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反驳
直接反驳是用一个或几个真实判断直接推出某论题虚假的方法。直接反驳可以使用演绎反驳,也可以使用归纳反驳。例如,有一种观点认为“高考应实行各地统一的录取分数线”,有的人反对,举出实例说明这样做是错误的。这就是直接反驳。
(二)间接反驳
间接反驳不直接指出对方论题的错误,而是先论证与被反驳的论题相矛盾或相反对的论题为真,然后根据矛盾律确定被反驳的论题为假。例如:
有人认为:“所有的社会现象都有阶级性。”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众所周知,语言现象就没有阶级性,而语言现象是社会现象,可见,有的社会现象就没有阶级性。
这是一个演绎反驳。“有的社会现象没有阶级性”这一论断通过一个三段论推理被证实为真,而它和被反驳的论题“所有的社会现象都有阶级性”这一判断是相矛盾的。根据矛盾律,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时为真,其中必有一假。既然“有的社会现象没有阶级性”已经被证实为真,那么被反驳的论题当然就是假的了。
①反驳: p
②设: 非p(p与非p是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
③论证: 非p真
④所以: p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