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个国家的公共财政并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与宪政制度有关。公共财政,是指在宪政制度下国家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给付行为或财政运行制度,具有公共性、非盈利性、法治性等特性,并以公共利益和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为依归。防止公共财政的滥用,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而所有这些制度的建立都需要法治的保障。只有建立宪政体制,才能有真正的公共财政制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郑毅:“谨慎放权”意图与设区的市... 摘要: 2018年修宪新增关于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第100条第2款, 具有鲜明的“谨慎放权”意图:在下放地方立法权的同时, 实施以《立法法...(展开)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宪政 肖雪慧:民主、宪政的古代起源 选这个话题,一是因为正好是5月以来思想界集中讨论的话题,二是对宪政的起源存在争议性。一般以17世纪英国光荣革命为起源。但我认为立宪主义在西...(展开)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张春生 林彦:《立法法》修改前瞻 《交大法学》 张会长您好!感谢您接受访谈。我们《交大法学》计划在2014年第三期编辑一期有关《立法法》修改的特集。我们想了解修法的背景以及您对本次修改活动的...(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