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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获利入门与技巧:如何理解投资理财(1-3)

  何为投资理财

  1.投资的学术定义

  投资最基本的含义是,通过把资金使用权让渡给有能力的个人和组织,以谋求经济收益的行为。风险投资、实业投资比较符合这个定义。在这里,投资的对象是“有能力的人或者组织”,也包括经常被强调的企业家。虽然从现在来看,即使如此,也难保大部分投资打了水漂,不过,这依然可以作为第一投资对象。但可以对其修正,以适应更广泛的情况(包括过去的网络行业),那就是投资的第二对象—产品或者项目。因此可以说,在基本含义上,投资对象是“人/组织+产品/项目”。

  通俗地说,投资是将一定数量的资财(有形、无形)投放于某种对象或事业,以获取一定收益或社会效益的活动。

  理财的通俗含义

  理财即对于财产(包含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知识产权)的经营。具体而言,是指个人或机构根据个人或机构当前的实际经济状况,设定想要达成的经济目标,在限定的时限内采用一类或多类金融投资工具,通过一种或多种途径达成其经济目标的计划、规划或解决方案。

  一般人谈到理财,想到的不是投资,就是赚钱。实际上理财的范围很广,理财是理一生的财,也就是个人一生的现金流量与风险管理。

  理财包含以下含义:

  理财是理一生的财,不是解燃眉之急的金钱问题。

  理财是现金流量管理,每一个人一出生就需要用钱(现金流出),也需要赚钱来产生现金流入。因此不管现在是否有钱,每一个人都需要理财。

  理财也涵盖了风险管理。因为未来的更多流量具有不确定性,包括人身风险、财产风险与市场风险等,都会影响到现金流入(收入中断风险)或现金流出(费用递增风险)。

  与投资有关的其他学科

  金融学是研究人们在不确定的环境中如何进行资源的时间配置的经济学科。金融学的三大支柱是货币的时间价值、资产评估和风险管理。金融学的核心问题是研究资本和资产的配置效率,这种配置主要是通过金融市场来进行。

  财务管理的基本职能是准确核算与精明管理。管是控制,理是训练;管是条条框框、中规中矩,理是苦口婆心指引成长。只管不理, 企业不是在沉默中爆发,就是在沉默中灭亡。

  会计学的基本职能是核算(货币度量、实物度量、劳动度量)与监督。

  统计学的基本职能是信息(实物度量、货币度量、劳动度量)、咨询和监督。

  投资的种类

  按投资方式分为直接投资(包括投入资金建设项目、生产资料—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间接投资(购买有价证券—债券、股票等)。

  按作用方式分为外延性投资(增加生产要素数量,如新建、扩建、改建、恢复等方式)和内涵性投资(提高生产要素质量,如挖潜、更新、改造、革新等方式)。

  按投资对象存在形式分为实业投资、金融投资和人力资本投资

  按区域分为国内投资和国际投资

  按风险程度分为常规投资(一般投资,预期有收益)和风险投资(特别适用于高新技术、高风险、高回报企业,也叫创业投资)。

  投资者行为

  投资是一种依靠资本投入与智力投入而获得更多财富的活动,是勤劳致富、信誉致富、依法致富。典型代表“巴菲特投资型”。

  投机是指利用不对称信息和时机在市场交易中获利的行为,尤指甘于承担风险,在市场上以获取差价收益为目的的交易。投机行为将着眼点放在价格变化上,很少考虑交易品种的实际价值。典型代表“索罗斯投机型”。

  投资主体

  在证券市场上,充满了各式各样的参与者,有个人,有企业,甚至还有政府。但不管其参与市场出于何种目的,参与市场的期限如何,凡是出资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个人或机构,统称为证券投资者。根据投资者的组织形式,通常被划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两大类别。

  机构投资

  1. 机构投资者的含义

  机构投资者是指在金融市场从事证券投资的法人机构,主要有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和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银行等。在证券市场上,凡是出资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个人或机构,统称为证券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从广义上讲是指用自有资金或者从分散的公众手中筹集的资金专门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活动的法人机构。

  机构投资者按照其主体性质,可以划分为政府类机构投资者、金融机构类机构投资者、企业法人类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政府参与证券投资主要是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和进行宏观调控,一般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企业进行证券投资主要是为了获取收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基金等。此外,资本市场相对落后的国家常常通过设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QFII)的方式引入境外机构参与本国资本市场的运行。

  在西方国家,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保险公司、各种福利基金、养老基金及金融财团等,其中最典型的机构投资者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投资的共同基金。在中国,机构投资者目前主要是具有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投资管理基金、保险公司、社保基金等。

  2. 机构投资者的特点

  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投资管理专业化。机构投资者一般具有较为雄厚的资金实力,在投资决策运作、信息搜集分析、上市公司研究、投资理财方式等方面都配备有专门部门,由证券投资专家进行管理。1997年以来,国内的主要证券经营机构,都先后成立了自己的证券研究所。个人投资者由于资金有限而高度分散,同时绝大部分都是小户投资者,缺乏足够时间去搜集信息、分析行情、判断走势,也缺少足够的资料数据去分析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因此,从理论上讲,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相对理性化,投资规模相对较大,投资周期相对较长,从而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2)投资结构组合化。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较高的市场,机构投资者入市资金越多,承受的风险就越大。为了尽可能降低风险,机构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会进行合理投资组合。机构投资者庞大的资金、专业化的管理和多方位的市场研究,也为建立有效的投资组合提供了可能。个人投资者由于自身的条件所限,难以进行投资组合,相对来说,承担的风险也较高。

  (3)投资行为规范化。机构投资者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投资行为受到多方面的监管,相对来说,也就较为规范。一方面,为了保证证券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资金安全,国家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监督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另一方面,投资机构本身通过自律管理,从各个方面规范自己的投资行为,保护客户的利益,维护自己在社会上的信誉。

  (4)风险厌恶者。大多数机构投资者的资金是通过各种形式筹集的社会资金,在进行投资决策时首先要考虑的是资金的安全性,因此,机构投资者都是风险厌恶者。为了控制投资风险,机构投资者要谨慎地选择证券,对影响证券价格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一般选取那些上市时间比较长、公司业绩比较好、股价波动程度较低的股票进行投资

  (5)具有稳定市场的功能。首先,机构投资者在进行证券投资时比起个人投资者来说要更理性,它们有着丰富的信息资源、专业的投资团队,能够更准确地预测证券的基础价值,可以降低个人投资投资的非理性导致的股价波动,稳定市场。其次,机构投资者一般进行组合投资,而且其逆趋势择股票的行为,即买入急速下跌的股票,卖出快速上涨的股票,可以矫正股市的非正常波动。最后,机构投资者由于资金规模大,可以构造足够分散的投资组合,而且投资组合一旦构建,一般不轻易调整,这种策略显然有利于股市的稳定。

  3. 政府及政府机构

  在世界各国,政府都是证券市场的重要投资者之一。政府参与证券市场的目的完全不同于普通投资者,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调剂政府资金余缺。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内,政府往往会出现收入(税收)的低谷与支出的高峰,从而面临财政周转困难,这时政府可以通过发行短期证券的方式来筹措资金。相反,如果出现财政盈余,往往通过特定渠道将闲置资金投入证券市场,但政府及政府机构出于安全考虑,通常以投资优质债券为主。

  (2)实施货币政策。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承担着宏观经济调控的任务,其调控手段之一就是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即通过在证券市场买卖有价证券(主要是政府债券),调节货币供应量。当货币供应量过多时,向证券市场出售有价证券;反之,则买进有价证券,增加货币供应量。此外,中央银行持有的国家外汇储备一般以储备货币发行国的政府债券为主,因此,各国中央银行又成了外国政府债券的持有者。

  政府参与证券市场的特殊目的决定了政府参与证券市场行为的特殊性,其既不是单纯的投资主体,更不是唯利是图的投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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