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的改革风向
理顺党委政法委与政法各单位的关系,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新一轮政法委的改革题中之义
汪永清出任中央政法委第六任秘书长。4月22日,中共中央政法委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了这一消息。
引人关注的是,现年54岁的汪永清与现任政法委多位委员一样,同属法律科班出身:本科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之后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攻读法学理论研究生。1987年汪进入国务院法制局(后更名为国务院法制办)工作,2003年升任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此后,汪还获得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博士学位,并在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担任高级研究员。
履新之前,汪永清担任中编办主任一职,更早一些时间,他还出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协助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的孟建柱开展工作。后者在十八大之后便出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并力推政法工作“法治化”,而法学博士汪永清的加入也为这项备受关注的改革赋予了新的想象。
政法工作“法治化”
2013年1月7日,上任不久的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提出 “创新党委政法委的领导方式,提升协调解决事关政法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的能力,提升领导政法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这一要求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向全国的政法系统进行了传达。
在此之前,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曾作出指示,要求“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并且史无前例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些来自中共中央高层的改革信号,显然试图回应公众对于“法治”的期待。在最新的中央政法委组成人员中,同样兼顾了法学科班出身的官员与政法一线实务干部。最高法、最高检的掌门人周强、曹建明都是著名法律院校毕业的法学硕士,两人均为新一届中央政法委委员。
在具体的改革上,孟建柱提出,“要进一步理顺党委政法委与政法各单位的关系,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支持政法各单位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来源:人民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