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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柯:分治与同化--五胡十六国时代胡人政权的中华王朝思想

  

  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的确立,标志着中国跨入了封建社会阶段。从东汉末年开始,中国进入了一个相当长的战乱时期。尤其是从三国时代到晋朝末期,军阀战争接连不断,因此人口的移动非常频繁。大量的汉人也向周边地区移动,甚至出现了在河西地区建立诸如前凉、西凉等地方政权的情况。然而,从总体上来看,更多的则是“五胡入中原”的现象,即北方的游牧民族集团--胡人越过万里长城,进入人口剧减的中原地区,在原来的汉人地区居住下来,所谓五胡指的是:匈奴、羯、鲜卑、氐和羌。

  从公元290年开始,围绕晋武帝司马炎死后的权力继承问题,晋王朝陷入了持续十六年的“八王之乱”。在这样一个背景下,胡人也不断举行暴动,相继建立起了许多“胡人政权”(见表1),由此,中国北方地区进入了“五胡十六国时代”。十六国中也包括由汉人建立的政权,但是更多的还是胡人政权。在这些胡人政权的统治地域里生活着大量的汉人,甚至一部分的胡人政权就建立在中原地区。所以,对于这些胡人政权来说,从它诞生之日起,就面临着一个回答如何对待中华文化,对待拥有中华文化的人们(汉人)的问题。而从民族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实际上又直接关系到胡人政权的性质。

  

  一、从单于到皇帝--胡人在政治上的变化

  

  在中原地区最早建立起胡人政权的是匈奴。匈奴原本居住于蒙古高原,北匈奴西移之后,臣服于中国的王朝的南匈奴,由于受到鲜卑族的侵略以及自然灾害的侵袭,逐渐向中国内地移动,到了西晋时代已移居至今天山西省的中部和南部地区。西晋末期,匈奴及与其有着血缘关系的羯、卢水胡等先后在中原地区建立了前赵、后赵、夏和北凉等政权

  “前赵”,是南匈奴单于的后裔刘渊,接受以刘宣(与刘渊属同一王族)为首的匈奴贵族们的建议,于公元 304年以“汉”为名建立的政权。刘宣等人提出“兴我邦族,复呼韩邪之业”的目标,志在恢复匈奴帝国,推举刘渊为“大单于”。可结果却是,刘渊所建立的并非匈奴的民族国家,而是以“汉”为名的政权,刘渊本人所就任的也并非是“大单于”,而是“汉王”,不久,进而又变成了“皇帝”。

  匈奴王族的“刘”姓,来自于汉朝初期,单于曾与汉高祖刘邦约定双方互为“兄弟”的历史。刘渊说:“吾又汉姓之甥,约为兄弟,兄亡弟绍,不亦可乎!”,以此来强调自己作为在中原地区建立政权的正当性。刘渊的目的在于,“汉有天下世长,恩德结于人心,……。暂可称汉,追尊后主以怀人望”(1)。

  事实上,刘渊的理想既不是想建立匈奴帝国,也不是恢复汉王朝。他说,“今晋氏犹在,四方未定,仰尊高祖法,且称汉王,权停皇帝之号,听宇宙混一,当更议之”(2)。很明显,刘渊是想以“复汉”的名义争取汉人的支持,做统一的中华王朝的皇帝。至少要象他所说的那样,“不失为魏氏”,把最低目标定为象曹魏那样统治中国北部。而构筑了前燕基础的慕容瘣,从最初就把构筑中华王朝当作自己的目标,强调“当有中原”。到了他的孙子慕容儁时,因为得到了从秦始皇开始传给代代中华国家帝位继承者的“传国玺”,便开始称帝(3)。

  几乎所有的胡人政权都把建立中华王朝当作自己的目标。因此许多统治者都或早或晚自称“皇帝”,并建立了自己的元号。“建元称帝”意味着“革命创制”,胡人的统治者都想通过“建元称帝”来把自己的政权建设定位于中国正常的王朝更替上。西晋灭亡以后,中国北方处于各民族政权割据的状态之中,“灭晋复汉”这一借口已不复存在,于是各个胡人政权都开始拼命强调只有自己才是正当的“中华王朝”。

  因为“汉”这一名称已经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所以当刘曜即位作了由匈奴人所建立“汉”政权的皇帝之后,声称自己的政权“以水承晋金行,国号曰赵”(4),将国号从“汉”改为“赵”了。此即“前赵”。而曾效力于前赵,后于公元 319年以赵王、大单于为号独立,建立起后赵政权的羯族的石勒,也主张自己是“龙飞革命”,号称自己是“以赵承金为水德”(5)。前燕的慕容儁,也主张自己自立是“革命创制”(6)。也就是说,各个胡人政权都以所谓的“革命说”和始于汉代的阴阳五行说的“五德始终说”,主张自己才是继晋王朝之后的正统的中华王朝。

  鲜卑族拓跋部的什翼犍,于公元338年建立了北魏政权的前身“代国”。北魏的创始者即什翼犍之孙拓跋珪,公元 386年在蒙古草原召开的部族大会上就任的也是“代王”。所谓“代王”,实际上是公元310年晋王朝授予拓跋鲜卑的首领拓跋猗庐的称号。由此可知,在胡人统治者心目中,王朝的所谓的正统性,不过是一种与中国正统王朝之间的继承关系。拓跋珪于公元398 年改国名为魏,并称帝(道武帝)。到了太武帝拓跋焘时期,魏已成为北起蒙古高原,南至秦岭淮河以南,西起新疆东部,东北至辽西的大国。孝文帝拓跋宏也把北魏看作是继晋之后的“水德”(7)。

  胡人政权的统治者成为“皇帝”,反映了胡人政权的政治重心向汉人社会转移的事实。前赵积极采用投降的汉人士族(读书人),并利用他们进行政权的建设。汉人的官僚也同样得到王朝的爵位,与匈奴贵族一起尽忠于胡人政权。有人统计,在史料记载的前赵的263名官僚中,汉人就有 131 人,而包括刘氏一族在内的匈奴人才只有114人(8)。

  胡人政权之所以将统治者称为“皇帝”,并启用汉人士族为官,是出于它建立中央集权国家的需要。各胡人政权基本上都采用了中原王朝的政治制度。刘渊继承了汉魏时代以来的官制,设置了“三公”(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六卿(司徒、司空、司马、太宰、太傅和太保),将所有部门的最高权力都集中于中央政府。后赵的石勒也同样采用了中原王朝的政治制度,同时他还恢复了“九品中正制”,启用汉人张宾为执掌选任官僚的“大司法”,任用了为数极多的汉人士族为官僚,借汉人士族之力制定了新政权的律令,完善了后赵的行政机构(9)。

  在当时中国北方地区政权林立之中,两个国家呈东西对立状态的情况曾经出现过三次。那就是匈奴的前赵和羯人的后赵;鲜卑人的前燕和氐族的前秦;鲜卑人的后燕和羌人的后秦。曾先后效力于前赵和后赵的苻健,于公元 351年自称天王·大单于,建立了前秦政权,又于公元 352年称帝并将大单于让位给自己的儿子。公元 357年通过政变当上前秦皇帝的苻坚,完全废除了“胡汉分治”制度,信任汉人并获得了汉人的支持。最受苻坚信任和重用的王猛,曾严格地执行法律处死过包括王族在内的氐人出身者。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许多胡人政权都恢复了魏晋时代的“九品中正制”,并任用汉人作中正官。所谓“九品中正制”就是,中央的官僚兼任自己出身地区的“中正官”(随时代不同名称也有所不同),将地域社会中尚未出来作官的知识分子,按世论、道德、才能、门第等分为三等九品,作为官僚候补推荐给政府。这是三国时代由魏始创的官僚选任制度。“九品中正制”的缺点是重视门阀,即所谓的“但存门第”。但是,任用汉人而非胡人为中正官并让他们推荐选任官僚一事,说明对胡人的统治者来说,他们非常希望得到汉人士族的协助。

  北魏的官制本来带有较大的民族性,但是开国皇帝道武帝拓跋珪在汉人地区保留了汉人社会传统的社会制度和租税制度,并早在登国元年(公元 386年)开始就任命士族出身的许谦为右司马,任命张袞为左长史,让他们“参赞初基”,即参与早期的国家政治运营(10)。拓跋珪甚至还从战争俘虏中选拔有能力的汉人,让其也参与国家政治。公元 396年夺取并州之后,“初立台省,置百官,封拜公侯,将军、刺史、太守、尚书郎以下均用汉人”(11)。张袞、崔宏、邓渊、李先、贾闺、晁崇等人积极协助鲜卑统治者,制定了各种典章制度,将北魏政权逐渐建设成为一个中华王朝。

  到了太武帝拓跋焘即位,他任命了汉人崔浩为冀州大中正,鲜卑人长孙嵩为司州大中正。“崔浩当上大中正之后,立即将冀州、定州、相州、幽州和并州等五州之士,任命为郡守,开了汉人官僚进出之源”(12)。北魏政权的国力逐渐增强,势力不断扩大,之所以能够统一长江以北地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依靠了汉人士族对它的积极协助。

  胡人统治者中也有未称“皇帝”者。如,公元 385年西部鲜卑的乞伏国仁在陕西西部、甘肃东部,称大都督·大将军·大单于,建立了西秦政权,乞伏国仁的后继者乞伏乾归也为了统治其他的民族而保留了大单于的名称。公元 397年,西部鲜卑的秃发乌孤称大都督·大将军·大单于·西平王,建立了南凉政权;公元 407年,南匈奴的支系铁弗匈奴的赫连勃勃,在宁夏、陕西西部和内蒙古西部称天王·大单于,建立了名为“夏”的政权。但是,这些胡人统治者都各自建立了自己的元号,乞伏国仁的元号是“建义”,秃发乌孤的元号是“太初”,赫连勃勃的元号是“龙升”。元号制度是汉武帝以来中华王朝特有的制度,采用元号制度,不仅是证明了一个政权在政治上的自立,同时也证明了这些胡人政权继承了中华王朝的文化传统和政治理念。

  由于出身于胡人,许多政权在其前期,实行过一种双重构造的政治统治形式。前赵、后赵、前秦、后秦、前燕、后燕、北燕、西秦、南凉、夏等胡人政权,在其政权建立之前或建立之初,或以大单于为最高统治者,或设立以大单于为长官的“单于台”。大单于和单于台的主要工作就是,负责管理统治者的出身民族集团和包括其他非汉民族集团的“六夷”。关于“六夷”的说法不同,或为匈奴、鲜卑、羯、氏、羌、乌丸,或为匈奴、鲜卑、羯、氏、羌、巴,总之只要建立了大单于和单于台,就是通过双重的统治构造来实行“胡汉分治”。

  由鲜卑人建立的南凉,“署晋人于诸城劝课农桑以供军国之用,我则习战法以诛未宾”(13),将晋人(晋王朝统治下的汉人)排除于军队之外。在设单于和单于台的政权中,军队的指挥权一般都由单于掌握。不可否定,由于民族的不同,在一部分胡人统治者的意识之中潜藏着牵制汉人的想法。例如,北魏在前期施行过两种官制体系,即由鲜卑王族及贵族担任的“内行官”和以汉人为主的“外行官”,用握有最终决定权的“内朝”来牵制作为议事机关的“外朝”。

  但是,像前期的北魏那样严格实行“胡汉分治”的胡人政权,从整体上来看是少数。也曾有过像后赵的石勒那样,虽然实行“胡汉分治”,但通过采用“九品中正制”,使胡人事实上失去优势的政权(14)。反之,北魏才是一个例外。鲜卑族虽然分为西部鲜卑和东部鲜卑,但是鲜卑人原来居住在东北地区,所谓的西部和东部的概念,实际上是指其内部的东西关系,并非是指与“中国”的方位关系。正象“独拓跋氏,以真胡入主中原”(15)所说的那样,与很早以前就同汉人社会发生接触的西部的慕容部相比,东部的拓跋部与汉人社会的接触要少得多,对汉人的不信任感也许就是由此而生。

  几乎所有的胡人政权,并非是出于对汉人的民族隔膜的理由,才采用了“胡汉分治”的政策。作为想竭力依靠汉人的帮助建立中华王朝的胡人统治者,即使是有民族歧视的想法,也不会是冲着汉人来的。附带说明一下,曾经实行过严格的“胡汉分治”的北魏,随着与汉人社会的接触,最终却成为最热心的中华文化的学习者,北魏的“汉化”,与其说是周围的影响,倒不如说是自己主动积极推进的。

  双重统治构造下的“胡汉分治”,与其说是牵制汉人,不如说是为了适应各种社会的现状而采取的不同的统治政策。胡人政权多将周边地区的非汉民族或进入汉人地区的非汉民族,即所谓的六夷也置于自己的统治之下。但是,汉人和胡人的经济形式不同,由经济形式所决定的社会构造也不同,因此,各胡人政权对地域型社会中经营定居农业的人们(主要是汉人)用中华王朝的传统统治体制进行统治,而对部族型社会中经营游牧业的人们(主要是六夷)则用匈奴帝国式的传统统治体制进行统治,并不是按照不同的民族进行严格的民族划分。由单于掌握军队指挥权的理由也在于,作为军队主力的骑兵本身主要是由游牧民族集团的“六夷”所组成,在这里,单于不是最高统治者的称号,而是最高军事统帅的称号。

  从设置了单于的胡人政权中还可以看到一个共同的现象,就是拥有大单于称号的胡人统治者,一旦称帝之后,一定会将大单于的称号转让给其子弟。例如:公元 308年当上皇帝的刘渊,就把大单于让给了儿子刘聪,并于公元 310年设置了单于台。刘聪继位之后,先将大单于让给皇太弟刘乂,后来又让给了皇太子刘桀。第三代皇帝刘曜也于325年设置单于台,让儿子刘胤作了大单于。公元330年称帝的后秦的石勒、公元352年称帝的前秦的苻健、公元386年称帝的后赵的慕容垂,

  都在即位的同时将大单于的称号让给了自己的儿子。

  从大单于的“禅让”上,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很重要的信息,那就是:五胡十六国时代各胡人政权中的“大单于”,已经由传统的胡人统治者变成了新生的中华王朝皇帝的臣下;胡人政权的政治体制,是以皇帝为中心的中国的传统的王朝体制,而以大单于为首的胡人管理体制,尽管会存在于一定的时期之内,但是它所起的作用也仅仅是一种辅助中华王朝皇帝的作用而已。

  从政治的层面上观察各个胡人政权的施政,可以发现三个共同的特点。首先是它们都认为并且强调自己是正统的中华王朝,并且接受了中华王朝的政治制度;其次是积极起用汉人士族,利用他们建设政权,建立传统中华王朝的政治制度;第三是各个政权在一定程度上都具有过民族的意识,包括一部分政权实行过“胡汉分治”的政策,但是无论从时间上或是在内容上,这种薄弱的民族意识并没有引起民族间的隔阂,“胡汉分治”也不是一种彻底的民族压迫政策。

  

  二、从夷狄到华夏--胡人文化与民族的变化

  

  虽然名称各有不同,官职的数量也参差不等,上述的胡人政权中,许多政权都针对周边的非汉民族设置了统御官(表二)。尽管有的是由地方官兼任,有的是启用当地的民族首长,但是任用“校尉”和“中郎将”等军职来与异民族发生关系,这是西汉以来的惯例。从设“平羌校尉”、“平吴校尉”、“灭羌校尉”上,可以看出这些官职具有对进行反抗的异民族集团进行军事镇压的性质,但是从更多的统御官名称上也可以看出,几乎所有的胡人政权都继承了中华帝国保护周边民族的传统思想。

  站在他人的立场上来保护和管理“蛮”、“夷”、“戎”、“胡”,这种思维方式不仅表达了胡人政权统治者从“夷狄”蜕变为“中华”的强烈意志,而且说明了胡人政权对于自身民族的认识:他们在民族上已经不是“夷狄”而是“中华”了。例如,后秦的石勒就特别忌讳“胡”字,他让人们把胡人称作“国人”。(16) 慕容瘣之子慕容翰因受其兄慕容皝的迫害而被迫自杀,在临死之前仍念念不忘“但逆胡跨据神州,中原未靖。翰常尅心自誓,志吞丑虏,上成先王遗旨,下谢山海之责。不图此心不遂”。(17) 前燕的第一代皇帝慕容儁受到梦魇,他说是这是死去的“胡人”在骚扰活着的“天子”,“死胡,安敢梦生天子!”命人前去捣毁了后赵皇帝石季龙的墓才安心(18)。胡人政权都有一个共同点,这就是都极力主张只有自己不是“胡”,而其他的对立政权才是“胡”人的政权,其用意不外是为了强调只有自己才具有建立中华王朝的资格。

  前燕的第一代皇帝慕容儁主张控制戎夷的办法是“以文德怀远”(19),前秦的苻坚也采取了“夷狄应和”和“服而赦之”的政策。苻坚在送征伐军前往西域时,对远征军统帅说:“西戎荒俗,非礼仪之邦,羁縻之道,服而赦之,示以中国之威,道以王化之法,勿极武穷兵,过深残掠”(20)。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胡人政权对周边民族集团的宽容,是建立在自己是中华王朝的自我定位上的。

  公元 384的淝水之战使前秦迅速崩溃。乘此时机,羌族的姚苌在渭水以北称大将军、大单于、万年秦王,建立了后秦政权。姚苌要求被俘的苻坚交出“传国玺”,苻坚断然拒绝道:“小羌乃敢干逼天子。岂以传国玺授汝羌也。图纬符命何所依据,五胡次序无汝羌名”(21)。苻坚虽然还意识到自己是“胡”,但他以羌人手中没有写有关于将来的事情的河图、纬书和符名,不符合中国文化传统为理由而拒绝交出传国玺,就是说他认定前秦才是正统的中华王朝,而后秦则否。

  在中国,文化制度与政治制度是不可分的。以建设正统中华王朝为目标的胡人政权,在学习中华文化,特别是学习儒学方面,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刘渊起事以后一直注意保护汉人士族,所以得到许多汉人的支持(22)。刘曜致力于儒学的普及,“立大学于长乐宫东,小学于未央宫西,简百姓年二十五已下十三已上神志可教者千五百人,还朝贤宿儒明经敦笃学以教之”(23)。

  后赵的石勒出身于奴隶,自己虽然不识字,但他请人为自己阅读中国史书,据说他特别喜欢《汉书》。石勒从战争时期起开始就开始保护汉人士族,注意从流民和俘虏中“其衣冠人物,集为君子营。乃引张宾为谋主,始署军功曹”(24),保证他们的特权地位(25)。石勒在中央设立了律学祭酒、教学祭酒、史学祭酒和门臣祭酒等官职,在地方上设立了博士祭酒的官职,他还亲自到太学和小学去考问学生,对学习中华文化表现出极大的热情(26)。

  据称前秦的苻健也是“修尚儒学”(27),而通过政变杀害苻健之子当上皇帝的苻坚,更是重用汉人士族。公元361年他令各州郡推荐孝悌、廉直、文学、政事之士,370年又恢复了魏晋时代士族的户籍。苻坚致力于中华文化的普及,“一月三临太学,黜陟幽明,躬亲奖励”,“坚广修学宫,召郡国学生通一经以上充之,公卿已下子孙并遣受业。其有学为通儒,才堪干事,清修廉直,孝弟力田者,皆旌表之”。对氐人出身的武将他也要求学习儒学。苻坚甚至建造起“明堂”,努力扮演了中华王朝政治传统和中华文化传统的正统继承者的角色,为把前秦建设成汉人理想中的“圣君贤相”的社会而尽了最大的力量(28)。

  后秦政权的第二代皇帝姚兴也很崇拜儒学,他在各地设置了“学官”,招聘有名的儒学家讲学,并且亲自出席听讲。从 401年开始掌握北凉政权最高权力的沮渠蒙逊,也曾保护过从战乱中逃脱的汉人士族,并积极任用他们为官(29)。

  鲜卑慕容部的慕容瘣、慕容皝、慕容儁,三代都从西晋和东晋得到了大都督、大将军、大单于、辽东公的封号。337年,慕容皝称燕王自立;352年慕容儁自称皇帝建立了前燕政权。慕容瘣“平原刘讚儒学该通,引为东庠祭酒,其世子皝率国胄束修受业焉。廆览政之暇,亲临听之。于是路有颂声,礼让兴矣”(30)。据说后燕的慕容宝也是一个“敦崇儒学”的人物(31)。

  西秦政权是由西部鲜卑的乞伏部族建立的政权。西秦政权的乞伏乾归,除了聘请著名的汉人儒学家焦遗作了太子太师之外,还设置了博士之职,以为王族子弟们教授中华文化。在河西地区建立了南凉政权的西部鲜卑的秃发乌孤,虽然将高级官职都交由秃发王族担任,但是“四夷之豪雋”、“西川之德望”、“文武之秀杰”、“中州之才令”、“秦、雍之世门”则“皆内居显位,外宰郡县”(32),对汉人士族以礼相待。秃发乌孤的后继者秃发利鹿骨,更让汉人儒学家直接对王族子弟进行儒学教育(33)。

  胡人政权的统治者热心于普及中华文化,其理由可以考虑有两点。首先是政治上的需要。在中国,政治制度与文化制度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为了统治汉人地区,就有必要从文化制度上也全面“中华化”。例如,前赵政权就设有记录历史的史官,还设有创作音乐的乐府;前燕在朝廷礼仪的设计和解释上也基本上沿袭了魏晋的传统(34)。

  北魏的开国皇帝拓跋珪于398年(天兴元年)改国号为魏,从七月开始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迁都平城,始营宫室,建宗庙,立社稷”;“诏有司,正封畿,制郊甸,端经术,标道里,平五权,校五量,定五度”;“诏尚书吏部郎中邓渊典官制,立爵品,定律吕,协音乐;仪曹郎中董谧撰郊庙、社稷、朝觐、飨宴之仪;三公郎中王德定律令,申科禁;太史令晁崇造浑仪考天象;吏部尚书崔玄伯总而裁之”(35)。十二月,拓跋珪即位称帝,他“又用崔宏议,自谓黄帝之后,以土德王”(36),以中国的文化制度为其政治制度的基础。

  管理汉人社会需要有汉人士族的协助。石勒“热心于人材主义,与南朝不同,是真挚的”。其理由是,“他们面临的课题是要完成重建北支的重农主义国家这一建设性任务,所以,需要标榜儒教的政治思想,也需要儒教主义的人材。……汉人老百姓与其直接接受北族国家的统治,倒宁愿依附于汉人豪族吧”(37)。前秦“猛宰政公平,流放尸素,拔幽滞,显贤才,外修兵革,内崇儒学,劝课农桑,教以廉耻。无罪而不刑,无才而不任,庶绩咸熙,百揆时叙。于是兵疆国富,垂及升平,猛之力也”(38)。

  胡人统治者热心于普及中华文化的第二个理由,则是对中华文化的憧憬。刘渊、刘和、刘聪、刘曜等人都从小接受汉文教育。刘渊“师从上党崔游,习《毛诗》、《京氏易》、《马氏尚书》,尤好《春秋左氏传》;孙吴《兵法》,略皆颂之;《史》、《汉》、《诸子》,无不综览”(39)。继承了刘渊事业的刘和,则“习《毛诗》、《左氏春秋》、《郑氏易》”。而刘聪从十四岁起,“年十四,究通经史,兼综百家之言,孙吴兵法靡不诵之。工草隶,善属文,著述怀诗百余篇、赋颂五十余篇”(40)。也就是说,匈奴贵族从建立政权以前,就已经开始了他们学习中华文化的历程。因此可以说,这种学习完全是出于一种求知的主观愿望,很难想象一开始就是冲着夺取中国天下的目标才开始的。

  由于民族间的差异,一部分汉人士族对胡人进入汉人地区居住,进入中华王朝为官抱有极大的反感(41)。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孔恂、杨珧反对晋武帝任用刘渊时所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认识(42)。但是,所谓“心”,就是思维方式和价值观,而中华文化,特别是儒学的学习,理所当然地极大地影响了胡人政权统治者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例如,南匈奴的支系铁弗匈奴的王族曾经使用过“刘”的姓氏,但是建立了“夏”政权的赫连勃勃将之改为“赫连”。乍看上去,这是一种摆脱汉文化影响的表现,而实际上,赫连勃勃改姓的理由是出自“从母之姓非礼也”这一极其中华式的想法。史传苻坚从八岁开始起就在家学习儒学,因此“性至孝,博学多才艺,有经济大志”,这与孔子所提倡的儒家的“修、齐、治、平”的人生观是完全一致的。

  所谓中华,指的本来不是民族,而是文化。当文化上接受了中华文化之后,从民族的角度上来说也就自然变成了华夏。南凉的秃发檀本人“经纶名教”,其弟子及王族都积极地吸收了汉文化。因此,风俗习惯及服装、语言也都很快汉化了。各胡人政权的积极吸收中华文化的政策,事实上就是一种主动汉化的政策。因此五胡十六国时代中胡人的汉化,具有开始于王族、皇族和社会上层的特征。

  胡人君主中汉化最积极、最彻底的当属北魏的孝文帝拓跋宏。从拓跋珪于公元398年下令“朝野均束发加帽”起,鲜卑政权就已经开始了它的汉化进程。然而直到孝文帝时代,仍有许多鲜卑贵族顽强抵抗这一政策。公元493年,孝文帝为了促进鲜卑社会的汉化和封建化,以非常坚决的态度将都城从平城迁往了中华文化的中心地带洛阳。他于公元495年又下令,“迁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北还”(43),对反对派进行了毫不留情的镇压,甚至处死了“编发左衽”,即坚持民族服装打扮的皇太子(44)。

  鲜卑人在进入中原之初,所使用的语言还是鲜卑语。北魏王朝初期,虽然未曾下令强制其统治下的一般汉人居民学习鲜卑语,但是曾经要求出仕的汉人官僚学习使用鲜卑语。然而到了公元495年,孝文帝下令,“朝廷禁止胡语,违者免职”(45),“禁止北语,一切从正音”,甚至鲜卑人使用自己的民族语言,也遭到了禁止。孝文帝还以游牧民的服装不符合中原的文化传统为理由,禁止穿着鲜卑服装。他认为,如果是中华文化的正统继承者,在包括服饰在内的生活习惯上也必须与汉人一致起来,因而积极提倡穿着汉服。他命令所有鲜卑人的姓氏都要改为汉人式的姓氏,并首先将皇族的姓氏从“拓跋”改为了“元”氏。他通过禁止游牧民族中历来通行的同姓结婚来促进胡汉通婚,不仅自己从汉人的名门世家中选妃,并将皇族女子嫁给汉人世家,从血统上推进了鲜卑人的彻底汉化。

  从文化与民族的层面上观察胡人政权的施政,也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这就是对中华文化表现出真诚的崇尚与向往,努力学习吸收接受中国的传统文化,尤其大力推崇儒学。但是,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中“文化”意识强烈,“民族”意识薄弱,相对于民族的共同体来,文化的共同体更加受到重视,所以,胡人政权的这种文化政策,实际上就是一种主动汉化的政策。从对待周边民族的态度上就可以看出,许多胡人政权都在向往着自己能够从“夷狄”变为“华夏”。

  

  三,从游牧到农耕――胡人社会经济的变化

  

  胡人的汉化,实际上就是吸收中华文化。然而,中华文化是以定居农耕为社会基础而形成的文化。对于游牧出身的胡人来说,彻底的汉化就意味着必须放弃传统的生产方式和传统的社会构造,采用定居农耕的生产方式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社会构造。

  实际上,许多胡人集团在建立自己的政权之前,已经脱离了游牧,开始了定居农耕。例如前赵政权,借用刘宣的话说就是:“自汉亡以来,

  魏、晋代兴,我单于虽有虚号,无复尺土之业,自诸王侯,降同编户”。(46)据《晋书》陈元达载记所记,匈奴出身的儒学家陈元达在出仕前赵政权以前,就过着“常躬耕兼诵书”的生活。

  当然也有较晚进入农耕时代的胡人集团,比如鲜卑人。在公元二世纪中叶,檀石槐成为鲜卑的“大人”,他统一了鲜卑各部,制定了统一的法律,通过制作铁器的武器与工具,促进了鲜卑社会的发展,为了便于统治,又划分鲜卑为东部、中部和西部三部。然而,根据中国的史书记载,直到公元222年,鲜卑仍然以牛马等家畜与曹魏政权进行交易。也就是说仍然以游牧为主要的生产方式(47)。

  但是,建立于中原地区的各个胡人政权,都制定并执行了促进农业发展的政策。其理由,首先可以考虑的就是为了解决新政权的财政问题,和保证军队的粮食供应。例如,羯人的石勒在建立了后赵政权之后,“遣使巡行州郡,核定户籍,劝课农桑”,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确立了按照户籍为单位进行征税的制度(48)。氐人的苻坚也实行“课农桑”的政策,使农业税收成为前秦政权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49)。打下了前燕政权基石的慕容瘣,没有采用“胡汉分治”的政策,而是为归顺前燕政权的汉人设立州郡,任用汉人官吏,积极鼓励农业生产。

  从以上的事例中可以看出,胡人政权鼓励农业生产的政策,最初是以汉人为对象的。但是其后不久,统治者自身所在的胡人集团,也开始了他们定居农耕的进程。公元294年,慕容瘣率其部族移居辽宁西部,“教以农桑法制,同于上国”(50)。慕容瘣的继承人慕容皝更认为“农者国之本也”,因此“开地千余里,徙其部人五万余落于昌黎”,“以牧牛给贫家,田于宛中,公收其八,二分入私;有牛而无地者亦田宛中,公收其七,三分入私”。(51)

  向定居农耕生产方式的转换,必然导致传统的游牧社会结构发生变化。据史书记载,石勒之父曾为“部落小率”,即部落的小头目;鲜卑的拓跋部,建立政权以前的社会结构是一个血缘的部族结构,由部、邑落、落等血缘的集团组成(52)。部族基本上是以血缘型的家族为基本单位,同时具有生活共同体、政治共同体和军事共同体的意义。对于游牧社会来说,部族可能是一种最合适的社会组织形式,因为它需要一种建立在由血缘关系联结起来的真正的伙伴关系基础上的互相帮助。然而,部族并不一定适合于以地域为基本单位的农业社会,对于建立在农业社会基础上的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来说,它甚至有可能成为一个滋生敌对势力的温床。

  因此,各个胡人政权在促进胡人定居的同时,还积极推动了胡人社会在构造上由血缘社会向地缘社会的转换。例如,后燕的慕容宝继推进定居农业的慕容垂之后,“校阅户口,罢诸军营,分属郡县,定士族旧籍,明其官仪”(53)。在游牧社会里,生产生活共同体与政治共同体、军事共同体密不可分,部族也是军营。而慕容宝则通过施行基于地缘的户籍登录制度和郡县制,使鲜卑的民众由部族民变成了国民。

  鲜卑的拓跋部原来实行的是以“八部”为核心的部族制,部族的盟主通过各部的共同选举而产生。据《南齐书》魏虏记载,“(拓跋)始都平城,犹逐水草,无城郭,木末始土著居处”。从创始者道武帝拓跋珪开始,北魏的历代皇帝,都放弃了鲜卑的游牧传统,而积极推进定住农业。“(拓跋跬于公元386年)散诸部落,始同为编民”(54),拓跋跬还于公元398年颁布诏令,“诏给内徙新民耕牛;计口授田。”,“离散诸部,分土定住,不听迁徒,其君长大人皆同编户”(55)也就是说,解散部族,使民众脱离部族首领的统治,给民众以土地,让他们定住下来,与地域结缘,从而变部族之众为国家之民。

  这一举措自然遭到部族首领们的反对,但北魏王朝坚持不懈,用了数十年的时间,以强大的军事力量为背景,强化推行它的政策。以公元457年变“护军”(以军政为主的部族型长官)为“太守”(以民政为主的地域型官僚)为标志,汉人地区一直实行的郡县制在北魏王朝得到完全实行,花费了七十年时间的“编户齐民”终于得以实现。其后,孝文帝于公元485年颁布施行了“均田令”,“三长制”和“租调制”,于公元486年又进一步“造户籍,分设郡县”(56),强化了国家的人口管理,实现了“天下无不编户”的目标(57)。

  经济形式和社会构造的变化不仅强化了中央集权,确保了财源,也导致了胡族生活习惯的变化,以游牧生活为土壤的自然崇拜也被逐渐放弃了。例如,在进入中原之前,鲜卑崇拜并祭祀的是天地、日月、星辰、山川等自然物,但是孝文帝于公元494年下令,废除以往每年进行的“西郊祀天”仪式,采用中华王朝祭祀天、地的仪式,将汉人的天、地和神灵当成自己的天、地和神灵来祭祀。

  众所周知,五胡十六国时代正是佛教在中国得以普及的时期。借胡族统治之际,众多的佛教僧侣得以从西域进入中国内地。后秦第二代皇帝姚兴(羌族),邀请著名的龟兹僧侣鸠摩罗什前来中国,请他将许多经典译成中文,促进了佛教在中国的传播。建立南凉政权的秃发乌孤,放弃了“敬鬼、神,祀天地、星辰、山川”这一传统的萨满主义自然崇拜,皈归依佛教。由于北凉的沮渠蒙逊热诚信仰宗教,佛教在北凉也得以流行。西秦在乞伏乾归统治时期,因为萨满主义的宗教信仰销声匿迹,陇西地区的佛教信仰便兴隆起来。这些国家中佛教的活跃,都给以后北魏时期佛教的大流行带来了直接的影响。

  由于连年不断的战乱,当时的民众都向往着一个安定的社会,追求着精神的安定。胡族政权努力普及佛教的目的,正是在于利用人们的这种心理进行控制,借助佛教的咒语及其神秘性来强化自己的统治。佛教是外来之物,胡人的统治者极力推动佛教普及的另外一个目的,也许是为了借助佛教的传说,来暗示并主张胡人君主统治中原的正当性,让人们承认胡人出身的皇帝(58)。

  通过在经济形式上由游牧经济转变为定住农业经济,在社会构造上由部族社会转变为地域社会,在统治关系上由部族之众转变为国家之民,胡人与汉人杂居于同一地域社会的局面逐渐形成,于是接之而来的就是传统风俗习惯的变化,固有语言的消失,中华文化的学习,特别是通婚的实现,胡人逐渐融合到汉人社会之中,逐渐汉化了。

  

  结论

  

  五胡十六国时代胡人在中原建立政权一事,史称“五胡乱华”,但是,视胡族在中原地区建立政权为野蛮民族破坏了中华的正常秩序,这个认识并不正确。尽管任何胡族政权都没能统一整个中国,但他们都自认为是中国的正统王朝,或是以此作为目标。“敦至道以厉薄俗,修文德以怀远人。然后一轨九州,同风天下”(59),在胡族政权的统治之下,“以德统一天下”这一中华文化的精髓思想得到了全面的阐释和广泛的实践。

  出于建设中华王朝的目的而采取中国的政治制度,五胡十六国时代促使胡人汉化的最重要的原因,毫无疑问是这一个政治的因素。但是在中国,政治制度与文化制度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的关系,所以各个胡人政权又在新政权的政治制度中吸收大量的中华文明的要素。然而,中华文明是以农耕文明为基础的文化,所以,胡人也被迫改变民族的经济形式,与此相呼应,其社会组织也发生了变化。结果,通过对中原地区的统治,胡人社会自身也发生了质的变化。这就是,政治制度上的中华王朝化,文化制度上的儒学化,经济形式上的定住农业化和社会组织上的地缘化。五胡十六国时代之后,曾为中华帝国之强敌的匈奴以及氐、羯,再也没有作为一个民族集团出现在中国历史上,羌变成了一个小民族,鲜卑也在进入隋唐时期后消亡了。虽然有过当年的“胡汉分治”,但是到了最后,许多非汉的民族集团反而都被汉化了。异民族的汉化,最终证明了中华文化的优越性,表现出中华文化之下多民族共存社会的发展趋势。

  当然也有一部分汉人对异民族抱有民族偏见,并抵抗了胡人的侵略。他们认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因而大声疾呼:“恢复中原,尊王攘夷”。然而胡人出身的君主却针锋相对地反驳道:“大禹出于西戎,文王生于东夷,顾惟德所授耳”(60)以正统的中华王朝理论来反驳汉人的民族歧视意识。这种强调只要掌握了中华文化,就有统治中国的正当性的说法,对后世的非汉民族统治者统治中国有着很大的影响。

  唐代的房玄龄编写的(关于五胡政权记载最详细的)《晋书》中,关于建立于中原的胡族政权,虽然使用了“北狄窃中壤偕号”,“偕位”,“伪位”等说法,但在具体记述中,褒美之词随处可见。例如,关于前秦苻坚的治世,房玄龄称赞道:“人思劝励,号称多士,盗贼止息,请讬路绝;田畴修辟,币藏充盈;典章法物,靡不悉备” (61);甚至被不惜从“德治”方面予以赞美:“修废职,继绝世,礼神祗,课农桑,立学校,鳏寡孤独高年不自存者赐谷帛有差,其殊才异行、孝友忠义、德业可称者令在所以闻”(62)。

  在这一时代里,涌现出大量的胡人出身的儒学家,例如陈元达、慕容翰、苻朗等。也有为数不少的汉人儒士效忠于胡人政权,例如张宾对于石勒、王蒙对于苻坚,为了报答知遇之恩,他们为建立胡人政权以及扩大势力范围贡献了全部力量。据《南齐书》魏虏传记载,憧憬中华文化的北魏孝文帝拓跋宏曾无意之中感叹道:“江南多良臣”,其手下大臣李元凯立即讽刺以对:“江南多好臣,岁一易主,江北无好臣,而百年一主”。他认为,比起效忠于北魏的汉人士族来,效忠于北魏的汉人士族更为优秀。

  胡人政权之所以能够被汉人士族视为正统的中华王朝,其理由在于,他们认为胡人政权的统治者甚至比汉人统治者更加遵守天下秩序、也就是中华文明的核心――礼。例如,杨恒称西秦的秃发利鹿骨为“明主”(63),王寔赞美前秦的苻坚:“陛下神武拨乱,道隆虞、夏,开庠序之美,弘儒教之风,化盛隆周,垂馨千祀。汉之二武,焉族论哉”(64)。在《晋书》姚兴载记中,甚至记录了东晋王族避难流亡于胡人政权地区之事。用“是否有德,是否维护中华秩序”这一政治上,社会上和文化上的标准来判断统治者的正当性,本来就是“天下思想”的核心。经过了建立了众多异民族政权的五胡十六国时代,不以统治者的民族出身,而以是否有“德”作为判断政权正当性之标准的倾向更加鲜明。

  以“天之德”实行政治并实现天之德者取代“无德者”统治天下,是为天命。中国北方的许多汉人士族,无疑是以这种王朝交替的“革命”的思想,解释胡人政权的诞生。例如,被称为“宿德硕儒”的儒学家常韦,就将前燕政权的建立看作是“革命创制”(65),张宾等人以为后赵石勒是“明公应符受命”(66),所以,对他们来说,效忠于新兴政权并不是托身于异民族,只不过是诀别昏君,将实现理想的中华秩序的希望寄托于“明君”罢了。五胡十六国时代胡人能够在“中国”建立起政权的意义,不仅在于说明了中华文化具有一种吸引周边民族“向化”的力量,而且在于说明了“中国人”完全可以接受任何能够体现“天之德”、能够建立并维护中华秩序的政权这一事实。这两点,对于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来说,无疑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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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原为《民族与国家―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思想的系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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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晋书》刘元海载记

  (2) 《太平御览》卷119引《前赵录》

  (3) 《晋书》慕容儁载记

  (4) 《晋书》刘曜载记

  (5) 《晋书》石勒载记下

  (6) 《晋书》慕容儁载记

  (7) 《魏书》礼志

  (8) 周伟州《汉赵国史》山西人民出版社,第184页。其它民族十八人。

  (9) 《晋书》石勒载记下

  (10) 《魏书》许谦传

  (11) 《魏书》太祖纪

  (12) 宫川尚志《六朝史研究 政治社会篇》,日本学术振兴会,1956年,304页

  (13) 《晋书》秃发利鹿孤载记

  (14) 《晋书》石勒载记下

  (15) 叶适《习学纪言》33卷

  (16) 《晋书》石勒载记下

  (17) 《晋书》慕容瘣载记

  (18) 《晋书》慕容儁载记

  (19) 同上

  (20) 《晋书》苻坚载记下

  (21) 同上

  (22) 周伟州前述著作,62页

  (23) 《晋书》刘曜载记

  (24) 《晋书》石勒载记上

  

  (25) 宫川尚志前述著作,402页

  (26) 《晋书》石勒载记上

  (27) 《晋书》苻坚载记上

  (28) 《晋书》苻坚载记上

  (29) 白翠琴《魏晋南北朝民族史》,四川民族出版社,1996年,第218页

  (30) 《晋书》慕容瘣载记

  (31) 《晋书》慕容宝载记

  (32) 《晋书》秃发乌孤载记

  (33) 《晋书》秃发利鹿孤载记

  (34) 《晋书》慕容儁载记

  (35) 《魏书》太祖纪

  (36) 《资治通鉴》110卷

  (37) 宫川尚志前述著作,402页

  (38) 《晋书》苻坚载记下

  (39) 《晋书》刘元海载记

  (40) 《晋书》刘聪载记

  (41) 《晋书》江统传

  (42) 《晋书》刘元海载记

  (43) 《魏书》高祖纪

  (44) 《南齐书》魏虏

  (45) 《魏书》高祖纪

  (46) 《晋书》刘元海载记

  (47) 《三国志》魏书·田豫传

  (48) 《晋书》石勒载记下

  (49) 《晋书》苻坚载记上

  (50) 《晋书》慕容瘣载记

  (51) 《晋书》慕容皝载记

  (52) 《三国志》魏书·鲜卑传

  (53) 《晋书》慕容宝载记

  (54) 《魏书》官氏志

  (55) 《魏书》贺讷传

  (56) 《南齐书》魏虏

  (57) 《魏书》元志传

  (58) 尾形勇《東アジアの世界帝国》,讲谈社,1985年,96-97页

  (59) 《晋书》苻坚载记上

  (60) 《晋书》刘元海载记

  (61) 《晋书》苻坚载记上

  (62) 同上

  (63) 《晋书》秃发利鹿孤载记

  (64) 《晋书》苻坚载记上

  (65) 《晋书》慕容儁载记

  (66) 《晋书》石勒载记上

  

  表1        五胡十六国时期由各胡族建立的主要政权

  政权  创始者  民族 是否有单于官制 自立年 年号  首都  即帝位年 亡国年

  前赵  刘渊   匈奴   有    304 元熙 平阳-长安 308  329

  北凉 沮渠蒙逊  匈奴        397 神玺  张掖       439

  夏   赫连勃勃  匈奴   有    407 龙升  统万       432

  后赵  石勒   羯    有    319 建平  襄国  329  350

  前秦  苻健   氐    有    351 皇始  长安  352  394

  后凉  吕光   氐    有    385 大安  故臧       403

  后秦  姚萇   羌    有    384 白雀  长安  386  417

  前燕  慕容皝  鲜卑   有    337 燕元  龙城  349  371

  后燕  慕容垂  鲜卑        384 燕元  中山  386  395

  西燕  慕容冲  鲜卑        385 更始  长子  385  395

  南燕  慕容德  鲜卑        398 燕平  广固  400  411

  西秦  乞伏国仁  鲜卑   有    385 建义  勇士城       431

  北魏  拓跋珪  鲜卑        386 登国  平城  398  534

  南凉 禿髮乌孤 鲜卑   有    397 太初  西平       414

  注:一部分政权以后迁都,一部分统治者以后改元。前燕慕容皝自身没有建元,燕元为继其位者慕容儁最初的年号。

  

  表2 各胡族政权为统御其他非汉民族而设置的官职

  官职 政权

  西戎校尉 前秦

  西胡校尉 西秦

  西蛮校尉 前秦

  西夷校尉 前秦、后秦

  南蛮校尉 后赵、后燕

  东夷校尉 前赵、前燕

  丁零中郎将 前赵

  护氐校尉 后赵

  护羌校尉 前秦、后凉、北凉

  护南蛮校尉 前燕、前秦

  护西夷校尉 前秦、北凉

  护西羌校尉 前秦

  护东羌校尉 后秦

  护西胡校尉 北凉

  护南氐校尉 前赵

  护氐羌校尉 前赵

  护乌丸校尉 后赵

  护鲜卑中郎将 前秦

  护赤沙中郎将 前秦

  护羌中郎将 前秦

  护匈奴中郎将 前燕、前秦、后秦、后凉

  宁羌中郎将 前赵

  平羌校尉 前赵、西秦

  灭羌校尉 前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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