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统哲学到现代哲学的转型使哲学走入了一个新的百家争鸣的时期。人们从不同的角度批判传统哲学的固有弊端,并试图克服这些弊端以建立一种新的哲学形态。但哲学毕竟是理性的事业,虽然人们在看到理性过渡扩张的消极后果后产生了一种无名的理性恨,但人们并不认可把哲学归为非理性。因此,要真正克服传统哲学的弊病,应该像康德那样从理性的批判开始。笔者看来,传统哲学的主要优点和弊病均由其认知理性的思维方式所致,而从传统哲学到现代哲学的转型的真正意义不是否定理性或走入非理性,而是由认知理性到后认知理性。而后认知理性又是包含认知理性、目的理性、审美理性在内的更高的更中正的生命或生存理性。
虽然理性的含义在历史的发展中日趋复杂,但大旨上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本体论方面,它被看作理性自由因;二是认识论方面,它被看作寻求必然性和确定性作为绝对真理的能力。理性这两个方面的意义在历史上相互渗透牵扯,构成理性的全体。明确并系统论证理性这两个方面的意义及其关系的是康德,但其渊源却可追溯到古希腊。细观理性在古希腊的源流大致有三:(1)逻各斯(logos)(赫拉克利特)、(2)努斯(nous)(阿那克萨戈拉)(3)理性灵魂的认知功能。逻各斯和奴斯均可译为“理性”,其意义均流入以后人们对理性的理解之中。“逻各斯”在希腊文中有多种含义,对它虽无中文对应词,但强寻之可与“道”相近,既具有谈话之意,又具有理、规律、尺度等含义(参见汪子嵩等《希腊哲学史》第1卷第458页),它在赫拉克利特的残篇中是指宇宙始基之为“火”的大化流行的“尺度”,但同时这尺度又和思想言谈紧密相连。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以后的宇宙理性、理念等都吸取了逻各斯的思想,甚至后人将上帝的旨意也称为逻各斯。“努斯”原指心灵,但在阿那克萨戈拉的哲学中则是指作为理性的心灵,它既是知识的源泉,又是运动的源泉以及宇宙万物美和和谐的安排者。这样阿那克萨戈拉便赋予了努斯以理性本体的意义,与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的意义相连并相互补充。以后以“至善”为核心概念的目的论思想及与其相联系的目的理性就起源于此。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看到,无论是“逻各斯”还是“努斯”,都不仅仅指人的主观的语言和思想,而是指本体论意义上的宇宙的理性和生命的理性,并且具有活生生的特性,异于以后发展出来的僵化的逻辑理性(包括宇宙的逻辑和生命的逻辑)。从此来看,理性的这两个来源明显受到原始思维万物有灵论的渗透,且构成以后形而上学本体论的核心内容。
本体论意义上的理性在康德那里被人学化,即被赋予人学本体论的意义,成为理性的自由因,理性的本性在这里被直接规定为自由,而前人所追求的“至善”概念则无非是自由的对象化概念。这实际上道出了理性本体论的人学意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理性的本体论意义中包含两层意义,一层是人本意义上的自由,另一层则是自由的对象化概念——形上的超越对象。这两层意义均表现的是人的超越性。由此返观以前的形而上学本体论,可以看出,以前人们之所以要追求超越的本体而成就形而上学,是因为人本身就是“自由世界的成员”(康德语),是不甘受限制的自由超越者。这也能理解为什么斯宾诺莎把实体规定为“自因”。到了黑格尔,理性便以自由为核心具有了双重化的意义,它既是人学意义上的自由主体,也是对象意义上的自由实体,基本上道出了理性本体论意义的全部。
理性在西方除了具有本体的地位之外,同时是人的精神能力,即希腊人所说的“灵魂的能力”。在此意义上理性便是人的灵魂区别于非人的动物和植物而特有的功能,后者往往被叫作“非理性灵魂”。理性灵魂与非理性灵魂相对,它的对象是认识“理”,因而和感性以及本能、冲动相区别,如柏拉图认为理性是认识理念的能力,而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则是灵魂用来进行判断和推理的部分(感性是进行形象直观的部分)。在这个意义上说理性是与感性、本能相区别的认知功能。对理性的认知功能的研究在西方表现为逻辑的进展,因为逻辑被认为是人类理性的必然法则。如果把形式逻辑看作是对理性的认知功能(即判断和推理的功能,主要是推理的功能)的有效性法则的表达,那么先验逻辑和辩证逻辑则是对理性认识真理的基本法则的较为全面的揭示。理性的认知功能在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制约中会形成两种认知形式,第一是分析的判断和形式的推论;第二是综合的判断和思辨的推论。思辨的推论构成形而上学体系所以产生的认识论基础。
理性的本体论意义和认识论意义的上述各方面在理性概念的发展中均保留下来,因此在西方以人的自由为核心的道德、以至善为核心的信仰以及以认知为核心的科学,均是西方理性固有意义的引申。但后人特别是近代人对理性的规定则出现了较为复杂的情况,它们或者取自上述三种意义的结合(如黑格尔、康德所谓的理性既有本体论意义又有认识论意义),或者取自其中的一种或两种意义(如近代与信仰相对立的理性以及人们所理解的与感性相对的理性)。在现在国内的学术界,则往往取最后一种意义,即把理性看作判断和推理的功能(与信仰、感性和本能相对立),这种规定看似明确,但是对理性的最狭义的理解,基本上丧失了理性在西方的本真状态。
以理性的认知功能统摄理性的本体论意义,便构成认知理性。认知活动有两个根本点,它们构成理性认知的核心规定。第一,认知是对象化的,它总是对对象存在的认知,而对象虽然是认知确立的,但同时又被认知确定为超越性存在。认知的结果作为广义的表象与对象合一构成认知的目的——真。这就决定了认知活动必定是主客二分的,因为主客在二分中的统一才能成就认知的目的——真理。第二,认知是逻辑化的,它总是表现为关于对象的逻辑之知,从而建立关于对象的逻辑上明证的规定系统(无论这系统是复杂的还是简单的,是封闭的还是开放的),并要求这系统具有逻辑上的必然性和确定性。如果细分,认知的逻辑有的以空间为视域有的则以时间为视域,因此就有了上面所说的建立在外感之上的外延逻辑(主要是形式逻辑)和建立在内感和体悟之上的内涵逻辑(先验逻辑和辩证逻辑)。前者的最高发展是形式推论,后者的最高发展则是思辨推论。认知的上述两个根本规定决定了:第一,认知理性必将理性的本体方面观照为一个对象,即将理性自由因变为对象存在,这个对象是自由的“无条件者”。第二,按明证性原则寻求关于无条件者的逻辑上的必然性和确定性,即将这无条件者作为至高的真理来看待。这二者的统一就是形而上学之知,从此意义上说形而上学之知是认知理性的事业。
以认知理性为哲学的惟一合理的视角便构成哲学上的认知理性的思维方式,即广义的知性思维方式,它具体结晶为以将形上之物对象化为特征的在场的形而上学和以将形上之物的逻辑化为核心的概念形而上学。可以说,黑格尔以前的形而上学均是在认知理性的思维方式下形成的知性形而上学。在某种程度上说,黑格尔虽然批评了传统形而上学的知性性格,但他的哲学体系仍然存在一定的知性残余。
传统形而上学的内在冲突源于认知理性的认识论冲突。因此,抓不住认知理性的冲突,任何对形而上学的批评和改造都难以落到实处。那么认知理性的冲突何在?简言之,认知理性的冲突在于内在与超越、自由与真理在认知中的固有矛盾。
正像前面所说,认知理性作为人的生命和生存的一个环节必趋向于超越之物,因为生命和生存的本性恰恰在于超越有限性而获得自由。在这个意义上,不仅认知者的隐蔽目的在于获得自由,而且它同时会将这自由变为一种对象性的理想存在物,这理想存在物就是形而上学的最高对象。但另一方面,认知理性作为认知,其固有要求又是寻求最高的真理,而真理的标准是明证性。但是,认知的明证性只是内在的明证性,而超越之物本身则没有明证性。因此认知理性在前一方面所确立的理想存在物作为超越的对象并不符合真理的标准,因而不可能是认知意义上的真理。认知理性对形上对象的真理性的预先设定与形上对象不可能成为认知意义上的真理这二者之间的矛盾,构成认知理性的固有冲突和悲剧。之所以是悲剧,是因为冲突的两方面都是认知理性的合理而必然的要求,都表达了理性的固有意义。具体点说,认知理性不可不确立对象的超越性,因为真理就是认知表象与超越对象的一致性。如果没有超越对象,“真理”就仅仅成了表象而丧失了真理的本性;但另一方面,认知理性为了防止独断又不得不把对象自身在意识中的显现作为明证性的标准,而超越的存在自身恰恰不在意识中直接显现。
认知理性的固有冲突决定了建筑在认知理性基础上的形而上学(它历来是哲学的核心内容)的命运。一方面,它因其所确立的对象没有内在明证性不断地受到相对主义和怀疑主义的干扰,不断地遭到瓦解,另一方面,又由于理性本身的本体论意义而不得不重新确立形上对象。一般说来,怀疑主义和相对主义对形而上学的瓦解均是在认知层面上进行的,但其根源于确立理性的本体论意义的努力,因为它们之所以要瓦解形而上学,往往是因为形而上学的概念形态以及由此引申而来的社会伦理规则具有僵化的性质,遮蔽了人的自由,而自由又恰恰是本体层面理性的根本意义。因此在这里瓦解形而上学的目的与确立形上对象、建立形而上学的初衷是一致的。因此怀疑主义与相对主义对形而上学的瓦解往往自相矛盾,往往是假瓦解。即使不考虑这一点,它们也是在认知理性的范围内去攻击认知理性的矛盾,因此最终不能扬弃认知理性的弊病,把哲学推向更高的层次。康德将自己的“批判”与怀疑主义的“怀疑”严格区别开来的做法,由此来看意义是非常重大的。
在西方,理性对这种认知冲突的一个重要的解决方案是目的论式的解决方案,由苏格拉底首先提出,并且一直贯穿于西方形而上学之中。目的理性最初也是对象化的,即也把本体化为一个对象,但是它不是把这个对象作为真理来规定,而是把它看作至善的原则和理想。换句话说,它不是要对这形上对象进行明证性的规定,而是把它确定为完满的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一种新的理性视角,回避了部分认知理性的冲突。但是,西方的目的理性仍然带有强烈的认知理性的色彩。或者说,它虽然表现为目的理性,但仍然忘不了认知理性的明证性标准。按照这种目的理性的态度,既然最高目的——至善没有认知上的明证性即内在明证性,那么它便只能是没有任何明证性支撑的信仰的对象。因此,这种知性意义上的目的理性实际上是一种信仰的理性,它往往演变成神学目的论,正像古希腊罗马的目的论后来流入中世纪的神学目的论一样。
目的理性作为理性的另外一个视角虽然揭示出了认知理性的一个固有弊端——理性本体作为形上对象不能通过认知来达到,但它所确立的至善目的仍然是外在化的,甚至比认知理性更加外在化,因而理性本体作为形上对象也同样不能在外在化的目的论中达到。或者说,无论是认知理性还是目的理性,对理性本体都是遮蔽的,因而在这两种理性中都会压抑理性的自由性。这就需要重新找回理性的明证性。但是既然它没有认知意义上的明证性,那么它的明证性到哪里去找呢?由此便引申出审美或鉴赏的理性。
如果说,目的理性是对认知理性的逻辑化思维的克服,即用目的性代替因果性,(但它并没有克服认知理性的对象化思维方式,)那么,审美理性便是对认知理性的逻辑化和对象化思维的双重克服。
在认知理性和目的理性中,真理和信仰之所以成立,都需要有一个超越的对象。认知所成就的真理之所以为真理必依赖于认知表象与超越对象的符合,而目的理性所成就的信仰也依赖于一个超越的对象,因此理性的形上意义都是对象化的。但在审美理性中,对象化的仅仅是审美表象,而理性的形上意义是作为内在体验显现着的,因此它并没有被对象化。正因为如此,审美主体在其鉴赏活动的形象显现中总是自由自在的,其理性自由因没有进入被遮蔽状态。由此看来,只有在审美理性中理性才有可能摆脱对象化的思维方式,理性的意义才能恢复其本真状态。
审美理性不仅超越了对象化的思维方式,而且揭示了认知理性和信仰的固有冲突所昭示的真意,使理性本体进入到了一种不同于认知明证性的更高的明证性之中。在认知理性中,终极的对象对认知的表象或规定来说总是超越的,对象永远不是认知的“什么”,因此认知所产生的有关对象的什么的规定对对象来说只具有象征的意义,(具体论证请参考拙文《从外在形而上学到内在形而上学》,载于《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9年第3期。)而这种象征性的意义在认知理性中并没有被意识到,
以致把仅具有象征意义的表象看作了对象的本真规定。认知理性的固有冲突恰恰是在这里产生的。审美理性恢复了表象所固有的对形上之道的象征意义,既恢复了表象的本真状态,又扬弃了理性本体的被遮蔽状态。而在认知理性中,非本真的表象对本体是起着遮蔽作用的。审美理性的象征作用决定了它所具有的明证性既不是建立在逻辑的一贯性之上,也不是建立在表象与对象的符合之上,而是建立在自由和谐之上。在审美理性中,人们是在对象征性的表象的观照中,体验着理性的自由因。但这种自由因并不是审美主体的欲望所求,而是显现在万物各循其道的和谐性运作中。因此在这种运作中审美主体也成就了一种自然而然的人生态度和人生境界。这种境界恰恰是审美理性中理性本体明证性的基础。这种境界的明证性是比认知的明证性更高的明证性,它的更确切的表达应该是“透明性”。
从认知理性到目的理性再到审美理性,从认知到信仰再到鉴赏,从求真到求善再到求美,表达了理性对在其具体运用中产生的矛盾冲突进行解决的不懈努力。但是,我们绝不能把它看作是不断代替和拒斥的过程。或者说,我们并不是为了解决认知理性的冲突而以目的理性或审美理性去代替认知。认知虽然对理性本体的自由因有所遮蔽,但它毕竟是理性自身的一个环节,是人生存的一个步骤,因此认知理性所造成的对象化和主客二分以及建立在其上的逻辑化的倾向都是不可避免的,同样作为目的理性的欲望和信仰也是人类生存的固有环节,我们不能设想把这些环节都去掉而成就一种不被遮蔽的理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只能在遮蔽中澄明。具体说来,我们只能不断地建构知识形态的形而上学,不断地确立理想目标,同时又不断地消解它们,在这种不断的建构和消解的张力关系中达到澄明。因此,真正澄明而中正的理性既不是认知理性和目的理性,也不是审美理性,而是这三种理性形式的有机结合。那么这种结合以什么为基础呢?实际上,无论是认知、欲望还是审美,都是人的生命的显现,并且是以人的感性生活和感觉为基础的,感性活动和感觉具有优先于它们的原始本体论意义。理性的本体论意义本身正是生命的超越性的表现,而这种超越性又具体表现在感性活动中的时间的永恒性之中,因此时间构成了理性本体意义彰显自身的最原始的视域。感性和时间构成人的生命和生存的基础。
以感性活动为基础的认知理性、目的理性和审美理性的统一便构成生命或生存理性,它构成后认知理性的合理形态。生命或生存理性是生命之自然性的升华,它在形而上学和至善理想的不断建构和消解中领会着生命的超越性,它虽然时时地把这种超越性建构为形上的对象,但又会在对对象的遮蔽性的消解中领悟着对象所呈现的生命超越性的意义,并在天人合一的和谐境界中成就着一种智慧的和审美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