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国家统一,不是一蹴而就的,乃是长期准备的结果。通观中国古代历史,我们能够看到,历代实施国家统一战略的基本准备,其重点无疑是战争准备,作为核心问题,它的准备情况如何,决定着统一战略能否顺利实施的前景。与此同时,历代统一战略实施者普遍将进行统一战争的准备作为一个综合复杂的体系来对待,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各个领域从事全方位的准备。具体地说,这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发展经济实力为统一奠定坚实的基础;
经济是制约军事活动的最主要物质因素,所谓“甲兵之本,必先于田宅”(《管子·侈靡》);“仓无备粟,不可以待凶饥;库无备兵,虽有义不能征无义”(《墨子·七患》);云云,揭示的都是战争对经济的深刻依赖关系。因此,要从事 统一战争并取得最后胜利,根本的方法在于发展社会经济,搞好战略储备,“修耕植,蓄军资,如此则霸王之业可成也”(《三国志》卷十二,《魏书·毛玠传》)。对此,历代统一战略实施者都有比较清醒的认识,都把发展社会生产,增强经济实力作为从事统一斗争的基本前提。
如秦国在从事统一六国的过程中,始终把增强经济实力放在重要的位置,坚持贯彻商鞅变法的主要措施,滋殖人口,开辟土地,发展水利,增加收入,为展开军事行动提供经济上的保证,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又如隋文帝杨坚夺取北周政权、建立隋王朝以后,即“潜有吞并江南之志”,为实现南北统一的大业,从开皇元年(公元581年)起的数年内,杨坚致力于发展社会生产,在经济上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这包括实行均田,减轻民众的赋役负担,救灾济民,兴修水利等等,从而使隋初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增强了隋王朝的经济实力,为日后完成统一大业,创造了物质条件。
在增强己方经济实力的同时,也注意运用各种手段干扰对手的经济生活,削弱对手的经济实力。彼消我长,使自己在经济上的优势变得更为明显,实际上应该说是另一种增长己方经济实力的有效方式。这在隋灭陈统一战争准备中亦有典型的表现。当时杨坚采纳大臣高颎的建议,积极破坏陈朝的正常生产秩序及其物质储备,在江南收获季节,调集一部分兵力,虚张声势,摆出进攻的架式,迫使陈朝屯兵守御,因而延误了其正常的农时活动;同时还“密遣行人(间谍),因风纵火”(《隋书》卷四十一《高颎传》);烧毁陈朝的战略物资储备,扰乱打击其军民的军心士气。陈朝本来就国土狭窄(仅四百余县)、人口较少(二百万人)、经济力量薄弱(候景之乱对经济破坏十分严重),又遭遇隋朝的经济绞杀战,其整个经济形势就不能不日趋恶化了,“由是陈人益弊”。隋王朝从而在双方经济实力对比上取得了显著的优势。
第二、争取政治优势为统一创造积极的条件;
政治是决定战争胜负的根本因素,古人对此早有深刻的认识:“凡战法必本于政胜”(《商君书·战法》);“兵之胜败,本在于政”(《淮南子·兵略训》)。这在从事国家统一大业时同样没有例外,历代统一战略实施者为了达到实现国家统一的目标,总是把争取政治优势,作为最重要的准备内容之一。这除了改革和完善职官、用人、法律诸制度、整肃吏治、缓和各种矛盾、安定社会生活、笼络民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等一般性措施外,他们还普遍注重解决几个关键性的环节:
一是克服在统一问题上的意见分歧,统一内部的思想。历史上的统一大业无一例外都是通过武力斗争的途径完成的,而武力的运用则必定要付出相当的人员物质代价,并或多或少带有一定的冒险因素。鉴于这个原因,人们对从事统一战争的认识就合乎逻辑要产生意见分歧,一些人(包括处于很高地位的统治集团成员)出于各种各样的考虑,常常对展开战争行动以实现国家统一的做法持反对和抵制的态度,这在各个历史时期均不少见。像魏景元三年(公元262年)丞相司马昭计议伐蜀,朝臣多以为不可,纷纷进谏反对起兵。又如西晋灭吴之役发动前夕,朝廷重臣贾充、荀勖一再固谏不宜进兵,等等,就是这方面十分典型的例子。
这些人作为政坛上的重量级人物,其态度对舆论很有影响,往往会干扰臣民的思想,产生消极的后果。因此,统一大业的政治准备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要求最高决策者排除这类干扰,统一上下的意志,坚定不移地把统一战略的方针贯彻到底。司马昭和晋武帝司马炎正是这么做的,他们发布诏令晓谕众臣,申明兴师伐敌,完成统一的必要性,以统一内部的思想,同时采纳钟会、张华、羊祜、杜预等人出兵攻伐的正确主张,及时发动灭蜀、灭吴之役,终于顺利实现了国家统一的战略目标。
二是集思广益,鼓励臣下为统一大业献计献策。制定正确的统一战略,部署可行的统一措施,是完成国家统一的关键环节,这就需要决策者虚心听取各方面合理建议,集思广益,择善而从,如此方能够避免鲁莽从事,使自己的统一战略建立在比较客观正确的基础之上。鉴于这样的认识,历代统一战略决策者总是把广开言路、虚心咨询、博采众长,作为统一大业政治准备的重要内容来认真加以落实。西晋制定灭吴统一全国的战略方针,是晋武帝采纳羊祜咸宁二年(公元276年)上疏、杜预数次表奏、王濬咸宁五年(公元279年)上疏以及张华进言的结果;隋朝灭陈统一南北之策的确定,是隋文帝在整整八年时间里,先后征询他人的意见和不少臣下主动献计献策的自然产物。
据《隋书》记载,自开皇以来,大臣高颎、李德林、贺若弼、杨素、梁睿、王长述、崔仲方、王颁、杜整、高劢、皇甫绩等人反复与杨坚讨论研究平陈之策,从不同的角度论证了灭陈的必要性和胜利的可能性。宋太祖登基后制定“先南后北”战略决策,实施落实统一国家的方案,是他认真听取赵普等人建议的结果;明太祖朱元璋在群雄竞逐中崭露头角,笑到最后,顺利完成国家统一大业,是他从善如流,咨及刍荛,采纳朱升“高筑城、广积粮、缓称王”建言以及刘基、李善长等人谋议的产物;清代康熙从郑氏父子手中收复台湾,实现天下大一统,同样是虚心采纳姚启圣、施琅等人正确建议的结果。大量历史事实表明,历代国家统一大略的完成者,都高度重视在政治准备过程中集思广益,博采众长,从而确保统一战略能够符合主客观条件而顺利实施。
三是积极发动对敌方的政治攻势,瓦解敌方的军心士气,争取敌方民众对统一大业的理解与支持,为统一大业扫清障碍。这也是统一大业政治准备的主要环节之一。运用政治攻势,分化瓦解敌人,在中国历史上是有传统的。早在战国成书的《六韬》一书中,对此就作过理论的总结,提出了著名的“文伐十二法”。随着政治军事实践的不断丰富,对敌开展政治攻势的方式与水平亦日益多样和有效。这在统一大业实施过程中同样有显著的表现。统一战略的决策者总是在“吊民伐罪”的名义下为自己的行动寻找合理合法的依据,以此使自己“师出有名”,动员民众,孤立敌人。他们或列举敌方统治者种种倒行逆施的劣迹,显示自己行动“恭行天罚”的正义性质,如西晋发动灭吴之役前夕,宣布孙皓为首的东吴政权“荒淫凶逆,荆扬贤愚莫不嗟怨”(《晋书》卷四十二《王濬传》);又如隋文帝在伐陈前夕,历数陈后主的20条罪状,并“散写诏书三十万纸,遍谕江外”(《资治通鉴》卷一七六)。表明伐陈统一南北乃是“显行天诛”,以此揭露陈后主的黑暗统治,争取江南士民对隋军即将南进之举的同情和支持。
或推行必要的怀柔政策,抚恤帮助敌方普通民众,争取人心,为统一大业减少阻力。如西晋羊祜在镇守荆州期间,在处理与吴人关系上,主动采取怀柔政策,“开布大信,(吴人)降者欲去皆听之”(《晋书》卷三十四《羊祜传》);平时游猎,止于晋地,若有禽兽先为吴人射中而为晋军所得者,皆送还吴人。行军或入吴境,如割用其谷物,必以绢帛偿还其值。于是吴人“翕然悦服,称为羊公”(同上)。又如隋文帝杨坚,对于隋军所捕获的陈国间谍,坚持采取优容感化政策,一律放归江南,既笼络人心,又利用他们传播隋军的声威,动摇陈朝的民心士气。使敌人彻底陷入“上下相蒙,众叛亲离”(《陈书》卷六《后主本纪》)的混乱危殆境与。
四是充分肯定自己的“正统”地位,把统一天下之举定位于“天命所归”,从历史哲学的高度论证自己所作所为的天然合理性。以确定正统为前提从事 统一大业,是历代统一战略决策者进行政治准备的必有之义,所谓“正统之所在,天下归之”(《省斋集》卷六《问正统策》)。因为“正统”意味着“天子大一统”的自然负荷者,是“帝王受命于天”的具体标志,也是儒家“内圣外王”道统在政治上的基本体现,“道统者,治统之所在也。”(《辍耕录》卷三《正统辨》)得天命者得天统,得天统者得正统,因而具有合理合法统一天下的权力与义务。在“正统”者面前,割据分裂势力都是“闰统”或“偏统”,它们的存在都是不合法的,也是暂时的,其被“正统”承荷者所统一乃是必然的归宿。
这一理念为历代国家统一大业实施者所禀受,他们普遍致力于肯定自己的“正统”地位,努力使“天命所归”天下统一的观念深入人心,表明只有自己方能以“道统”,也即仁义礼让安治天下。这用杨坚《伐陈诏》的话说,就是“以上天之灵,助勘定之力,便可出师授律,应机诛殄,在斯举也,永清吴越”(《隋书》卷二《高祖纪下》)。正因为把“正统”观念的弘扬纳入国家统一大业的政治准备之中,所以历代国家统一战略的实施者能够做到“师直为壮”,充满信心把实现国家统一的斗争坚定不移地推向前进。
第三、增强军事实力为统一提供充分的保证。
军事斗争在整个统一大业居于中心的位置,军事实力的强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统一进程的命运,因此,扎实作好军事上的准备,全面增强军事实力乃是统一大业综合准备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对此,历代统一战略实施者都有一致的体认,于是普遍致力于增强军事实力,以造就对敌的军事优势,“以镒称铢”,从而在从事统一事业时牢牢把握主动权。
考察历代国家统一大业的史实,最重要的军事准备除了改善军事交通条件、建立高效率的战前指挥机构、正确部署军队防地等项目外,着重所落实的突出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根据统一战争的需要有重点地配置军事资源,发展主力兵种,以期对敌拥有“杀手锏”。由于中国历史上的统一战争绝大多数是自北向南进行,战场一般在淮河长江一带,那里多江河湖泊、丘陵盆地的特殊地形条件,决定了不适宜动用擅长野外驰骋的骑兵部队作战,而必须主要依赖水师突破江河天险,因此,统一大业的主持者普遍把制造各类战船,建设强大的水师,提高江河作战能力作为军事准备的重点来抓。西晋、隋王朝以及北宋在这方面的做法如出一辙:
西晋王朝为了一举灭吴,统一全国,针对吴军水师实力较强,且恃长江天险负隅顽抗的实际情况,把发展舟师列为最重要的军事准备。
晋武帝采纳羊祜的建议,委任王濬在蜀地修造舟舰,整治水师,以便日后顺流而下直取吴地。王濬不负重任,在益州大规模修治战舰,“乃作大船连舫,方百二十步,受二千余人,以木成城,起楼橹,开四出门,其上皆得驰马来往”(《晋书》卷四十二《王濬传》)。同时认真训练士卒,终于组建起一支强大水师,在灭吴战争中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王濬楼船下益州,金陵王气黯然收。千寻铁锁沉江底,一片降幡出石头”。彻底粉碎了吴国凭借水师依托长江天险抗衡统一的企图。
隋文帝挥师灭陈统一南北,军事上最重要的准备同样是事先制造船舰,建立所向披靡的水师,“修营战舰,为上流之师”(《隋书》卷五十四《王长述传》)。他先后派遣柱国李衍“于襄州营战船”,上柱国杨素于永安(今重庆奉节)制造每舰能容战士八百人的“五牙”、每舰能容战士百人的“黄龙”以及规模较小的“平乘”、“舴艋”等船舰,并精心训练水师;在上游造舰的同时,也积极抓紧长江下游的战备,派遣元寿“奉使于淮浦监修船舰”,又令吴州总管贺若弼“以老马多买陈船而匿之”。经过数年的努力,隋陈之间的水师实力对比有了根本的改观,实施渡江作战的条件日趋成熟了。北宋在击灭南宋的战争准备方面,也十分重视制造船舰和训练水师。同时还根据南唐水师强大的实情,采纳樊若水预制浮梁(浮桥)之策,建造出“不差尺寸”的浮梁,这对于日后宋军主力迅速渡江,直指金陵,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二是善于发现和任用军政素质优秀,能创造性地贯彻执行既定统一战略方针的人才,使之在统一大业中发挥关键的作用。将帅在军事斗争中处于重要的地位,直接关系到战争的胜负成败,故古代兵家历来主张用兵“命在于将”,“置将不可不察”(《六韬·龙韬·论将》);认为“置将不善,一败涂地”(《史记》卷八《高祖本纪》)。这一点在统一战争中也不例外。
因此,历代统一大业实施者在从事军事准备时,也注重知人善任,遴选优秀将帅担当指挥战争的主角。如隋文帝把“首置军府,妙选英杰”放在军事准备的关键位置,委任高颎为准备发动灭陈战争物色人才,高颎不负所托,推荐杨素、贺若弼、韩擒虎出任前敌主将。史实证明,这三人被“委以平陈之任”,是非常正确的安排,他们骁勇善战,指挥若定,“甚为敌人所惮”(《隋书》卷五十二《韩擒虎传》),果真在日后的统一战争中立下赫赫功勋。又如康熙帝在从事收复台湾完成统一的准备时,慧眼识珠,力排众议,任用施琅全权负责平台大任,为日后顺利战胜台湾郑氏集团的抵抗,实现国家统一提供了人事上的基本保证。其他像秦始皇任用王翦王贲父子,刘邦任用韩信、彭越、英布为将,晋武帝任用羊祜、杜预、王濬等人,宋太祖任用曹彬等人,朱元璋任用徐达、常遇春等人,都是类似的成功例子。由此可见,知人善任,正确择将,始终是军事准备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
除了进行充分的经济、政治、军事准备之外,国家统一大业的综合准备还包括外交、文化、民族等准备多个方面,如确立文化本位为统一设置明确的座标,消除民族畛域为统一开辟广阔的道路,开展外交斡旋为统一争取有利的环境等等。限于篇幅,兹不具论。总之,历史上任何一次国家统一大业的最终完成,都是建立在综合准备全面扎实的基础之上的。各方面准备越是充分,国家统一大业的推进就越是顺利畅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