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学的学术创造性,有目共睹。每三五十年,便有一次改朝换代。私法领域经历了历史法学派及其传承的概念法学、因批判概念法学而成就自身的利益法学和源于哲学解释学的评价法学三大转变。从萨维尼、普赫塔、温德沙伊特到耶林、黑科再到埃塞尔、拉伦茨和卡纳里斯师徒,每一次转变都造就了两三位一代宗师和若干个法学大家。这让我们不禁想问:这些法学家究竟是如何炼成的?
德国法学界的学子们在学成出山之前,一般要练好以下四样绝技:
绝技一:侧重案例分析的家庭作业
家庭作业就是案例分析,它是德国法学院低年级学生的主要考核方法。一般是任课教师发布一个或者几个复杂的案例,由学生按照德国案例分析的模式,逐层分析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最后推导出答案。学生在写作过程中,也会遇到若干学术争议点,但只需要大概地说清楚各家观点,然后选择一个即可。家庭作业的评价标准在于学生的分析思路,取舍何种学术观点原则上不会影响学生的成绩。
绝技二:侧重资料整理的讨论课论文
德国法科学生进入高年级,就要进行初步的学术素养的培训,即上所谓的讨论课。讨论课一般由教授事先分配题目,每个人分别撰写自己的部分,然后在课堂上,学生逐个作报告,由其他学生参与评论并由教授点评。讨论课论文的题目一般都是描述性的,为的是让学生对相关学术领域有比较全面的认识,学生写作的时候,要查看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汇编,总之,这是一个细心的活儿。
绝技三:侧重学术观点评判的博士论文
德国法科学生参加完主要由案例分析构成的第一次国家考试之后,成绩优异者,找到导师之后,紧接着就可以开始博士论文的写作了。博士论文就是一本书,只是这本书可大可小。我见过的最薄的一篇博士论文是一个日本人写的,关于日本的企业集团制度,几十页而已,最厚的博士论文是一个德国人写的,研究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一个问题,千页有余。博士论文的评分不在于薄厚,而在于导师对这篇博士论文学术水平的评价,拉伦茨当年在哥廷根大学的博士论文也只是刚过百页而已。一般来说,十本博士论文之中最多也只有一两本有比较大的学术价值,其余的都是水货。
绝技四:侧重学术创新的教授资格论文
若想写教授资格论文,前提是博士论文评价非常高,所以能够有此资格者已经是凤毛麟角了。德国的教授资格论文针对的主题往往是学术争议非常之大而久久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问题,或者是非常新的而具有全局性的问题。由于对学术性要求非常之高,很多人要花上大约5年的功夫,才能完成教授资格论文。教授资格论文是这些将来的教授们最为厚重、最能体现研究水平的学术作品,写作起来,他们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否则,若是最终被认为质量低下,一是指导老师的那一关通不过,二则即使侥幸通过也是很难拿到教授席位。可以说,教授资格论文是绝大多数德国法学教授在青壮年时期的扛鼎之作,以此,才能挑战天下群雄!
作者简介:作者毕业于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学院,现供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检察日报》2010年1月28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