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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祥龙:“姜嫄生后稷”中的“缺失”

  

  【摘要】《诗经·大雅·生民》讲述了周族祖先后稷的出生与业绩,其中隐含着某种迄今还未被人关注的奇特之处。本文试图揭示它,并将它与其他的创始人传说,特别是古希腊神话和《新旧约全书》中的创始人传说进行对比,以显示周文化以及直接源自周文化的儒家、道家的独特思想倾向。“缺失”在此文中主要指“对象”的缺失,而不意味着意义与神性的缺乏。

  

  夏与商的存在至今已无法否认,但还有一个事实也是明白无疑的,即:是周族人的历史成就最直接、深刻地塑造了中华文明。通过孔子[1]与老子[2],周文化的精神特质在两千多年中主导了中国古代思想的走向。那么,这个文化的独特之处何在呢?相比于商的尚卜、尊鬼,周的特征似乎有:尊天崇礼、以农为本(井田制)、以柔克刚(又刚柔相济)、以德配天等。但是这些都还不够,要更真切地理解这个民族,还要从它的起源来寻找答案。《诗经·大雅·生民》一诗提供了难得的文本。虽然它讲的不一定是“实在意义上的(real)历史”,但却是为整个周民族共尊共传的内在精神史和民族起源史。也就是在这个世代传承的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它是“信史”或“构成现实历史的真史”,是引起以后一系列演化的那第一个事件。[3]

  

  一.父亲的缺失

  

  此诗传唱的是周民族第一祖先后稷,讲述他奇特的出生,歌颂他的业绩。据朱熹讲,此诗出自周公之手:“周公制礼,尊后稷以配天。故作此诗,以推本其始生之详。”[4]因为后稷对于周族来讲是初祖,在多重意义上来自于“天”,所以对他的尊崇仅次于天。《毛诗传》也讲:“《生民》,尊祖也。……文武之功,起于后稷,故推以配天焉。”然而,这位后稷的出生却颇有怪诞之处,而此诗的记载在一般人看来也多半不意味着“尊祖”。仔细地体会与解读这个“怪诞的诞生”,[5]可能恰是理解周族精神倾向的关键。

  谈一个民族的“初祖”是一件艰难的事情,就像谈世界的起源一样。为什么说他[6]是初祖?他的父亲呢?情况往往是:他的父亲消隐了。为什么会消隐?大多出于遗忘,出于“不知道了”。但这里,那位父亲的消隐却不是由于遗忘,因为写下并传颂这首诗正是为了不遗忘。于是,后稷和他的母亲就要承担这不被遗忘的“不知道了”。

  后稷的母亲是姜嫄。“生民”就意味着姜嫄“生下”后稷这位“初民”。但他却不是母亲与父亲同床而生。这恰恰是《生民》一开头就要急于传述的:“厥初生民,时维姜嫄。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无子。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载震载夙,载生载育,时维后稷。∕ 诞弥厥月,先生如达。不坼不副,无菑无害。以赫厥灵,上帝不宁。不康禋祀,居然生子。”[7] 诗中并没有交待姜嫄的丈夫、后稷的父亲是谁,只说姜嫄“履帝武敏歆”,也就是受神(帝)的感应而生后稷。但根据《史记》和历代注家,姜嫄是有丈夫的,她在“履帝武敏歆”之前,已经嫁给了帝喾高辛。《毛传》云姜嫄为“有邰氏之女,帝喾元妃,后稷母也。” 高辛氏喾是轩辕黄帝的曾孙,接颛顼而为帝。按不止一处的记载,“帝喾有四妃,卜其子皆有天下。元妃有邰氏女,曰姜嫄,生后稷。次妃有娀氏女,曰简狄,生卨[契]。次妃陈锋氏女,曰庆都,生放勋[尧]。次妃陬(女取——拼字)訾氏女,曰常仪,生帝挚。”(《帝王世纪·五帝》,《史记正义》引;另参见《大戴礼记·帝系》)如此说来,身为神农炎帝后代的姜嫄嫁给了喾,为正室夫人,但久未生子。于是在燕子(玄鸟)飞来的春天之际,到城外去行郊媒之祀,祈求神灵赐子;因在野地里踩上了一个巨大的足迹,受感而孕,[8]最后生下后稷。所以《史记·周本纪》说:“姜嫄为帝喾元妃.姜嫄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郑玄笺注的看法亦与司马迁同。因此,高辛氏喾虽贵为人间帝王,却不是他元配妻子姜嫄所生儿子的父亲,顶多是名义上的。

  

  二.神意的缺失

  

  在中国古代的远古帝王传说中,“没有身生之父”不一定是个问题,倒可能是荣耀。按《帝王世纪》(西晋人皇甫谧撰)等文献,自伏羲、神农、黄帝,到后稷的同 “父”异母兄长帝尧与契,都是因其母受感于神异之物而得生。帝喾的四“子”之中,只有挚没有异生传说。但也只有他最不成器。虽因他在四“兄弟”中年最长而得登帝位,但“在位九年,政微弱”,(《帝王世纪·第二》,《史记正义·五帝本纪》)不得不禅位于其“弟”尧(放勋),成就了中华的一代圣帝名王。然而,司马迁在《史记》开头的几个本纪中,除了契与后稷这两“兄弟”之外,一概不取这类神异传说,颇耐人寻味。而这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兄弟”的出生,虽多有相似,但却有一个重大不同,也由此而暗示了或造成了殷与周的不同。《史记·殷本纪》开篇即讲:“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但这种异生没有引出任何问题。“契长而佐禹治水有功。……封于商。”(《史记·殷本记》)而且,他被取名为“契”(意为“[刀刻的重大]契约”、“相合”),也暗示他的诞生符合了人们的某种期待。“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诗经·商颂·玄鸟》)与之不同,后稷的诞生引出了严重的问题:“姜原……居期而生子,以为不祥,弃之隘巷,……初欲弃之,因名曰弃。”(《史记?周本纪》)母亲或整个家族认为这个孩子“不祥”,所以要抛弃他,虽然最后又拣了回来,但因有这样一番经历,居然就命名此子为“弃”。“契”与“弃”,虽然发音相同,意思却有天壤之别。问题出在哪里?

  两位母亲,都是受感而孕,区别何在?从外面观察,有这样两个不同:首先,简狄的受孕方式是“自上而下”的,玄鸟从天上堕其卵,简狄接取而吞食之。而姜嫄的受孕是“自下而上”的,野地上有一个神留下的巨大脚印,她踩上后欣悦身动而有孕。其次,简狄接受的神迹比较有形和特异:玄鸟及其卵;甚至可以想象是玄鸟在飞翔时产下一卵,被简狄接受了。姜嫄遇到的神迹则比较模糊、无形与寻常:土地或草地上的一个大脚印,当时看清楚了,事后细想时可能又模糊了。

  同样的祈祷,同样有过母亲的受感体验,甚至后稷的分娩出生是如此顺利,显示出神的灵异;但不管所有这一切,弃还是被抛弃。神意在他身上缺失了。

  可见,受神的恩典是多么危险的事情。人们在什么时候相信这是神赐,因此欣喜虔诚地领受;又在什么时候怀疑这可能不是神赐,于是一变脸而恐惧与厌恶之?人是何等软弱可欺[以至错将魔力当神力],又是何等容易被这软弱可欺的可能所欺[以至错将神力当魔力]?

  我们可以将“姜嫄生后稷”与“马利亚生基督”,做一对比。马利亚没有祈子,甚至还没有出嫁,就被动地怀上了孕。《新约全书》这么记载:

  “耶稣基督降生的事,记在下面:他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还没有迎娶,马利亚就从圣灵怀了孕。他丈夫约瑟是个义人,不愿意明明的羞辱好,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正思念这事的时候,有主的使者向他梦中显现,说,大卫的子孙约瑟,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约瑟醒了,起来,就遵着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过来。只是没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新约·马太福音》1:18-1:25;和合本译文)

  “天使加百列奉上帝的差遗,往加利利的一座城去,这城名字叫拿撒勒;到一个童女那里,是已经许配大卫家的一个人,名叫约瑟,童女的名字叫马利亚。天使进去,对她说:蒙大恩的女子!我问你的安,主和你同在了!马利亚因这话就很惊慌,又反复思想这样问安是什么意思。天使对她说:马利亚!不要怕;你在上帝面前已经蒙恩了。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出嫁,怎么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上帝的儿子。……出于上帝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马利亚说:我是主的使女,情愿照你的话成就在我身上。天使就离开她去了。 ”(《新约·路加福音》1:26-1:38)

  当马利亚这样一位童贞女子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受孕或“蒙恩”时,她“很惊慌”,因此而“反复思想”:但她从“天使”那里得到了以话语形式出现的神恩保证,因而马上就释然了,再没有怀疑。她的定婚丈夫约瑟对这种未嫁就怀孕的事情,起初当然不理解,“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可一旦天使在梦中向他解释与保证,也就 “遵着主的使者吩咐”了。人与神交往中的无数艰险困惑,就这样被轻易地跨越过去。他们是怎样判定这说话者是天使而不是魔鬼、不是出于自己的幻觉或来自某种人间的诡计呢?这我们就不知道了,就如同我们不很清楚帝喾的家族是如何判定契为神子而弃为不祥的。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即帝喾家族与姜嫄居然在那么多的征兆面前还不认同后稷,是不寻常的;而居然要将这种“事后”证明是没道理的不认同写入“诗经”中,更是独特的。

  对于姜嫄抛弃后稷的原因,《毛诗正义》中引王肃与郑玄两种意见,王肃引马融的话,认为:“帝喾崩后十月而后稷生,盖遗腹子也。虽为天所安,然寡居而生子,为众所疑,不可申说。姜嫄知后稷之神奇,必不可害,故欲弃之,以着其神,因以自明。”王基与孔颖达都不同意这种无根据的猜测,以种种理由反驳后稷为“遗腹子 ”之说。郑玄之说更微妙些,他讲:“姜嫄以赫然显着之征,其[即后稷]有神灵审矣。此乃天帝之气也,心犹不安之。又不安徒以禋祀而无人道,居默然自生子,惧时人不信也。”他说姜的“心犹不安”[9]的原因是:人只从“天帝之气”,只凭借“禋祀”而“无人道(无夫妻同床)”,就“默然自生子(‘居然生子’)”。这很有见地。但他在关键点上与王肃一样,仍然认为姜嫄自己毫不怀疑后稷的“神子”身份(有神灵审矣),只是因为“惧时人不信”,才要抛弃他,以取信于众人。“天异之,故姜嫄置后稷于牛羊之径,亦所以异之。”(郑笺)但这与此事本身的情理不通。如果她真的相信自己头胎亲子的神灵性,就不必用抛弃的方式来向他人证明,因她必同时相信神自会显示这种神灵的。何况,就在同一家中,后稷的名义兄长尧与契都已经是类似的异孕异生[10],几乎是“见怪不惊”的一个局面,哪里还有惧时人不信的必要呢?反过来说,如果她觉得“弃此婴儿于危境而它居然不死”是证明的话,那么她就必相信这抛弃之中含有“弃而永失之”的危险,由此而说明她本身也对后稷的神子身份有怀疑。所以,如果不是母亲本人对“居然生子”产生了重大怀疑,就不可能出现先生而后弃、先喜而后忧的怪事。司马迁的看法,即“姜原……居期而生子,以为不祥,弃之隘巷。”,是有道理的。这并不是一个从一开头就信息明确、各就各位、主客区别好了而只须“证明”的局面,而应是一个正在生成变化之中的局面,时间(“居期”)在其中有着根本的重要性。

  

  三.确定性的缺失

  

  以上分析显示,姜嫄弃后稷既是真实意义上的抛弃,又是一个充满了困惑感、时机感和摸索感的生成意义上的抛弃。这抛弃本身在造就周族第一人的根本身份,在成就神子的意义,所以不管一切别的考虑,这孩子后来就要被命名为“弃”。不弃哪有后稷?哪有周族的天高地厚般的业绩?这一点更清楚地表现在这弃的方式之中。

  “诞寘[置]之隘巷,牛羊腓字之。诞寘之平林,会伐平林。诞寘之寒冰,鸟覆翼之。鸟乃去矣,后稷呱矣。实覃实訏,厥声载路。”

  [其大意是:把他(婴儿)弃置在狭隘无人之巷,牛羊来了,却避而不踩,反倒抚育他。把他弃置在大林子中,却正逢有人来砍柴而拾起他。把他弃置在寒冰上面,就有鸟儿飞来用双翼又垫又复,以温暖于他。(后来人走过去,)鸟飞走了,后稷呱呱地哭了。哎呀,他哭的声音又长又响,满路都能听见这委曲的哭声。]

  这确实是在抛弃,不然哪有如此忍心的母亲,仅仅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就让初生稚嫩的婴儿涉如此大险?实际的生活情势是,在姜嫄“欣然悦”地得知自己受孕之后,她并不能够马上分娩,而是要有十个月的孕期,有的是时间让她和她的家人(丈夫、族人)反复咀嚼这整个事件的含义。是的,她与丈夫通过郊媒之祀而求神灵(帝)赐子,但他们的本意是求神通过“人道”来让他们自己怀上一个儿子。可是这位大神如此性急,居然直接插手,让姜嫄就在当天的路上受孕。这对于别的女子(比如马利亚和简狄)可能问题不大,甚至会令她们欣喜万分;但对于姜嫄,情况就很不同了;她只能是在当时身心俱动,歆然欢悦,之后,就无法完全认同这样一个神异巨力对人间生存的直接干预了。

  而且,这具体的受孕方式又没有明确的对象化标志(比如就不如简狄吞鸟卵的方式),

  表明这原动力确是“天帝之气”,而不是什么触生妖物(如褒姒)的邪气龙涎,这如何叫人不起疑?土地上的一个大脚印,这算什么呢?它只是一个“印迹”(trace, Spur),一个被模糊化了的、非在场化了的不可靠的线索;它似乎在指示一个过去者,但在这不可复原的过去与当下之间,可以插进无数的东西,让原本的真实被推迟出场。而且,当这受感触的事件越来越深地沉入过去,它本身也变成越来越模糊的印迹。可是新出现者却是实实在在的对象:越来越大的腹中胎儿,一个无形中受孕的越来越有形的胎儿!在这南辕而又北辙的势态之中,什么样的“暗鬼”不会在“疑心”中被“生”出来呢?于是,山高月小,水落石出;信仰褪去,疑惑与恐惧渐升渐大。这腹中的小冤家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面去?它会给家族与亲人带来什么灾难与耻辱?只是,那已无形化了的、过去了的受感经历也不会完全消失,而是就作为印迹被播撒在周围,让疑案无法变成定案。

  当婴儿顺利出生时,这新的有利证据也无法阻碍疑惧之潮。于是,就有了抛弃:不是将婴儿刀杀绳勒,而是抛弃;[11]但也不是家藏私养,而是实际上发生的(faktisch)的抛弃。所以它的执行不会是公开的,求证式的,而是偷偷的、孤独的。它既是绝情的,又是焦虑的;希望有个了断,又怕有个了断;要把他抛得越远越好,但又总有一双眼睛跟着远去。这样的抛弃中没有最后的确定性,因为它真正抛弃的只是有形的对象,而不是那造就对象的无形的印迹与视野。其中有决断,又有等待,其实就是决断中的等待,等待中的决断,在极度两难中让天命自行其道(Gelassenheit)。

  连抛弃的地点——多半是下意识选择的——也是边缘性的,居于死亡与生存交接边缘的。谁说“隘巷”、“深林”、“寒冰”不致死?但谁又能不说它们不如深井、悬崖、火坑那么现实地(realiter)致死?而且,要连着抛弃三次!当隘巷中的牛羊爱抚这可怜的婴孩,有一双手将他取回;但没有取回家室,而是置它于更远更黑的深林中。事后的怀疑可能是这样的:牛羊避人,理之常也,[12]所以还不足以释疑除惧。当深林中的砍柴人拾起婴儿,又是那双手要回他。同样的怀疑又来解释:偶然来人,不足为奇,因而也不足以解惑[注意:关键处的解惑不靠确定的实证,而靠出奇的证实,如爱因斯坦的引力使光线偏转的奇证]。因此有第三次抛弃,弃之于完全无遮蔽的寒冰之上。真是绝妙的弃地,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忽然,有野鸟自天上飞来,以翼护持这危殆之中的小生命。奇迹终于发生了,或者说是被接受了、被视而信之了。母亲跑向冰上的襁褓,鸟飞走了,孩子哭了,因为母亲先哭了。不堪回首,这苦难与神奇构成的亲情!这周民族与中华民族的源头!

  可谁又能说“鸟复翼之”就一定是“神灵之验”?仔细看一下,那是只什么鸟?是喜鹊还是秃鹫?但无论如何,腐朽化作了神奇,印迹变成了奇迹,母亲成了母亲,儿子成了儿子。

  后世周人为什么要世世代代地祭祀姜嫄,修建“閟宫”(《诗经·鲁颂·閟宫》)来供奉她为至高的先妣?因为他们要与这母亲一起痛苦、一起焦虑,一起在绝望和恐惧之中感到那“一元来复”的爱意,从而明白这人生艰难可怕后面的希望与天命。作《生民》的诗人(或许就是周公)也一定要让后稷或弃大哭特哭(“实覃实訏,厥声载路”),因为那是姜嫄在长久的精神腹痛之后的第二次分娩,后稷与周族的第二次诞生,精神上的新生。他哭得时机恰好,不迟不早。

  

  四.英雄的缺失

  

  古希腊的传说中,有名有姓的神人结合所生下的孩子,往往具有神力异能,因此而成为伟大的英雄,比如赫刺克勒斯(宙斯神与人间一王国的王后、阿尔克墨涅所生之子)、阿基里斯(海洋女神忒提斯与凡人珀琉斯所生的儿子)等等。《新约》中的耶稣更是惊天动地。就是《帝王世纪》中讲到的大多数受感异生的帝王,如伏羲、黄帝等,也都干出一番文治武功的英雄伟业。那么我们的弃成为了英雄吗?没有,或起码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英雄。这个孩子自小显示出的最大喜好、成人后的做成的最大事业就是种庄稼。因此而被称为“后稷”。[13]其次就是用收获的庄稼与饲养的牲畜来祭祀上帝,也就是他的无形无名的父亲。

  从《生民》看来,后稷弃而复得后,没有被当作神子看待,而是生活在人世间。而且,此诗与《史记·周本纪》都提及他的童年,与缺少童年记述的西方文献(如《新旧约全书》中的重要人物——亚当、夏娃、亚伯拉罕、耶稣等)不同。他的童年游戏就是种植:“弃为儿时,屹如巨人志。其游戏,好种树麻、菽、麻、菽美。及为成人,遂好耕农,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穑焉,民皆法则之。”(《史记·周本纪》)《生民》则这样传唱:“诞实匍匐,克岐克嶷,以就口食。蓺之荏菽,荏菽旆斾,禾役穟穟,麻麦幪幪,瓜瓞唪唪。”[14]

  后稷之“道”,就是一套帮助庄稼生长的方法(“有相之道”),因此而能够供养家人:“诞后稷之穑,有相之道。茀厥丰草,种之黄茂。实方实苞,实种实褎。实发实秀,实坚实好。实颖实栗,即有邰家室。”丰收之后的唯一大事就是“以归肇祀”,也就是归来准备郊祭,以报今年岁熟,而祈来年丰收。祭祀的场面生动热烈,最后祭物的馨香气味上升,上帝安然歆享,于是称赞:多么芳香,真是适时。(“其香始升,上帝居歆。胡臭亶时?”)这种祭祀是从后稷开始的,它使人无罪过,所以子孙受其福佑,以至于今。(“后稷肇祀。庶无罪悔,以迄于今。”——《生民》)

  由此可见,后稷的全部事业就是一地一天:对地种谷,对天祭祀。土地使他母亲受孕,给予他生命,而且通过禾谷的受孕而不断给予周族以新的生命。但这土地的精气、灵魂与身份来自于天,即天神、天气与天时(阴阳不测之为神——《周易·系辞》)。没有刀剑的荣耀,没有征服的桂冠,也没有体系的构造;耕祀就是一切,因为一切都是从社、稷中生长出来的。因此,四时风水最为重要。这样文化就是植物(禾苗)型的,原发生型的,“一阴一阳之为道”式的,神或上帝是无声无臭的。与之对比,古希腊文化是动物型的,非原发生的,交易争夺式的,神灵有名有相、雷轰电闪。所以后稷的祭祀有丰富的含义。天是父亲,虽然其形象模糊,无法对象化,但对后稷而言,天帝的真实存在恰是他的生命与荣辱之所系,必须用他岁岁耕祀来不断地重新加以确认与维持,暂时弥补那个原本的缺失。稼穑本身就在显示和构成他的身份,因而就在参与祭祀。母亲对神赐之子有过怀疑,因而有罪感;她试图抛弃自己的头胎儿子,不会没有悔恨;通过正式的祭祀,后稷可以消泯这“ 罪悔”,也使得他和周族的后人免去耕耘对土地的冒犯。

  

  五.结束语

  

  受西方传统学术影响的史学家们往往视“姜嫄生后稷”只是一种反映,它“反映了[姜嫄]当时还处在母系氏族社会阶段,……[只是]从后稷开始,便从母系过度到父系氏族社会。”[15]而迄今为止的所有中国古代哲学的研究,包括那些专门讨论先秦哲学思想或儒学思想起源的着述,都忽视了《生民》或“姜嫄生后稷”,看不到其中的哲理含义。本文的解读则基于一个改变了的观察视角,因为作者相信,对后稷的信仰,或者说是对于周人视为血脉精神始祖的信仰,尤其是这样一首多半由周公所作的“推本其始生之详”的《生民》诗,其中不会不包含一些直接有助于理解这个民族的基本特点的信息,陈述出在制礼作乐人心目中“尊后稷以配天”的道理。

  以上的分析显示,周族人相信的周族的诞生有其独特之处,而这种独特性与这个文化的特点,包括后来出现的儒家与道家的思想特点有着血缘关系。周族诞生于天地神人之间,充满着巨大的感动与奇特的经历;而从思想上讲,其最奇特者莫过于一种原本的缺失,以及对于这种缺失的赞美与珍视。此缺失意味着任何可对象化者在原本处的缺席,父亲、人格神、确定性、对力量的意愿等等,在嫄与弃那里还不在场。但这不在场并不就导致虚无主义,如西方的信仰与哲学中“上帝死了”、“实体死了”、“主体死了”所要导致的。本原处的非对象化、非确定化或“不安”化,恰导致了生存本身的意义生成化和根本丰富化。正因为“天命靡常”、才有“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诗经·大雅·文王》)正因为“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论语》9.4),才会“笃信好学,守死善道”。(8.13)这里,信仰不是“憎恨的机器”,[16]但又不是没有信仰。“恍兮惚兮,……其中有信。”(《老子》21章)“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15.9)

  对于这样一个“稼穑(草木)”化了或“社稷”化了的民族,意义与生存是天地阴阳相交而原发生出来的,不能靠采集、捕猎、交易与抢夺而来。所以,它从根本处是“柔”的,如初生的禾苗草芽(屮)。这柔并不来自“阉割”,[17]而来自还未(noch nicht)硬化的生成可能性,来自还正在相交之中的“天地絪緼,万物化醇”。[18]因此,阴阳交感、与时偕行、循环好古、[又]朝向未来、谦随和平、多元和谐、技艺巧妙(但绝不规范技术化)、见几而作,等等,就都是这种绿色的柔嫩所喜爱的。未来的儒家与道家都承其绪而得其神,所以在江河奔流的中国相当成功。

  周人的历史也表明,这种原本处的缺失与柔韧是这个民族的根基与向导。后稷之后,周族一度奔窜于戎狄之间。在公刘与古公亶父领导下,这个民族的两度复兴都缘自“复修后稷之业,务耕种,行地宜”。(《史记·周本纪》)尤其是古公亶父的去豳迁岐之举,谦柔不争而又避难成祥,感动天地民心,奠定周朝八百年基业。“ 民皆乐歌之,颂其德。”此德即源自“姜嫄生后稷”之德。没有“弃”,焉有“得德”?

  

  注释:

  [1] 《论语》:“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3.13)又讲:“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徵之矣。”(3.9)

  [2]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姓李氏,名耳,字聃。周守藏之史也。孔子适周,将问礼于老子。……老子修道德,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居周久之,见周之衰,乃遂去。……莫知其所终。”

  [3]按当今的耗散理论,“在一个线性系统里,两个不同因素的组合作用只是每个因素单独作用的简单叠加。但在非线性系统中,一个微小的因素能导致用它的幅值无法衡量的戏剧性结果。……这就意味着对初始条件的极端敏感性,……据说,有时远在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的一只苍蝇拍拍翅膀,也很可能引起印度次大陆上一项重要气象变化呢!这几乎不是什么夸张。”(《探索复杂性》,尼科里斯、普利高津着,罗久里、陈奎宁译,四川教育出版社,1986年,61,134,136页)

  [4] 朱熹:《诗经集注》卷六。

  [5] 此诗中“诞”字出现八次之多,而且,除了首末段之外,它出现于每一段的开头。据注家们讲它在这里是“发语词”,并无实在的意义;但从现代语义的角度,也不妨视之为对后稷的“诞生”与其“荒诞性”的指示。

  [6] 这里只用“他”,是因为所涉及的是以男性世系来看待祖先的历史情境。

  [7] 此两节的大意,按学术界的一般看法,是这样的:周祖后稷的始生,是出自这姜嫄。怎么生下后稷的呢?因为帝喾和姜嫄去诚心诚意地郊祭求子,祈求不要没有儿子。姜嫄践履上帝的足拇之迹,心中歆歆然,像大福所集止。于是她身怀有孕,于是她小心谨慎,于是孩子降生,发育成长,这就是后稷。/怀胎满十月,头胎的孩子像小羊一样顺利落生。母体不裂不破,无灾无害。分娩显现了灵异,上帝深为安然。上帝歆享姜嫄诚心求子之祭,所以她才安然生下了这个儿子。(译文大多取自罗文宗《诗经释证》,陕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364-365页)其中关于“以赫厥灵,上帝不宁。不康禋祀,居然生子”,可有不同解释(尤其是对“不”的解释,)。见下面讨论(如注释9)。

  [8] 这个在周民族看来是极其关键的“受感“体验,其思想含义可能反映在了《周易》的“咸(感)”与“震”两卦中。《咸?彖》:“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甚至此卦中讲的交感也是通过脚拇趾开始的:“初六:咸其拇。”

  [9] 注意:郑玄不像许多注家那样,将“不宁”训为“宁”(视“不”字为语气词),也不将“不康”训为“康”,而是就照字面意思理解。

  [10] 孔颖达在《毛诗正义》中讲:“尧母庆都感赤龙而生尧”。(北大出版社本,1999年,1063页)

  [11] “抛弃”尽管冒极大风险,但毕竟不同于直接置婴儿于死地。

  如果采取后一种做法(直接处死),可能出自两种动机:(1)真要他死,决心摆脱他。(2)二元化的测试,即:如果他不是神佑护的,就让他死;如果他是神佑护的,这神就会行奇迹——如耶和华在摩利亚山上对亚伯拉罕的独子以撒所行的那样)——来救他。

  和姜嫄的这种动摇相对比,我们可以来看看圣经中有关亚伯拉罕得子献子的故事:亚伯拉罕九十九岁时,上帝和他立约,并应允给他一个儿子。果然,他的元配夫人撒拉怀孕了。在上帝指示的那个日子,撒拉生了一个儿子,叫以撒。“神要试验亚伯拉罕,就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 神说: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祭。 亚伯拉罕清早起来,备上驴,带着两个仆人和他儿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 [此处描写的是一个纯粹到了极点的信仰者,还是一个失心疯?既不问神这么做的理由,也不同妻子商量,就清清爽爽地“清早起来,备上驴……。”克尔凯郭尔在其书《恐惧与战栗》中对此做了精彩讨论。] 到了第三日[注意这时间的长度,数字也是‘三’;亚伯拉罕在这三天中想了什么?],亚伯拉罕举目远远地看见那地方。 亚伯拉罕对他的仆人说:你们和驴在此等候,我与童子往那里去拜一拜,就回到你们这里来[还是会说谎的]。 亚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自己手里拿着火与刀[幼子身上背着将焚烧自己的柴,父亲手里拿着将杀儿子的刀];於是二人同行。 以撒对他父亲亚伯拉罕说:父亲那!亚伯拉罕说:我儿,我在这里。以撒说:请看,火与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在那里呢? 亚伯拉罕说:我儿,神必自己豫备作燔祭的羊羔。[何等坚忍之心!] 於是二人同行。 他们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亚伯拉罕在那里筑坛,把柴摆好,捆绑他的儿子以撒,放在坛的柴上。 亚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杀他的儿子[老天爷!孩子这时想什么?他今后会对这事想什么?]。 耶和华的使者从天上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天使说:你不可在这童子身上下手。一点不可害他!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只有这样才能‘知道’么?];因为你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独生的儿子,留下不给我[‘敬畏’让人可以去杀人,甚至自己最亲的人?所以人与神打交道是艰险的、有‘荒谬’(克尔凯郭尔)在其中的]。”(《旧约·创世纪》22:1-13)

  [12] 此句话取自《诗经正义》。

  [13] 《书经·舜典》:“弃,黎民阻饥,汝后稷,播时[莳]百谷。”之所以称“后-稷”,据说是因为神农烈山氏后裔柱在弃之先被任命为“稷(田正,或务农的首领)”。《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后土为社;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

  [14] 其大意是:“当后稷能爬行时,就有了智慧和识别的能力。能自求口中食,种植大豆,大豆长势茂密,禾苗成行而美好,麻麦长势茂盛,大小瓜实累累。”(罗文宗:《诗经释证》365-366页)

  [15] 王玉哲:《中华远古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464页。

  [16] 唐·库比特:《上帝之后:宗教的未来》,王志成、思竹译,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2年,第150页。库比特认为:“旧的部落意识、旧的种族民族主义和旧宗教……它们全都是憎恨的机器。它们只通过分裂来统一,只通过让人们的攻击性指向外面的、被视为恶魔的他者使他们互认同胞、团结起来。”后稷信仰,或由这种信仰培育出的周族的“部落意识”却处于这种分类框架的盲点上,它既不是种族民族主义,不是旧宗教,也不是库比特本人主张的由全球化和跨国公司“修正”(150页)出的“诗性神学”,(161页)因为它不仅仅是“一小组态度和技巧”(160页),也不只是“编造、再编造我们的宗教,讲述、再讲述我们的老故事”,(181页)而是要在唱颂这古诗歌的祀礼之中重新体验“生民”与“弃稷”的不安、痛苦、两难和感动,由此而“聿修厥德”,而“克配上帝”。(《诗经·大雅·文王》)

  [17] 参见弗雷泽《金枝》(大众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三十四章。叶舒宪《诗经的文化阐释》(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三章九至十一节。西方对于“阉割”的最早或最经典的描述见于古希腊早期的《神谱》,那里写出克罗洛斯(Chronos,其原义为“时间”)对其父亲乌兰诺斯(Ouranos,原义为“天空”)的阉割,而且是在其母或乌兰诺斯之妻该亚(大地女神)策划与配合下进行的。“广大的乌兰诺斯来了,带来夜幕,他渴求爱情,拥抱大地该亚,展开肢体整个地复盖了大地。此时,克洛诺斯从埋伏处伸出左手,右手握着那把有锯齿的大镰刀,飞快地割下了父亲的生殖器,把它往身后一丢,让它掉在他的后面。它也没白白地从他手里丢掉,由它溅出的血滴入大地,随着季节的更替,大地生出了强壮的厄里倪厄斯[复仇女神]和穿戴闪光盔甲、手执长矛、身材高大的癸干忒斯[巨人族]。……这东西[乌兰诺斯的生殖器]在海上飘流了很长一段时间,忽然一簇白色的浪花从这不朽的肉块周围扩展开去,浪花中诞生了一位少女。……由于她是在浪花(“阿佛洛斯”)中诞生,故诸神和人类都称她阿佛洛狄特(Aphrodite,后来称“维纳斯”,即爱与美之神)。”(《工作与时日;神谱》,赫西俄德着,张竹明、蒋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31-32页)之后,克洛诺斯为保持自己的神位,又将自己妻子生的孩子都吞吃掉,但最后,他还是被欺骗,他的一个儿子宙斯成功地躲开并最终推翻了他。于是,宙斯的闪电和霹雳就统治着世界。(同上书,43-44页)

  [18] 《周易·系辞下》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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