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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运动真相:为了一个社会的自我完善

  

  “我们反抗的目的,与其说是为了反抗这一制度,不如说是为了更加完善这一制度。” ——马丁·路德·金

  

  道义危机

  

  “崇尚民主与自由,但又实行种族隔离制度”。对很多美国人来说,这个矛盾是他们心中始终难以抹去的阴影。二战前,长期奉行孤立主义外交政策的美国人还能刻意地去忽略这个矛盾,那毕竟是他们的内政。但在二战开始后,他们再也无法逃避。

  1941年,欧洲和亚洲的战火正熊熊燃烧,美国人也开始感到了战争的威胁。年初,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便开始鼓动国会立法以积极备战,在致国会的年报中他提出四大自由原则: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经济生活自由、减免恐怖的自由。罗斯福认为,在当前世界面临深刻危机之时,美国的责任,就是要保障世界人民的这“四大自由”。1941年底,美国正式参战后,“四大自由”原则成为了罗斯福时常挂在嘴边的口号。罗斯福在各种场合中反复地强调,这场战争是介于人类自由和人类奴役之间的战争,这是自由民主世界对专制压迫世界的战争。

  然而,罗斯福的口号立即遭到了轴心国的嘲笑,被美国批判为实行纳粹种族主义统治的德国立即反唇相讥,在对外广播电台里不断地向世界人民叙述着“美国种族主义制度下黑人的悲惨遭遇”,嘲笑罗斯福所谓的“四大自由”的虚伪。日本人在宣传中也采取了同样的策略,日本政府曾通过广播告诉亚洲人民:“有色人种永远也别指望从美国的当政者--白人的手中得到平等。”其言外之意无非是:与其让美英来解救你们,不如让同肤色的日本人来。的确,美国境内所发生的每一起私刑案件,所爆发的每一场种族骚乱都将让轴心国的战争增添不少“合法性”。

  轴心国的批判让罗斯福无话可说,美国学者迈德尔意识到,黑人问题不再是美国的内政,它已经在全世界范围里受到关注,并将严重损害美国的道义形象。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政府必须要采取实质性措施,改变不平等制度。

  冷战开始后,美国面临的道德压力更大了,此时的山姆大叔已经成为了整个西方世界的领导者,尤其是价值观领导者。肯尼迪政府的国务卿迪恩·拉斯克就曾说过:“60年代在外交关系中我们背上承受的最大负担是在这里,即国内的种族歧视问题。”

  苏联人就将攻击的矛头指向了美国的种族问题,他们还鼓动被压迫的黑人和产业工人团结起来,结束罪恶的根源--资本主义制度。苏联的大肆宣传在美国黑人中逐渐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在民权运动发生之前,美国便时有黑人暴力斗争事件发生,这让美国社会惶惶不安。据美国政府的统计,在冷战时期苏联针对美国的宣传中,有一半的内容都是批判美国种族制度的。毛泽东也在1963年和1968年分别发表声明,支持美国黑人兄弟的抗暴斗争。很多中国人就是在那个时候,知道了美国有个黑人的“革命领袖”--马丁·路德·金。

  1947年,美国全国黑人协会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递交了一份陈情书,陈述美国政府在种族问题上的种种不公行为,同时要求联合国对美国政府采取措施。这次行动引起了国际舆论包括美国媒体的极大关注,向来都是“人权官司”原告的美国,这次竟然成了被告,美国的政界精英感到十分难堪,时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汤姆·克拉克就说:“在我们美国,居然能找到被人起诉的证据,每当想到这些,我就感到羞愧不已。”

  

  种族优劣论的破产

  

  除了舆论压力,新的科学研究也加速了种族制度的破产。过去,种族主义者们的种种行为是有其理论依据的,而不是仅凭肤色的好恶。早在19世纪,法国解剖学家保罗·白洛嘉通过对不同种族成员头部形状、脑容量大小和头部指数的比较研究后发现:不同种族的人脑容量大不相同,而这将导致智商的不同。后来,塞缪尔·默顿将这种研究“数字化”,他在1849年的一次研究中得出了如下结论:英格兰人的脑容量最大,平均为96立方英寸,美国人和日耳曼人排名第二,有90平方英寸。在所有被研究的对象中,黑人的脑容量排名倒数第三,只有83。而不幸的是,包括笔者在内的所有中国人,脑容量平均只有82,仅好于印度人的79。而达尔文更在《人类的起源及性的选择》一书中写道:“黑人是介于白人与大猩猩之间的种群,对于像黑人这样的群体。政府不应该采取任何救助措施,因为根据优胜劣汰法则,他们是不适合生存的种族,这是自然进化规律。”在二战之前,很多美国人对这些研究结果和理论是深信不疑的。我们今天觉得这很不道德,但这的确就是当时人们的科学认知。

  但这些理论到了二战后便不再流行了,社会心理学家奥托·克莱恩博格通过大量调查北方黑人中产阶级群体后发现,那些接受更高教育、并与白人经常接触的黑人,智商测试的成绩将大大提升,克莱伯恩博格的研究对美国白人社会的观念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与此同时,法西斯的失败也使得种族优劣论更加不得人心,没有人再愿意去相信,日耳曼人就要比其它人种优越一些。举着反法西斯主义大旗的美国人,怎么还能继续坚持种族优劣论呢?于是,从40年代开始,出现了大量批判种族优劣论的著作,越来越多受过良好教育的美国人,开始对“科学种族主义”产生了怀疑。

  

  最高法院的转变

  

  舆论的压力和种族优劣论的破产,仅仅是美国着手解决种族问题的外因,从根本上来说,还是美国人的道德和理性反思精神在发挥着作用。很难想像,如果没有全国的民意作为基础,白宫和国会山的那些领袖们,会主动地去推动黑人问题的最终解决。

  早在罗斯福的总统任期内,联邦政府就任命了一大批黑人进入联邦各部门,担任全国青年黑人事务处、联邦内务部、联邦司法部处长或顾问的职务。这是自塔夫脱总统政府以来,黑人获得的最高联邦政府职位。杜鲁门接任总统后,一直在敦促国会通过一揽子法案,包括尽快制定联邦反私刑法,设立公平就业委员会,制止洲际交通公路上的种族隔离现象等等。而在他之后的约翰·肯尼迪、林登·约翰逊,更是民权运动中的风云人物。

  除了白宫,最高法院也在发生着转变。1896年,最高法院在普莱西诉弗格森案中做出判决,认定种族隔离制度是合法的,但半个多世纪之后,他们又推翻了自己当初的判决。

  琳达·布朗是堪萨斯托皮卡地区的一个黑人小姑娘,1950年9月,她马上要上三年级了,他的父亲奥利弗·布朗决定为她换一个学校,因为她的女儿为了上学,每天不得不先步行到一个车站,换乘一次公交车,再步行21个街区,才能到达专门为黑人孩子建立的学校。当老布朗找到附近的一所白人学校时,当地的教育委员会拒绝了琳达的入学申请。为了女儿,平时不怎么关心政治的奥利弗决定向全国有色人种促进协会(NAACP)在当地的分会求助,让布朗始料未及的是,他的这次求助,竟成了民权运动爆发的导火索之一。NAACP是一个旨在促进黑人民权的全国性组织。1908年8月,伊利诺伊州发生了对两名黑人施以私刑处死的事件,这激起许多白人自由主义者的愤慨,于是,他们联络了一些颇有声望的黑人领袖,成立了这个协会。当奥利弗·布朗找到NAACP时,他们早已对教育领域中的隔离制度深恶痛绝。1951年3月22日,他们帮奥利弗·布朗找到了一位律师,一纸诉状,将学校和当地教育委员会告上了地方法庭,要求在托皮卡地区结束校园内的隔离制度,要是换在以前,这种起诉几乎不可能有胜诉的机会,而到了20世纪50年代,布朗一家已经有了足够的理由对这场官司充满期待。然而,在经过法庭的激烈辩论后,法官并没有支持布朗的起诉,他们认为,隔离制度并没有对黑人带来实质性的危害和不公平,而如果立即结束隔离制度,恐怕会带来骚乱。

  布朗不服判决,将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但是在第一次审判中,各位法官仍然不能形成统一意见,以大法官雨果·布莱克为首的一派谴责种族隔离是希特勒式的信条,而反对者斯坦利·里德却声称:“啊,我的天哪,这(取消种族隔离制度)意味着一个黑人也可以走进五月花街的餐馆,并坐在与里德太太相邻的一个桌子上吃饭。”有意思的是,最高法院这次没有对隔离制度合法与否做出判决,但却为案子朝着有利于黑人的方向预留了空间。在对这个案子所产生的社会影响没有把握的情况下,他们只是将起诉驳回,这意味着布朗还有上诉的机会。法官们汲取了引发内战的那个判决的教训,他们在等待一个时机。

  1953年,时机终于到了,但却是悲剧性的。相对保守的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文森突然去世,这意味着总统必须任命一个新的首席大法官,而这个法官的态度将对布朗一案产生决定性影响。这个时候,总统艾森豪威尔做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决定,任命伊尔·沃伦接任首席大法官,这个伊尔·沃伦是个坚决的反种族隔离主义者。总统对此事的态度已经不言自明,这让大法官们信心倍增,因为没有联邦政府的支持,即使他们做出利于黑人的判决,最终也得不到执行,反而会把事情弄得更糟。果然,在伊尔·沃伦上任后不久,便宣布对布朗一案重新听证,很快,最高法院便做出了历史性的裁决:宣布托皮卡教育委员会的做法是不合法的。这个判决极大地增强了黑人的维权意识,黑人群体开始意识到,联邦政府、最高法院这一次终于站在了他们一边。于是,黑人通过法律维权的行动开始大大增多。

  值得一提的是,艾森豪威尔本人就是德裔移民,但二战后不久,美国人仍然选择了这个德国人的后代做他们的总统,他也是美国历史上很受民众尊敬和爱戴的总统之一。

  

  美国人的“全民运动”

  

  经过黑人的抗争以及联邦政府的一系列努力,民权运动已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对于黑人来说,他们需要一场大规模社会运动来改变自己的地位,但在白人主导的美国社会中,黑人们还缺乏一个能够影响白人社会的领袖。而对于美国联邦政府以及许许多多的白人来说,他们也同样需要一场运动来修正这个社会的顽疾,最终使美国真正成为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但他们却始终担心:黑人运动会走向激进,甚至反对美国政治体制。在这个时候,马丁·路德·金出现了。他即时地将黑人与白人统一在了同一条战线上。

  对于黑人来说,马丁·路德·金是他们的希望所在,他深厚的知识,以及条理清晰、雄辩有力的演讲,征服了那个时代。然而,赢得黑人的支持是远远不够的,对于马丁·路德·金来说,他必须得到白人主流社会的认可,

  马丁·路德·金出生于南方一个比较富裕的黑人中产阶级家庭,父亲是牧师,母亲是教师,在当地都有很高的声望。从小成绩就十分优异的金,也是中产阶级家庭好学生的典范,正如前文所提到的那样,那些受过较好教育的黑人中产阶级,往往能得到白人社会的支持和同情,因为他们有相似的美国价值观,金也不例外。到北方求学后,马丁·路德·金开始系统地接受宗教文化以及政治学方面的知识,这段求学经历使他对美国的文化和政治制度产生了深深地认同感。在他的诸多著作中,我们都能发现他对于美国政治制度由衷地赞扬。和很多白人一样,马丁·路德·金也把解决黑人问题看成是美国对自身制度的一次自我修正和完善,是全体美国人的一次自我救赎,而不仅仅是黑人的事。他曾在各种场合反复强调:“我们反抗的目的,与其说是为了反抗这一制度,不如说是为了更加完善这一制度。”这些表态使得很多美国人消除了对黑人运动的疑虑。

  很多人都知道金博士领导的民权运动是非暴力的,的确,从抵制公车运动、入座运动到进军华盛顿,几乎没有发生流血事件。金年轻时曾在印度游学,专门从尼赫鲁那里了解到许多关于甘地的思想和故事。不过,和“老师”不同,金不但崇尚非暴力,而且还主张积极地与美国白人社会融合。实际上,在民权运动非暴力的表征背后,是一种深刻的合作、融入精神。

  美国是一个表面上世俗化,骨子里却宗教色彩很浓的国家。马丁·路德·金通过对基督教精神的阐释,赋予了黑人运动合法性。而通过基督教精神赋予某种行为以合法性,是美国白人一贯的思维。马丁·路德·金曾在1968年的一次演讲中说道:“所有的人生而平等,具有不可剥夺的权利,这些权利不是政府赋予的,而是上帝赋予的,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在针对南方三K党的演讲中,金说道:“我们将以自己忍受苦难的能力,来较量你们制造苦难的能力,我们将用灵魂的力量,抵御你们物质的暴力,你们可以继续你们的暴行,我们依然爱你们,你们在我们家里放置炸弹,恐吓我们的孩子,把我们打得半死。可是,我们仍然爱你们,不久以后,我们忍受苦难的能力就将耗尽你们的仇恨,我们将唤醒你们的良知,把你们赢回来。”

  马丁·路德·金的演讲打动了无数美国人,他们果然都被赢回来了,在整个民权运动期间,除了黑人组织为自己的利益奋斗外,美国白人社会也站到了金博士的一边:

  在大学里,成千上万的白人青年,不顾生命危险来到南方偏僻地区,教黑人如何选举,如何登记成为选民;在北方,不断有志愿者奔赴南方,用与黑人同乘一辆公车的行为表达对运动的支持;在白宫,肯尼迪兄弟派出联邦武装力量,到学校保护黑人孩子的安全,而南方人林登·约翰逊更是在肯尼迪死后推动国会最终通过了《民权法案》;即使在南方,不少种族主义者也转变立场,开始同情黑人运动;而那些向来就有自由主义传统的美国新闻界,更是不遗余力地对民权运动展开报道,他们将黑人与白人在一起抗争的镜头,忠实地呈现在美国普通人的面前,感染了无数普通美国家庭,没有自由派新闻媒体的同情和支持,民权运动不可能获得如此广泛的影响力。

  在民权运动时代里,几乎所有的美国人都或多或少地参与其中,无论黑人还是白人,都为着一个共同的美国梦想而奋斗着,他们不是为了去推翻什么,而是为了更加完善自己的国家,净化自己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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