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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远招:达尔文的道德进化论——达尔文思想中不可忽略的一个方面

  

  内容摘要:道德进化论是达尔文广义进化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就是良心进化论,其中包括了道德行为进化论、道德规范(命令)进化论和德性或美德进化论。达尔文是西方进化伦理学的真正奠基人,他在对人类道德现象进行描述和说明的同时,也表达了自己的价值观念,阐明了自己的道德原则和标准。

  

  一、道德进化论:达尔文广义进化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道德进化论之所以构成达尔文广义进化论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因为从一开始在考察生物物种的进化的起源时,就把人这种特殊的物种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在他的《物种起源》一书中,他诚然把主要精力放在论述其他生物物种的形成上——这时候他把自然选择当作物种形成和进化的主要机制,但他在这本书的出版里就已经指出:通过这本书,人类的起源,人类历史的开端,就会得到一线光明。当时,达尔文以为这样点明一下就够了,因为这意味着,任何一个关系到人如何在地球上出现的概括性的结论,都不可能不把他和其它生物种类一起包括进去。后来,由于物种自然起源思想在欧洲范围内影响逐步增长,大多数自然学者采纳了自然选择的观点,这就促使达尔文改变了原来的想法,而着手把他的资料札记收拾在一起,整理了一番,“为的是要看一看,我以前在其它著述里所已达成的一些一般性的结论究竟能不能适用于人,能适用到何种地步”。①这就有了他的《人类的由来》。他认为写作这本书是特别值得的,因为此前他尚未把人特地挑选出来,作为进化观点的适用的对象而专门加以探究。

  《人类的由来》的主要目的,是要考察:首先,人是不是像每一个其它物种一样地从先于他出世的某一种生物类型传下来的;其次,人出现以后,又是怎样发展成为今天的状态的;第三,人类中有所谓种族之分,而种族与种族之间的一些差别究竟有什么意义。关于人类的由来,达尔文认为从人的和其他动物的同源结构,人的胚胎发育和一些残留器官,都可以找到“人也是逐渐进化而来的”这个观点的佐证。达尔文甚至很清楚地意识到,人类和其它物种同是某一种古老、低级、而早已灭绝了的生物类型的同时并存的的子孙这一结论,并不是一个由他才发现的新奇的观点。拉马克(Lamarck)和其他自然哲学科学家早就指出了这一点。海克尔(Ernst Haeckel)更是在其《自然创生史》(1868年初版)对人类的谱系做了充分的讨论。达尔文坦承:他在《人类的由来》中得出的种种结论,都得到了海克尔的证实,而在好些地方,海克尔的知识比他的更为丰富,以至于倘若他在未写完《人类的由来》时就看到了海克尔的著作,他可能根本就中途搁笔了。

  正是在考察人类的进化问题时,达尔文很自然地发挥出了他有关人的道德进化的系统思想。这表明,正如人种进化是达尔文广义生物进化的一部分,道德进化正好是人的进化的一部分。

  在《人类的由来》中,达尔文首先指出了人类从某系低级类型诞降而来的证据,如人和一些低峰动物的同源结构,胚胎结构和其他动物的相似性以及器官残留等。接着考察了人类究竟是怎样从某种低级生物类型进化而来的,即考察了人类起源的自然机制。在他看来,人类在身心两方面的自然发生的变异性,是人类能够从低级生物类型发展而来的第一个前提。关于变异的原因,达尔文指出有很多种。如一个物种在若干的世代之中所处的生活条件的改变,对身体的某些部门的经久的连续使用或搁置不同所产生的影响(这实际上就是用进废退!达尔文在此采纳了拉马克的获得性遗传理论,并当作他用来解释某些性状发生变异的一个因素),同原部分的融合,重复部分的变异性,生长的补偿,身体一部分对另一部分的压力所产生的影响,发育终止,返祖遗传,相关变异等等而人类的各种特征都可以遗传,是又一个条件。除此之外,他还专门提到两点,一是增殖率,二是自然选择。受马尔萨斯(Malthus)人口论的影响,达尔文相信虽然野蛮人的繁殖能力不如文明人,但他们无疑也增长得很快。于是造成社会资料的紧缺和困难,在生活的压力下,他们彼此之间不可避免地发生争夺。于是出现了自然选择:“因此,他们一定也曾不时地面临和身受为生存而进行的竞争,和受到由此而活跃起来的自然选择法则的刻板而无情的制裁。这样,各种有利的变异会一时或惯常地保存下来,而有害的则被淘汰。”②

  正是自然选择,最终造成了人的身心两个方面决定性的变化,使人成为地球上最具有竞争优势的动物。通过自然选择,人首先取得了体质上的某些优势,如两足行走和手的解放,以及在此基础上人的骨盆的变宽,脊椎有了一种特殊的弯曲方式,头颅安装的位置有所改动等等。尤其是脑子逐渐变大。另外皮肤也变得光洁。和身体结构的上述变化相对应,人的心理机能也逐步提高。虽然在许多心理能力方面,人和动物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但至少有了程度上的重大区别。高等动物也许也有了一定的抽象能力和自我意识,都具有记忆、注意、联想乃至少量的想象和推理能力,但至少在程度上远较人类为低。而语言能力,是其他动物所欠缺的,是人和动物的主要区别之一。人通过语言能力,能够把已有的知识一代一代传下去。另外,人还有了比其他动物远为复杂和高级的审美能力和宗教观念。

  达尔文道德进化论正是在运用自然选择理论阐释了人的身体和种种理智能力的起源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于是,道德进化进化论构成了达尔文人的进化图景的最后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表明:由于人的体质结构和种种理智能力、心理结构都是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逐步形成的,因此,它们在人类之前的动物那里可以找到自己的自然史的前奏,但同时体现出同其它动物的种种区别。而人的道德意识或道德心理,具体而言即良心,则构成了人和其它动物在心理能力方面的最重大的区别。达尔文完全同意这一点:人和低等动物最为重要且程度又远远超出其他重要重要差别的一个差别。于是,要从自然进化史的角度来阐明人和低等动物的所有区别,就不能不专门探讨人的道德意识即良心的进化史的起源。从一定的意义上也可以说,道德进化论是达尔文立足于进化论的人类图景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

  

  二、达尔文道德进化论实即良心进化论

  

  达尔文道德进化论主要是要说明人的道德意识即良心的形成,因此,他的道德进化论也可以说主要是一种良心进化论。

  这种良心进化论主要探讨人类良心的起源和形成,同时试图考察良心在原始人那里逐步形成之后在人类社会中的继续发展。达尔文自信,虽然在他之前和同时代有许多思想家探讨过良心问题,但是,只有他才首次将良心问题“从自然史的角度”加以考虑。③而且,正是由于他试图对良心做自然史的考察,因此,他也试图看看对低等动物的研究对于考察良心问题是否会有所帮助。因此,在他的良心进化论中,实际上包含着对低等动物的许多类似于人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的现象的研究。他一方面强调人具有良心这种道德意识造成了人和动物的最重大的区别,另一方面又由于其自然主义立场而肯定在一些具有社会性的动物那里,已经有了道德意识和良心的萌芽。他指出某些动物的心理同人类的道德意识并无性质上的区别,而只有程度上的不同。

  达尔文的基本观点是:良心的形成,是人这种社会性动物所具有的社会本能(主要包括恩爱和同情心)进化的结果,是这种社会本能在人的心理层面即自觉意识当中的反映。作为良心之直接根源的社会本能是群体自然选择的结果,最初只是在人类很小的范围发生作用,或者说,仅仅局限在狭窄的家庭或部落的范围。因而最早表现为两性之爱和亲子之情。良心形成之后的继续发展,在一定的意义上则可以说就是人的同情心的适用范围的不断拓展。随着社会文明的进展,人类的同情心和良心逐渐发展为对于全人类的普遍的“人道”和“博爱”,甚至发展到对其他动物的一种“泛爱”。而在良心形成和发展的整个过程中,人类种种心理能力(尤其是反思和推理能力)以及语言能力的发展构成了极为重要的基础。因为正是随着心理能力在人类中的高度发展,人类才有可能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动机进行回忆和反思,并且在经久的社会本能战胜了个体的发乎本能的情欲时感到满足,而在社会本能被短暂的自然情欲所战胜时而感到羞愧和难过。这种反思的能力实际上在促使个体作出一种真正的道德选择,即听从社会本能的要求和驱使,尽量摆脱自然情欲的主宰。同样,也正是随着语言能力的发展,人类社会才通过社会舆论的方式对个体的道德选择施加一种外部的压力,即促使个体在面临社会本能和自然情欲的冲突时顺从外部社会舆论的引导。在良心形成之后的进一步发展过程中,也正是推理能力在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促使人类把同情心的适用范围从一个小的部落或熟悉的亲属圈扩展到整个社群、民族、人类乃至其他动物。当然,达尔文把个人的生活习惯也看成良心形成的一个重要动因。他认为,社会舆论对个人行为的指引,这成员自身的习惯起着重要作用,因为社会性的本能,连同同情心,像任何其他本能一样,也通过习惯而得到大大的加强。除了上述要素,良心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也还受到个人的自私心理或利己心、教育、宗教力量、榜样与模仿、经验教训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当我们把达尔文道德进化论就归结为良心进化论时,并不意味着良心进化论没有涉及到人的道德行为、德性或美德以及具有普遍适用性的社会道德规范的进化问题。在我看来,达尔文在系统探讨良心的进化时,实际上业已包含对道德行为、道德规范、德性或美德的进化的考察。

  首先,良心进化论包含了道德行为进化论。

  良心是一种道德意识,或者说,是一种道德情感,但是,它并不是一种同道德行为无关的纯粹的意识。良心作为一种情感性的道德意识,是一种能动的心理力量,能够直接引发利他性的行为。在这一点上,达尔文在《人类的由来》中有大量清楚的表达。他曾引用麦肯托希(James Mackintosh)的观点:道德感“作为人类行动的一个原则,理应居于其它每一条原则之上”。这就把良心作为一种道德感当作了“行动的原则”。他还明确地这样写道:“在人的一切属性之中,它(指良心——引者)是最为高贵的,它导致人毫不踌躇地为他的同类去冒生命的危险,或者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在正义或道义的单纯而深刻的感受的驱策之下,使他为某一种伟大的事业而献出生命。”④达尔文在阐释良心进化的整个过程中,始终都把良心作为一种道德意识(道德感)同人的道德行为或行动联系起来考虑。例如,在论述社会本能(乐群之感和同情心)概念时,他就指出同情心会促使社会性动物为同类“提供各式各样的服务”。⑤这里,服务显然属于行为的范畴。

  其次,良心进化论包含着道德规范(命令、规范)进化论。

  良心是一种道德意识,但是,达尔文很显然受到了康德影响,把它理解为对行为所应遵循的道德准则的一种自觉的意识和信奉。他说:“表面上很专横的那个字眼,应该,不管它是怎样兴起的,如今看来,所包含的无非是对行为所应遵守的准则的存在有所意识而自觉加以服从而已。”⑥这里所谓的应该,其实不过是康德所谓的义务。是良心对于道德法则的自觉遵循而已。而良心依照康德正是对于道德法则的敬重心。正因为达尔文的良心概念援引了康德的观点,因此,他的良心论能够同有关道德法则或规范的理论相一致。事实上,达尔文在谈论社会舆论通过同情心这一“内因”的作用而能够成为个体行为的指引时,他已经赋予社会舆论以某种社会道德规范或准则的含义。因为所谓社会舆论,实际上代表的正好是一个特定社会的道德标准或规范。这些标准或规范通过个体内在的同情心的作用,而能够内化于个体的心理、意识之中,从而为个体所自觉遵循。达尔文在早年时就已猜测:道德意识可能是从人类强烈的性本能、亲子本能和社会本能中产生的,而道德意识又有可能导致“推己及人”和“爱邻如己”的观念。⑦这个观念正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道德金律”。在《人类的由来》中,他推测在原始社会,人们(生活在部落范围内)受着社会舆论的影响。就是说,同一部落的成员对他们认为是对大家有利的行为表示赞许,而对被认为是邪恶的行为表示谴责。这实际上在要求每个人都对别人行善事——构成了道德奠基石。因此在这一要求中,隐含着“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这个道德金律。⑧当然,达尔文发现,这个道德金律的适用范围,就像良心的作用范围一样,在人类不同历史时期是大小不一的。最初,人们很可能只是在部落的范围内运用这个准则,随着理性能力的不断提高和同情心作用范围的不断扩大,道德金律才越来越被运用于更广大的社会范围,甚至被要求运用于整个人类。

  达尔文还指出,在原始社会,人们事实上还遵循着许多依照文明社会的道德标准来看并不很道德的准则。原始社会或野蛮人实际上在遵循许多“荒谬的行为准则”,信奉许多“怪诞的宗教信仰”,⑨后来,道德的标准日趋理性化和文明化。可见,良心的进化过程同道德准则的合理化和文明化以及道德金律的适用范围的逐步扩展完全一致的。

  再次,良心进化论包含着德性或美德进化论。

  对达尔文来说,人的德性说到底是由良心这种道德意识规定的。人能够按照良心的要求尽自己的义务,关心和帮助自己的同类,甚至为别人作出牺牲,这正是人的德性的体现。当然,如前所述,人的良心和道德准则的作用范围,起初是很小的,局限于部落之内,只是后来才逐步扩展。于是,人的德性,在不同历史时期也会有不同的表现。达尔文在《人类的由来》中就指出,在原始社会,部落内部可能对一切谋杀、抢劫、叛逆看成不道德的,但对其他部落成员的谋杀和掠夺行为却并不被视为缺德。原始部落流行溺婴,尤其是女婴。自杀,在过去的时代里也并不被认为是不道德的。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把人沦为奴隶也得到了道德上的认准。他还谈到,在草昧初开的一些时代里,勇敢是一种普遍被列为首位的美德,而怯懦则普遍受到轻视。谨慎寡过这一德性也受到轻视。而自我克制、自我牺牲和坚韧,这几种美德由于始终对部落或集体生活非常有利,因此古往今来始终受到高度重视。文明社会高度评价一些独善其身的美德,而在野蛮人心目中,这些德性并不重要。如酗酒、纵欲和种种违反自然的属于性方面的邪恶,在野蛮人中非常流行。而后来随着婚姻制度尤其是一夫一妻制的实行,妒忌的心理便导致了对妇德的提倡与灌输。贞节,在文明人的道德史中,从很早开始,就一直是一个受到推崇的美德。从达尔文诸如此类的论述中可以很清楚的看出,他在论述良心形成以后的逐步发展时,实际上主要是在论述人类各种美德的发展。

  总之,达尔文的良心进化论内在的包含了对道德行为、道德准则或规范、德性或美德的进化史的考察,这是因为良心和这些要素都是内在相关的。良心作为一种道德意识或道德感是一个行动的原则,会直接引发道德行动;良心作为义务的承担者实际上是在自觉听从道德准则或规范的命令;良心还直接体现出人身上的美德。当然,就像良心在形成之后仍不断发展一样,道德行为、道德准则和美德也有一个发展的过程,或者适用范围不断扩大的进程。虽然良心进化论包含了道德行为、道德规范和美德进化论,但是,由于达尔文在《人类的由来》中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比较人类和低等动物的心理能力,来表明良心这种道德意识的是人和动物身上的一个最重大的区别,因此,他毕竟把良心的形成和发展问题,作为探讨的中心问题。对道德行为、规范和美德的论述,都是受良心的形成和发展这一中心问题所牵引的。

  

  三、达尔文:进化伦理学的奠基人

  

  达尔文道德(良心)进化论在西方伦理学发展史上的地位,常常为学术界所轻视。正如大卫•洛耶在其《达尔文:爱的理论——着眼于对新世纪的治疗》一书中所指出的:达尔文道德进化论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爱和同情的理论。《人类的由来》系统阐释的这个有关爱和同情的理论,原本和《物种起源》所阐释的自然选择理论共同构成了达尔文广义进化论的完整内容。但是,在西方学术界,人们往往只谈论作为《物种起源》的作者的达尔文,而完全忽略了达尔文同时是一个倡导爱和同情的人道主义者。同样,在国内学术界,人们也每每忽略达尔文思想中的这个方面。例如,在谈到“进化伦理学”时,人们马上想到的是赫胥黎而不是达尔文,人们没有想到赫胥黎在其所作的著名的《进化论与伦理学》中的基本思想,其实都可以在达尔文的《人类的由来》一书中找到。同忽略达尔文道德(良心)进化论相关联,人们长期以来忽略了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本身,包含着个体自然选择和群体自然选择两个不同的方面。虽然个体自然选择理论是达尔文用来解释物种起源的主要理论,但是,在解释道德意识的形成时,达尔文确实运用了群体自然选择理论。至于这个理论是否正确或科学,这当然是另外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

  在这里,我们明确提出:达尔文是西方进化伦理学的奠基人。人们当然可以在极不相同的意义上理解和界定“进化伦理学”概念。达尔文本人确实并未明确使用过这个术语,但是,他从自然史的角度对包括高等动物在内的道德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所作的描述和说明,确实构成了后来一大批进化伦理学家工作的起点。托马斯•赫胥黎有关“伦理过程”和“进化的伦理学”的思想,都可以看作是对达尔文思想的一种阐明或发挥;著名的无政府主义者克鲁泡特金在提出其“互助论”进化伦理学的过程中,明确地援引了达尔文的观点,并认为人们很可能过多地强调了达尔文自然选择论中有关生存竞争而非互助合作的观点。达尔文道德进化论还很广泛地影响到柏格森、居友等人的生命哲学伦理学,弗洛伊德的以精神分析为基础的“道德进化论”,乃至詹姆斯、杜威等人的实用主义伦理学,尽管这些人并没有明确地把自己的伦理学观点放在“进化伦理学”的名称之下。人们一般把当代社会生物学所提供的道德进化论(主要是一种有关利他行为的进化理论)当作当代进化伦理学的主要形态。我们发现,当代社会生物学家确实并没有简单地照搬达尔文道德进化论思想,而更多地突出了人的自私性,以及“自私的基因”对于这种自私性的规定作用,这表明当代西方主流的道德进化理论家并未真正认同达尔文《人类的由来》一书中的基本思想。但是,他们从生物学的角度出发来描述和说明人类利他行为的做法,同达尔文所采纳的自然主义方法,毕竟存在方法论上的相似性。

   立足于进化论来描述和说明人类道德现象,这样一种伦理学当然首先具有描述或说明(解释)伦理学的性质,达尔文道德进化论也具有这个性质。这样一种理论究竟能否称为伦理学,在西方学术界中是存在广泛争议的。因为人们或许会认为,真正意义上的伦理学,应当以提出某种道德规范为研究目标。如果伦理学家仅仅试图去描述或说明人类已有的某些道德现象,那么,他们的理论至多是一种具有经验性质的描述理论,是进化论的一个“子理论”。

  我们认为,达尔文虽然侧重于描述和说明良心这种道德意识的形成和发展,但是,在这种描述和说明过程中,他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价值规范,因此即使按照规范伦理学的标准来衡量,达尔文也可以说是一个真正的伦理学家。达尔文道德进化论的“规范内容”主要表现在:首先,达尔文把恩爱、同情心等社会性本能当作“人的道德组成的最初的原则”,从一开始即表明他站在同情主义或利他主义伦理学的立场上,反对利己主义的道德原则,这种价值立场,是对西方近代包括卢梭、康德、休谟等人以及英国情感主义(利他主义)伦理学派道德思想的继承和发挥;其次,达尔文明确地提出,社会性本能首先指向的是社群的利益,由此,他在反对利主义伦理学的同时,也同边沁等人的功利主义划清了界限,即他不像边沁等人那样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而是把社群的生存作为首要的道德原则(他把幸福原则作为一个次一级的原则),认为社群的生存是“首要的善”;再次,达尔文在把社会性本能看作人的道德组成的最初原则的基础上,还认为人的良心的形成意味着人“应该”自觉遵守“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这样一条金科玉律,这显然是一条“应然”的法则。此外,在论述人类道德从原始社会、野蛮时代向文明社会的进化时,他并没有因为一切道德现象都发生于特定的历史时期而采纳一种道德相对主义态度,而是站在自己鲜明的价值立场上,对种种蒙昧的、野蛮的行径展开了批判,同时坚决捍卫了并极力阐释了他所主张的道德标准。

  在谈到人类道德的进化时,达尔文始终认为道德准则是有高低之分的。高级一些的道德准则,就是建立在社会性本能的基础上,能照顾到别人利益的那些准则,它们也往往受到旁人的赞许和理性的支持。而低级的道德准则,则主要是关涉到个人的那些。可见,他始终站在利他主义和群体主义的立场上,对人类道德准则的高低价值进行评估。最后,达尔文声称:道德文化的最高阶段是这样一个阶段,“当其时我们将认识到我们应该控制我们自己的思想”,⑩甚至于在我们内心的最深处再也想不到在过去的岁月里曾经如此引人入胜的种种罪孽。这时候,他显然把人类最高的道德境界,同人的意志的完全的自由相联系。在达尔文整个道德进化论中,似乎一直贯彻着康德有关人的意志自由构成人类道德之“存在根据”的观点。

  我们认为达尔文是西方进化伦理学的奠基人,并不意味着西方后来的进化伦理学家都自觉地援引或支持了他的观点,而仅仅是说,在西方学术界,立足于进化论来描述和说明人类道德现象,并且阐释其道德要求和价值规范,这一做法的首创者是达尔文本人,而不是后来的其他继承者或发挥者。而事实上,达尔文本人跟他的许多后继者,存在观点的巨大分歧。关于进化伦理学内部的分歧和达尔文后继者同达尔文本人观点的差异和对立,是另外一个需要专门论述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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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达尔文。人类的由来(上册)。潘光旦、胡寿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2

  ② 达尔文。人类的由来(上册)。潘光旦、胡寿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64

  ③ 达尔文。人类的由来(上册)。潘光旦、胡寿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149

  ④ 达尔文。人类的由来(上册)。潘光旦、胡寿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148

  ⑤ 达尔文。人类的由来(上册)。潘光旦、胡寿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149

  ⑥ 达尔文。人类的由来(上册)。潘光旦、胡寿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174

  ⑦ 大卫•洛耶。达尔文:爱的理论——着眼于对新世纪的治疗。单继刚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85

  ⑧ 达尔文。人类的由来(上册)。潘光旦、胡寿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190,204

  ⑨ 达尔文。人类的由来(上册)。潘光旦、胡寿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183

  ⑩ 达尔文。人类的由来(上册)。潘光旦、胡寿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185

  

  (载《湘潭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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