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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天乐:辛亥革命与民初宪政的反思

  

   冯天乐,台湾政治大学历史系博士候选人

  

   (一)引言

  

   1911年武昌起义的成功既有必然性,也有偶然性。发难的日期原定旧历八月十五日,后因预备不足,改迟十天。却在八月十八日,革命党的机关被巡捕破获,党人名册也被搜去,于是仓猝之间定八月十九即阳历十月十日起事。

  

   辛亥武昌起义的领袖是新军的下级军官熊秉坤。他率队直入武昌,进攻总督衙门。总督瑞澄当即不抵抗出逃,新军统制张彪也跟他逃,于是武昌文武官吏均弃城逃走,武昌便成为革命军所据。革命分子临时强迫官阶较高、声望较好的黎元洪做革命的都督。

  

   此次发难的仓促情形,和三月二十九日广州之役略同,因瑞澄、张彪的庸懦无能,竟得成功。故中山说:「武昌之成功,乃成于意外,其主因则在瑞澄一逃。倘瑞澄不逃,则张彪断不走,而彼之统驭必不朱,秩序必不乱也。以当时武昌新军,其赞成革命者之大部分,已由端方调往四川,其尚留武昌者,只炮兵及工程营之小部分耳。其它留武昌之新军尚毫无成见也。乃此小部分以机关破坏而自危,决冒险以图功,成败在所不计,初不意一击而中也。」

  

   武昌起义以后,一个月内,湖南、陕西、江西、山西、云南、安徽、江苏、贵州、浙江、广西、福建、广东、山东十三省相继宣布独立,并且没有一个地方发生激烈的战争。各独立省选派代表,制定临时约法,并公举孙中山先生为中华民国的临时总统。各省独立都不是「中华国民军」奉「军政府」的命令攻战的结果(当时,既没有革命党人统率的「中华国民军」,也没有统筹全局的「军政府」)。这场革命距今已经105年了,不同的党派和政治人物对它的意义都有不同的解读,但由于为政治需要和意识形态所左右,未能全面总结辛亥革命的经验教训,检讨民初宪政的得失,故笔者希望重新检讨这场革命的贡献与局限,使有志推动中国民主建设之士有所借鉴。

  

   (二)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

  

   辛亥革命把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推倒了。不仅在中国开了民主的风气,使人民从此知道了民主共和及法制的知识,而且在动员人们起来参加选举公仆以及在争取自身的民主、自由、平等政治斗争活动中,大大地提高了中国人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它直接带来两个后果。第一,确定民主宪政。即使后来袁世凯称帝(83日)和张勋复辟(12日),也不能长久,足见帝制违反世界潮流,国人共唾弃之。而辛亥革命起的巨大作用是无法抹煞的。

  

   第二,使中国人民在思想上得到了一次大解放。陈独秀在五四运动前夜写过一篇《偶像破坏论》:「君主也是一种偶像,他本身并没有甚么神奇出奇的作用;全靠众人迷信他,尊崇他,才能够号令全国,称做元首,一旦亡了国,像此时清朝皇帝溥仪,俄罗斯皇帝尼古拉斯二世,比寻常人还要可怜。这等亡国的君主,好像一座泥塑木雕的偶像抛在粪缸里,看他到底有甚么神奇出众的地方呢?但是这等偶像,未经破坏以前,却很有些作怪;请看中外史书,这等偶像害人的事还算少么?」辛亥革命不久便迎来五四运动,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没有辛亥革命,就没有五四运动。

  

   (三)辛亥革命的局限性

  

   辛亥革命爆发,满洲王室退位,一面是狭义的部族政权已解体;然在此政权下所长养遗留的种种恶势力,却因旧政权之解体而溃决,有待于逐步收拾与逐步清涤。另一方面则社会民众的力量,虽则已够有推翻旧政权之表现;而对于创造另一种理想的新政权之努力,则尚有待于逐步试验与逐步磨练。因此辛亥革命只是中国民众一种新的艰苦工作之开始,而非其完成。

  

   革命后之政治理论,厥为民主共和。于是创设国会,用以代表民意,制定宪法。又组织议员竞选之准备。然此等皆钞袭欧美成法,于国内实情不合,因此不能真实运用。各党政纲,既无大差别,又各党背后皆无民众为之基础。政党既不能有真实之精神,国会与宪法徒为相聚而之题目与场合。

  

   革命党人在革命高潮阶段未能坚持和发展民主革命的纲领和方略,反而一度误认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因清廷退位而付诸实现」。张玉法先生说:「辛亥革命,是经过谈判的过程而完成的。虽然清帝退位、南北统一,但遗留下来的问题,未能解决;不但未能解决,且愈演愈严重。」孙中山在民国初建立时曾感叹指出:「我们中国以前十三年,徒有民国之名,毫无民国之实,实在是一个假民国。」

  

   从民主实践的效果来看,辛亥革命可以说是失败的,原因在于同盟会本身存在致命的缺点。首先,同盟会始终形成不了一个团结、统一步调一致的领导核心,由于同盟会会员来自不同的阶级和阶层,对革命的认识存在明显的分野。有的人虽然参加了同盟会,但思想仍然保持着原来小团体的宗派观念,对同盟会内部的革命团结,不断起着腐蚀和瓦解作用。同盟会内部的不统一,不仅削弱了同盟会领导全国革命运动的职能,而且从内部消耗了自己的力量,给敌人可乘之机。

  

   其次,同盟会领导缺乏把革命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能力。武昌起义爆发后,同盟会由于对形势的发展估计不足,没有及时组成一个统一的领导核心去领导全国革命运动,革命党人没有掌握湖北军政府的主要领导权。12月18日,南北议和开始,革命党人便寄希望于袁世凯顾全大局,与民军一起行动,迅速推翻清政府。在上下和谈的气氛中,革命党人在「以和平收革命之功」的心态下,放弃以武力谋天下的既定方针。而在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黄兴又大力裁军,辞去陆军总长、南京留守职务。由于政权没有一支强固的武装力量来保卫,这就为袁世凯篡夺辛亥革命果实提供了条件。

  

   由于有不少革命党人认为只要共和国成立,得到列强承认,革命就告成功,至于谁当总统、执掌大权,那是次要问题。他们主张向袁世凯妥协,连黄兴也主张「化敌为友」,建议给袁世凯一个「民选的总统」。早年参加同盟会、后又投靠袁世凯的汪精卫,竟当面攻击孙中山说:「你不赞成和议,难道是舍不得总统吗?」

  

   因此,可见同盟会思想衰退不愿继续革命。武昌起义胜利,各省独立,「民国」成立和清帝退位,都来得很快。突如其来的胜利冲昏了革命党人的头脑,他们真的以为革命已经成功,从此不再革命了。孙中山在辞去临时大总统职务时认为,清帝退位专制已除,民族、民权二大纲领目的已达到,今后所急宜进行的即民生主义。革命领袖的思想状况尚且如此,一般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就不难想象了。

  

   辛亥革命的失败原因固然不少,而民权主义没有真正深入人心,没有能够形成强大的革命力量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正如孙中山后来在总结辛亥革命失败的教训时指出:「国体初建,民权未张,是以野心家竟欲覆民政而复帝制……民国前途之危若何,则全视民权主义发达如何耳。」又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对包括让位在内的「妥协」作出总结:「曾几何时,已为情势所迫,不得已而与反革命的专制阶级谋妥协。此种妥协实间接与帝国主义相调和,遂为革命第一次失败之根源。……夫袁世凯者,北洋军阀之首领,时与列强相勾结,一切反革命的专制阶级如武人官僚辈,皆依附之以求存;而革命党人乃以政权让渡于彼,其致失败,又何待言!」

  

   学者横山英先生认为辛亥革命时期的大众反抗斗争,决不是革命斗争,主要地是反对政府政策——新政——的大众斗争而已。这基本上是军阀与资产阶级的同盟所推动的半殖民地、半封建主义化的变革,与潜在地和前者处于对立关系的反帝国主义、反封建主义的变革的结合所生,以此,它能而且只能停止在酿成革命情势的阶段,而客观地却对半殖民地、半封建主义的政权的树立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他更指出真正的「革命」不应如此,否定辛亥革命为一场革命,而只是一个变革。

  

   (四)民初宪政

  

   中国建立的参与制度,是从技术革新走向制度革新的开始。就如清廷预备立宪而设咨议局为实验,虽为地方议会,但却是全面性的选举,是中国破天荒的西方式选举,同时,民国二年的国会,是中国由君主政体转变为民主共和之后的代议机关,在全国统一局面下产生,亦属空前。

  

   然则,中国的国会并未稳定。国会建立不久,旋遭袁世凯解散。以后民国五年再开,六年又遭解散。七年二度选举,此时北己呈分裂状态。十一年三度选举,仅有十一省参加。十二年旧国会三度重开,己是强弩之末,曹锟贿选,民意代表道成了「猪囝议员」,反映中国当时的国会充斥重重弊病。

  

   以下就借助张朋园对民初国会选举的分析,尝试了解民初国会存在什么不稳定因素;而本文主要就:一,国会结构:议员定额与选民资格、二,竞选及投票活动、三,政党理念及等三方面作为讨论的重点。

  

   根据临时参议院所制定的国会组织法,中华民国会由参众两院组成,参议员由各省之省议会选出,每省十人,全国二十二省,加上蒙古(二十七人)、青海(三人)、西藏(十人)、中央学会(八人),实际为二六三名。

  

   而众议院按人口比例选出,每八十万人产生议员一名,但因缺乏人口调查,各省代表人数,以原先咨议局议员定额三分之一为额,共五九八人。

  

   张朋园指出,此一组织法,虽有上下院之分,实际上代表性无所区别;无论省议会选出之参议员,或选民选出之众议员,除了地方性的意义外,并无职业或阶级的不同要求。

  

   同时议员的定额与各省的人口有不可分的关系,众议员的制定是由八十万人产生一名议员,中国当时因技术的欠缺难以得到准确的人口数据,其数据的正确性存在重大的疑问,就以直隶省为,其定额为四十六名议员,但该省人口只有二千六百万,若要选出四十六名则非减至五十六万与一之比,以湖南,其议员定额为二十七名,而人口就二千七百余万,是以比例为百万分之一,以上例子显示人口总数大有疑问,定额之决定亦十分草率。

  

而国会组织法规定,年满二十一之男子,在选区之内居住三年以上而有下列资格之一者,有投票权:一,年纳直接税二元以上;二,有五百元以上之不动产;三,

小学毕业或同等学历。此一选举的规定有着极大的缺点,诸如财产条件的限制,妇女之无选举权。

  

   其二,办理选民调查的方法亦显得技术拙劣,一则报导谓,调查员至民户查问公民资格,或男人外出,妇女害怕,不敢明告,有资格的选民因此减少。漏列是一大弊病,谎报、多报同样严重。作者以湖北汉口为例,汉口原分汉口商埠四区与夏口地方五区,共九区。二月一日投票时,汉口四投票者只有170人,甚为零落,但夏口区竟有一万三千余票,并有韩某一人得一千三百余票,以后才发现该区地方浮报三万余人。

  

   再者,投票舞弊,贿赂选票亦为一个普遍现象。以广东为例,有三种报导一致指责贿选严重,时报说:「收买选票,或一二元,或四五元一张;四资数百元即可当选。复选时乃有数百元即俨然可为国会议员矣!」路透社报导有百元一票者,美国领事则说一票有高达千元者。

  

   「全省省议会初选,劣绅、党人竟日施其运动方法,或勾结承办人员,预将选票就,夹带入场,一齐入票柜;或集军营士兵、工厂工人,更衣前往代投,或使人沿门收买选民入场劵,每张代价仅铜元数枚。众选民之知选举权宝贵甚少。」作者更表示此次选举有全面性的舞弊,鲜有不用贿选者。

  

   其三,作者指出民所谓的政党是虚有其名,派系其实。当时政党分为国民党与进步党,但两党同时以实现二权分立为目标,没有明显不同,并不似今日政党的标榜主义。作者同时指出,国民、进步两党的实质是争取议院席次为主旨,所以与其他们有政党的理想,不如说他们是利用政党的名目来达到个人的政治目的,故民国政党实不足以今日眼光衡量之。

  

   还有,临时参议院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制订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约法并不完善,也未真正实行,但这个具有宪法性质的文献确是「我国有史以来所未有之变局,吾民破天荒之创举也。」此外,临时政府还在短短的三个月中公布了近四十项法令,内容涉及发扬民主精神,扫除封建陋习,发展社会经济,改革文化教育等等,不过这些法令大多难以实现。而共和国的命运,则系于革命的成败。「维时官僚之势渐张,而党人之朝气渐馁,只图保守既得之地位,而骤减冒险之精神,又多喜官僚之逢迎将顺,而渐被同化矣!」甚至一些同盟会的领导人,也倾于妥协,讥讽孙中山的原则主张为「理想太高」,胡汉民就曾承认他和汪精卫在南北和议中起了「功魁」或「祸首」的作用——他「力挽先生之意于内」;汪精卫则「极意斡旋于伍廷芳、唐绍仪之间」。

  

   由于辛亥革命推翻了二千年专制政体,极端保守的传统因素亦急遽消失,民初的政治改革实处于传统与现代间的蜕变时期,这种变迁的特征包括传统的逐渐衰退与现代化方向的未确定,所以当时的政制改革可以二句说话作总结:「有民主政治的外观,缺民主政治的实质。」,虽然这次政制改革的直接成果是有限的,但因变迁而唤起的群众意识的觉醒将会继续带中国走向更理想的方向。

  

   (五)总结

  

   辛亥革命乃是一件历史重大事件,只是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环节,既有不可低估的贡献,也有不容忽视的局限。只要在当时起过有益和进步的作用,就有足资纪念的意义。毫无疑问,辛亥革命只是让中国民主得到实践的机遇,但要令民主宪政可以在中国开花结果,当然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如果把整个国家民族的希望,寄托在一次运动之上,是不切实际的。只要从长远的历史眼光去衡量国家因此而前进了,进步了,那么就应该肯定辛亥革命的贡献和价值。

  

   参考书目

  

   1.张朋园:〈从民初国会选举看政治参与〉,《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第19编

   2.广东省孙中山研究会、广东省民国史研究会编:《辛亥革命史论文集》(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

   3.钱穆:《国史大纲》下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4.金冲及:《孙中山和辛亥革命》(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

   5.安作璋编:《中国史简编》(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

   6.李剑农:《中国近百年政治史(1840-1926年)》(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7.萧一山:《清史大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8.林师启彦、李金强、鲍绍霖主编:《有志竟成—孙中山、辛亥革命与近代中国》(下册)(香港:香港浸会大学人文中国学报编辑委员会、香港中国近代史学会出版,2005)

   9.蒋廷黻:《中国近代史大纲》(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

   10.林师启彦:《教研论学集》(台北:文史哲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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