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善如水。水善利万物而有静。居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矣。
居善地,心善渊,予善天,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
夫唯不争,故无尤。
通行本此作易性章第八。
“水善利……”句,通行本下接“夫唯不争……”二句。真本、古本同。兹据甲、乙两本,“夫唯不争……”两句,置“动善时”句下。
甲本作“水善利万物而有静(争)”。乙本同,作“……有争”。帛书编者疑“有”当作“不”。然“有”同“又”,疑当是“又静”。
“予善天”,通行本作“与善仁”。——“予”同“与”。甲本作“予善信”,脱三字。按“天”古读铁因切,兴也。左宣十二传“孤不天”,独今言“不兴”。作“予善天”者是。“信”读如“伸”,与“天”为韵。“治”平声,与“能”“时”为韵。(“能”,许书,从肉,以声。段注:古音在一部,由之而入于咳则为奴来切。由一部而入于六部,则为奴登切。其义则一也。陆士衡挽歌一,叶“时”、“思”、“能”、“离”。)
臆解:
论于理实,水,激之使高可在山,导之使下可归壑,原无所谓争与不争。其性本静,其动由于外力。此亦可喻“人生而静,天之性也”。(见礼记)——故于此句,竟可读曰:“上善如水,水善利万物而又静。”
在水为静,喻在人为不争。众人之所恶,非众人之所争也。以水之善利万物,喻人事之“善时”、“善能”等;由是近于道而无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