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个国家的司法,不能光看她的法条有多完善,而要去看她的审判;看一个国家的审判,又不能光看那些带有某种表演性质的大要案,而要看她怎样审理日常生活中普通而细碎的案子。
五年前初次访美,虽然去过五间法庭,但都是浮光掠影、走马观花,没有旁听过一个完整的案子。这次访学一年,有充裕的时间,与其啃图书馆里那些晦涩难懂,动辄上千页的教材,不如直接到美国法庭里坐下,身临其境地观察他们开庭,审案。
费城刑事法庭,设在市政厅隔壁的一幢大楼里。我第一次去的时候,带齐了各种ID,护照、驾照和大学的Penn卡,结果发现根本不需要,就没人问你要ID。通过安检后,我找到二楼的服务台,想要一份当天开庭的list。工作人员面露难色,带我去了四楼的法院办公室。在办公室里,我跟接待的官员讲了我的想法,他说没有我想要的那种清单(后来我才明白,这里每天有数百个案子开庭,大部分是一些快速处理的轻罪案件,制作清单既不可能也无必要)。但他给了我一张名片,还特别在名片上加了他的手机,告诉我以后任何一天到法院,都可以给他打电话,他会向我介绍当天比较有趣的案子。
出了办公室,我随便找了一间法庭先进去旁听。费城的法庭跟美国的其他刑事法庭大同小异:拉开门先看到一个陈设简单的小房间,只有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供辩护律师或检察官与当事人谈话,交谈完全自由私密。再拉开一道门,才是正式的法庭。美国的法庭跟我们的很不一样:首先它是法官个人的法庭。美国宪法规定,法官任职是终身的,除非渎职或辞职,不受退休和政党更替的限制。因此每个法庭都会有一些法官个人的风格体现出来,比如有的法官会挂一幅自己的肖像。法庭里除了检察官、辩护律师和当事人外,所有的人员都为法官工作,包括速记员、书记员和法官助理。著名中国法专家柯恩教授,年轻时就曾经担任过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沃伦先生的助理。
法官的位置最高,且居于法庭正中,其高度大致使得法官坐着的时候,也比站着的律师和检察官高出一头。法官座位背后的墙上不像联邦法庭,有一块刻着“我们信仰上帝”的牌子,而是宾州的徽标,边上是美国国旗和宾州州旗,法庭后面还有一道门,打开就是法官自己的办公室。在很少的情况下,法官会把辩护律师和检察官同时叫进办公室,要么商量不便向旁听者和陪审团公开的问题,要么责备检察官或律师。有些法庭有陪审员席位,那是在被告人不认罪并要求由陪审团审判的时候才会使用。
当然,中美法庭最大的不同,还是被告人的位置。全美国的法庭,都不像中国那样,将被告人单独置于一种包围的环境中,而是让被告人跟自己的律师坐在一起(律师和检察官百分之九十的时间是站着的,尤其是跟法官说话的时候),与检察官并排面对法官。这种设计,当是基于普通法根深蒂固的无罪推定的法律传统。
我第一次进入那间法庭时,一个旁听的人都没有。很快就被法官看到了,他礼貌而客气地问我是谁,有什么事,我说我是来自中国的辩护律师,想旁听一下您的审判。他立即从法官席上站起,张开双手,声音宏亮地说“Welcome!”,随后,他摊了摊手又说,很遗憾他今天的庭审已经结束,建议我到七楼的法庭看看,或许还有其他案子正在开庭。
第二次去时,我已经熟门熟路了。因为911十周年的缘故,安检比第一次严格,皮带也得解下来,但还是不需要任何ID。十点正时我挑了一个法庭坐下来,旁听的人很多,五排椅子都快坐满了,有四五个法警只好靠墙站着。我心想这案子旁听的人这么多,应该比较精彩。后来才知道,坐我旁边的基本上都是被告人。正式开庭前,法庭工作人员、法警、检察官和律师们进进出出,不断把我身边的人叫起带到小房间谈话,法官助理逐一核对被告人的名字。我发现,除了叫到自己的名字,这些被告人都在低着头玩手机。
十点半,法官助理喊了声:“全体起立!”。然后一名黑人法官拉开门从办公室走了出来,庭审开始了。检察官先向法官报告今天将起诉的案子,表示自己已经准备好,辩护律师也表示准备好了,然后法官助理将一大摞案卷呈给法官。
今天的案子都是被告人认罪案件,庭审快速而简单,法官先问第一个涉嫌酒后驾驶的白人你认罪么?被告人表示认罪,然后法官问检察官的意见,检察官说了一个刑期和罚金的数额,法官又问辩护律师的意见,然后宣判被告人十天监禁和一笔罚款。然后由律师向被告人解释判决的含义及执行的时间。法官拿章敲在案卷上,五分钟,第一个案子了结。
从十点半到十二点半,法官一共审理了16起案件21名被告人。其中包括两名女性和三名白人,其他大部分为非洲裔美国人,当然这跟费城市区主要居民是黑人有关。大部分指控的都是轻罪,判决也很轻。只有两人在出庭前被拘押,其他被告人都是坐在我的前后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所有被告人都有律师辩护。甚至在开庭时,法庭上也是人来人往。先后有四名检察官出庭,有十几名律师辩护。如果被告人自己请有律师,公设辩护人就会暂时坐下来休息,其中一名穆斯林的被告人甚至聘请了一名穆斯林的律师(从装束辨认)。
基本上,法官对所有族裔的被告人、所有律师和所有检察官都一视同仁,自己聘请律师和由公设辩护人辩护的判决结果也都差不多。
当然,给我最深印象的还是法官的表现。干练、威严而慈祥,每当他作出一项判决,被告人说谢谢,他都一定回一句不客气,从无例外。一位美女检察官在起诉一件持枪案时,法官直截了当地问她:你怎么能够把这样的案子送来给我?你连枪是否开火都没有弄清楚。然后美女检察官各种解释,法官各种打断她。庭审持续了约十分钟,有九分钟是法官在问检察官问题,辩护律师只说了两三句话,被告人则一言未发,最后,检察官不得不撤回了案子。
两个小时的庭审,没有一声咆哮,没有一声啼哭,没有一声喊冤,被告人们上庭,就像去银行办事一样。如果不是法庭上站着荷枪实弹的法警,没准你真的会以为被告人不是在受审判,而是在享受服务。
出处:《东方早报》201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