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梦家先生是我十分崇敬的学术前辈:我学习甲骨文,是读着他的《殷虚卜辞综述》起步;学习金文,是由他的《西周铜器断代》所引领;学习文献,他的《尚书通论》又是极好的教本。陈先生的学术研究不仅贡献巨大,而且对于我的学术之路也有着深刻影响。值此陈梦家先生95诞辰之际,仅就他有关古史年代学与《尚书》研究的成就谈些我的粗浅认识。
陈梦家先生的学术体系博大精深,在他所涉猎的广阔领域内,古史年代的研究与《尚书》的研究只是很小的部分。众所周知,年代学是古史研究的基础,而陈梦家先生对于古史年代学的见识使他并不满足于一朝一代的断限研究,而力求贯通夏商周三代的年代,这当然需要以深厚的学养作为基础。陈先生既上及夏年的排比分析,也关注殷年的研究考实,而周代的年代问题则有《西周铜器断代》、《西周年代考》与《六国纪年》专门讨论。这些著述建构了陈梦家先生独具特色的年代学体系。
陈梦家先生的治学具有两个突出特点:其一,史料利用之科学全面;其二,研究方法之审慎客观。史料之科学在于他充分立足于出土文献,而史料之全面又在于他将甲骨文、金文及简册资料融会贯通,相互印证阐发。这些特点不仅体现在他的古史年代学研究,而且也体现在《尚书》学的研究。
一、陈梦家先生的古史年代学研究
陈梦家先生在《西周年代考》自序中说:“年代是历史的尺度,而先秦史的研究,尤须对此先有明确的规定,然后史事才可有所依附。……今日要定这一段的年代,所凭藉的主要材料为二:一是战国以来的书籍记录,一是古器物铭文。前者则以晋代出土的魏国《竹书纪年》,最为可贵。其他书籍所记,或失之过晚,不用则可惜,用之则不能尽信。后者则近代古器物学的发达,颇足补文献之不足,证若干文献之可据。”由此可见,陈先生的古史年代学研究,出土文献是其立论的基本史料。不仅如此,陈梦家先生的古史年代学研究秉持着一种客观的方法,这使他的许多见解都能经受住新的出土资料的检验。
(一)关于西周积年问题
陈梦家先生力主古本《竹书纪年》有关西周积年257年的记载,而定武王克殷为公元前1027年。陈先生采择此说,并非对《纪年》的盲目轻信,而是经过了严密的论证。首先,他以《左传•定公三年》有关周世及周年的记载,推定相关记录完成于周显王末年,并由此推算西周积年。其次,据《孟子•公孙丑下》、《尽心下》有关周年的记载,推算西周积年。最后,据《史记•鲁世家》推算西周积年。当这些结果皆与《纪年》257年的西周积年相近,这当然成为其采信《纪年》史料的根据。而这个关键年代的确定,又可作为基础下论周年,上推殷年。
(二)关于商代月食年代问题
陈梦家先生对商代武丁月食的研究至迟在上世纪50年代初已经完成,尽管囿于时势,他所利用的卜辞资料未能超越董作宾和严一萍的最新缀合成果,但陈先生对于基本不存在争议的三次月食年代的推算,由于考虑到他依古本《竹书纪年》所建立的殷周年代,因而比董氏的推算结果下移了大约一百年。
《纪年》以公元前1300年为盘庚迁殷之年,故武丁年代不可能在此之前。董氏所定月食年代虽屡有改易,但基本都不出盘庚及盘庚以前的范围。陈梦家先生定甲午月食为公元前1229年,庚申月食为公元前1218年,壬申月食为公元前1183年,符合《纪年》的年代框架。
美国学者德效骞的月食推算与陈梦家相似,这使当时对武丁月食年代的研究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以董作宾为代表的学者主张为公元前14世纪前后,而以陈梦家、德效骞为代表的学者则倾向于晚至公元前13世纪前后。上世纪80年代以前,中国学者一般以为公元前14世纪末至前13世纪初可能是武丁的在位时间,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80年代以后,无论中国学者还是外国学者,已很少有人再对这一看法抱有信心。
(三)关于商代周祭问题
周祭是依循三个祀日和五种祭法,对上甲以下的先王和直系先妣进行的轮番祭祀,对重建晚殷年代具有重要的意义。陈梦家先生不仅对周祭提出了新的命名,对旧定周祭祀典提出怀疑,更为重要的是,他能根据卜辞的实际情况,注重周祭祀典的重建而不贸然排定各年的祀谱,这种做法与董作宾首倡依年历排谱以及其后岛邦男首倡依祀典排谱截然不同,体现了其方法的审慎。他以为:“现在所有的甲骨材料,尚少同年同祀同季的许多甲骨可用以恢复一整祀或数个相联的整祀,因此各祀的通例与变例尚未完全建立。详确的祀谱足以帮助我们建立殷历,但在殷历与祀谱都没有详确以前,若草率从事比附,就有危险。”(《殷虚卜辞综述》第396-397页)这个见解十分中肯。陈梦家先生充分注意到卜辞周祭资料的不完整性以及时人祭祀的不确定性,因而他的周祭研究只重在重建祀典,而不重与年历的配合重建祀谱,体现了极为谨慎的科学态度。
(四)关于西周金文月相问题
陈梦家先生对西周金文的月相研究虽用墨不多,但启人深思。他排比同年同月之器以寻夺月相的辖段,如以同时之器令簋与召尊,二器铭文同记九月在炎地行事,而一器记日“既死霸丁丑”,另器记日“甲午”,显然,丁丑与甲午所属同月,但相去18日,从而得出“既死霸”不可能在下半月的结论,这为王国维首创的四分月相体系提供了坚实的反证。
对于金文“初吉”的研究,陈先生据对令方彝铭文的分析,提出了自己的判断,并通过对“吉”字的训诂学研究,建立了初吉与月朏的联系。这些分析都得到了新出土文献的支持。
这些事例充分展示了陈梦家先生严谨的学风,其史料运用的科学翔实,研究方法的持正客观可见一斑。事实上,正是由于陈梦家先生对于史料的鉴别与方法的持正,才造就了其皇皇巨著中充满字里行间的真知灼见。
二、陈梦家先生的《尚书》研究
《尚书》是我国古代最重要的一部经典,在经学史上又为今古文学争论的开端,学术价值极高。陈梦家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初草成《尚书通论》,包括彼此关联的三部分内容,即“通论”、“专论”和“讲义”。后于60年代初补正“专论”而为“补述”,列为第四部分。书中讨论的问题可归为七类:
(一)尚书的来源
1.先秦典籍之引《尚书》问题
2.伏生本之来源
(二)今文尚书问题
1.篇目及其分合
2.虞、夏、商、周书之时代
(三)汉及以后的《古文尚书》问题
1.孔壁《古文尚书》问题
2.东晋孔传本(梅本)问题
(四)《书序》问题
(五)《尚书》体例
(六)《经典释文》和唐初以来孔传本的改易问题
(七)其他相关问题考实
1.《尧典》与秦制的关系
2.《孟子》洚水
这些议论涉及了《尚书》研究中几乎所有重要的问题,分散于上釐四部分之中。其中最能反映陈先生治学特点的当推后三部分。
“专论”第三考为“王若曰考”,陈梦家先生通过比较西周金文的策命制度,揭示了《周书》中凡一篇之中出现两次“王若曰”的,乃是将两个不同的命书编合于一篇的事实。因为西周金文每一册命只有一个“王若曰”,篇幅较长的册命可以分节,第二节以下均以“王曰”开始,绝不重现“王若曰”。并提出“王若曰”实为史官代王宣命(《周书》中或有周公代王宣命),而《西周铜器断代》更对此做了补充论证。这种基于西周金文分析的《尚书》研究,对于最终解决《尚书》在经学史上的纠纷及书篇的流传、结集、真伪等问题,自有其特别重要的意义。
“讲义”选取今文《尚书》如《甘誓》、《汤誓》、《盘庚上》、《大诰》四篇,结合西周金文,研究其《书序》、传本,训释文字,进而考定各篇时代,方法颇可借鉴。
这些研究明确体现了陈梦家先生《尚书》研究的宗旨。他在《尚书通论•重版自叙》中说:“《尚书》中的《周书》部分,有不少是西周初期的原始史料,但全书中也有不少较晚的作品。我们若能较多地利用出土西周长篇铜器铭文和战国、汉代编简成册的书籍、簿录,或者可以从其体例中探索到《尚书》由若干单篇形成一书的过程。如此,或许更利于使过去的‘经学’研究转向为古代书籍学或古典史料学的研究。”毫无疑问,陈梦家先生半世纪前的设想及探索方法仍是今后研究的方向。
本文摘自《汉字文化》2006年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