情之中,要命的是,男孩也爱她,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后来,大叔找到功成名就、爱情丰收的小女孩,告诉她,他从一开始就用全部真心爱着她。故事结局,大叔孤独终老,这世界又多了一个悲伤的人。

“历史”在古欧洲的定义,是不断重演的故事。

我想到在东北小县城听到的八卦,当年就是在这破烂剧场,某个如今叱咤风云的女明星,曾于此登场,有个财主大叔爱着她,砸钱,圆她的梦,她一路绿灯,闯到北京,成名后,大叔去找她,得到的是一句“我们从此再也无关了。”

还有,《蒂凡尼的早餐》里,霍利也是这样对待当年养活了她和她弟弟的乡下老公的。

太阳底下,类似的故事曾上演,正上演,即将上演。

2.

晚上和爸妈去看《剧院魅影》音乐剧,第一幕休息间隙,我在想,不过也是这样一个故事结构啊。鬼魂面具大叔,爱着小萝莉,指引她,帮助她,然后被抛弃。

去电影院,去话剧场,去歌剧院,比起看书,同样的故事,果然感受会不一样。拿着本书读,是孤独的事情,茫茫宇宙,你和书本相依为命三五小时,自娱自乐,大部分时间是合上书,过段日子,情节模糊,大概只记得自己读过。

但是电影、话剧、歌剧形式,感受截然不同。

不读书的时候,是一群人一起“孤独”,没有人说话,眼睛盯着舞台,黑暗中共同做梦。

电影绚丽的大屏幕,打败了干瘪的文字,《搏击俱乐部》读十遍书,不如看一次它的同名电影;话剧的参与感,语调、主人公的神色,《欲望号街车》只看书的人,根本无法领会它的经典意味;至于歌剧,若能够看歌剧,请务必扔掉书!

大学时有个朋友,在意大利读书,问其专业,令人难忘,剧场灯光。她的四年,就是学剧场——里的灯光。直到了今天,当我坐在歌剧院,特地留意,竟然发现这其中隐藏了大学问,配合气氛到天衣无缝。

我曾问她,若学歌剧,为何不去做舞台上的人?

她说,上舞台的人,的确厉害,要唱歌,要跳舞。可其实,一场歌剧上演之前,幕后准备是漫长的,最基本的有剧本、音乐,其实细致处,如化妆、服装、灯光、现场音响的安排,都是学问,都要精细地安排。每次谢幕听到bravo,其实不仅台上的演员,我们这群幕后的人,大家都想抱头痛哭,是很有成就感的。

也是啊。

看书的时候,面对文字,缺少了想象力,但看戏不同,眼前有人在那里呈现,气氛打造出来,每次当面具男出现,仿佛来自阴森教堂,充满死亡气息的主题曲出现,内心也随着紧张起来,剧情就是在每一次这“大叔序曲”里,层层推进的。同样的一句“用你的心,去任何想去的地方”,看书时,很快扫过了,可是,当舞台上面具男反复咏叹着唱出来,这句话刻在了我的心上。

怪不得大叔的爱注定要失败啊!这么深沉的爱,小女孩怎么会懂呢?她只是天真认定,这个教她唱歌的人,是爸爸说的音乐天使。她连这个世界有哪些地方都不知道,怎么知道自己想去哪里。

大概只有当她变成老女人,胸部下垂,晒着太阳回忆,看懂人世沧桑,才醒悟过来,曾有个大叔爱过她。

3.

整个歌剧分为两幕,前半部分交代背景,营造了一个神秘的鬼魂。第二幕,大叔终于登场,被小女孩摘下面具。

当小女孩无助地跑到教堂,希望死去的父亲给予指示,大叔出现了,他唱道,“你在冬天里徘徊太久了,远离我的目光。”我总觉得,其实真正在冬天徘徊那么久的,却是大叔自己。

他天资聪慧,懂得文学,懂得建筑,懂得音乐,还有过了不起的发明,可是,因为长得丑陋,出生时就不被母亲喜爱;因为长得丑陋,没有人爱他。唯一的生路,是在马戏团,被关在笼子里,靠着“丑陋”有口饭吃,后来他逃离马戏团,躲在他阴冷潮湿,暗无天日的密闭小屋里。不敢看自己的脸,一个人的时候都要戴上面具。

其实也对,在人类文明最初,长相丑陋,或是四肢残缺,常常被认为是邪恶的象征,用以活人祭祀。即便到了中世纪,一旦爆发瘟疫,丑人往往难逃一死,并非染病,而是无知臣民为了宣泄恐惧,胡乱找的借口。

眼睁睁看着小女孩被帅哥抢走,听着他们的你侬我侬。这一幕舞台上营造的辛酸,必须亲眼所见,要是表述出来,也只能留一段沙哑歌喉唱的伤心歌词:“我躲在车里,手握着香槟,想要给你生日的惊喜,你越走越近,有两个声音,我措手不及……”

大叔到了燃点,他爆发了。他对这世间温暖的爱,全部交给了小女孩。伴随着小女孩的离去,他的心只剩下凉意,转变为对帅哥的恨,这股恨之所以巨大,糅合了大叔一生隐忍的痛苦、无法摆脱的寂寞、还有以全世界为敌的愤怒。的确啊,如果面具男是个我们现今社会流行的“大叔”模样,手指留存淡淡烟草味,笑起来有俊朗的轮廓,恐怕剧情的书写,应该在第一幕就终止了,小女孩爱上他是顺其自然的事。

他将小女孩囚禁,以帅哥的死威胁她。这一刻,大叔不再被任何人喜欢,甚至台下的观众,丑陋的脸,还有一颗丑陋的心。为何待遇不同,那就看看善良的前辈,钟楼怪人卡西莫多吧!

没想到的是,剧情急剧变化,小女孩居然吻了大叔。他整个人呆住,第一次被拥抱,第一次被亲吻,第一次终于被爱。本该欣喜的他,停顿了几秒钟,却痛苦万分,或许是善的激发,跳起来,暴怒似的赶走小女孩和帅哥。你们快走!不要再来这里!

一束孤独的灯光底下,大叔跪坐在地上,捧着本来想和小女孩结婚的白纱,掩面哭泣。而他的身后,是唱着甜蜜情歌,在一片蜡烛中,浪漫划船的小女孩和帅哥。看到这一幕,我觉得鼻子有些酸。他在冬天,的确徘徊太久了。

最后,大叔瘫坐在椅子上,盖了一块黑布,后人发现了这里,掀开布,他消失了。剧终。

这消失的现场魔术,让在场的观众愣了许久。这一种愣,其实很奇妙,短短十分钟,从对于面具男的同情到厌恶,而后却又升华成为了某种敬仰。

4.

可能到了现在年纪,看故事,尤其爱情故事,不仅仅是想到爱情而已了,不免兔死狐悲似的,想到社会,哲学,美学,再往大的范围而言,生命之意义。

我们每个人,都曾有个大叔爱过自己。

他可能是你看不上的一段友谊,是你伤害过的老师,当然,更可能是你的爸爸。

《大鱼》里面,当“我”意识到,我在长大,他在萎缩,他失却了权威,失却了尊重,连他一贯的笑话都令人不耐烦。老爸死前,“我”问他在担心什么,他保持一贯的幽默,说,“不是。傻瓜,我担心你呀,你是个傻孩子,没有帮忙,你都不知道怎么进监狱。”

在很久以后,想起这个大叔,才恍然大悟,他曾那么爱过自己啊!

也许同样很久以后,小女孩站在舞台唱歌,想起面具大叔的做过的种种,突然落下泪来,原来爱,可以是这幅模样。

马家辉在书里写给女儿,“Love is 永远一起看电影。” 这句话,我太喜欢。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就该这样吧,白天各分东西,在工作在学校打拼,做各自喜欢的事情,互不干涉,然后,像是一种不动声色的契约,每个夜晚,从城市各个角落,不同交通工具抵家,在同一盏灯下吃饭,然后,一起去看电影。

此刻,歌剧院散场,和老爸老妈回家,车行驶在雾气重重的高架上。我想,即便身旁开车的这个大叔,我要很久以后才能懂他的爱,至少现在,虽不耐烦他的唠叨,老巴不得离家越远越好,但我还是愿意和他永远一起去电影院去话剧场去歌剧院,一起做梦。

想一想,我们还一起去过苏打绿的演唱会,看着身旁大叔,诡异地出现在一群尖叫的小清新中间。

大叔,不知道你懂不懂,陪你做这些事,也是我爱你的表现。

文/嘉倩

读后记:“大叔控”“萝莉控”很是流行,搞不懂是因为现在的大叔很成熟很成功很男人很珍惜很担当,还是现在的社会给予年轻人的机会太少欲望太多压力太大?是大叔猥琐,还是萝莉单纯?是因为有了萝莉控才有大叔控,还是有了大叔控所以才有萝莉控?

成熟总是慢慢来的,急不得也走不了捷径;单纯是修炼来的,不是占有来的。

说通俗一点,想跨界,你得把你的本尊修炼好,副本才能进退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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