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法、信法、用法,就是改革大船行得稳当、乘风破浪的“规矩”所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应当是同步的。离开了法治,就不会有市场经济的成就,市场就会混乱,经济就不可能起飞,更不可能平稳、高速地飞行。这是我们改革开放一条最基本、最核心的经验。当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进入比较成熟的新时期,需要更加强调法治。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治,经过前人的实践,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继续完善法治建设,也需要更加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
第一,用法律划分好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事权。中国这么大一个国家,既得维护国家统一、维护中央权威,也得照顾好各个地方的不同特点,调动各地的积极性,这是执政兴国的一个基础。在中国发展市场经济,首先要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这里面要讲政治,要算经济账,更要有法治。现在我们比过去更强调依法治国,大的框架当然是宪法,但还有很多具体的问题,在各个部门法中都有反映,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新一轮的法治建设与改革,要在这个方面下力气。
第二,用法律划清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政府是市场行为的“裁判员”,企业是市场的“运动员”,角色分工不同,不能混同。“运动员”也应该分类管理。众所周知,央企掌握国计民生的命脉,实力雄厚,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经济基础。但是,现在有不少央企放下自己的主业,拼命往房地产市场里钻,到处拿地。公有制企业,当然要实现保值增值,但办企业的目的不只是为盈利,还得承担部分社会责任,特别是央企,应该多花一些精力去发展那些中长期、战略性、风险大一些、利润可能不那么高,但是有利于国计民生长远发展,维护稳定的大项目。而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当然欢迎央企去拿地,不少地方都是一路绿灯,但这样一来,市场就会乱,很多事情就会产生不公平。加强法治建设,未来需更多着力于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第三,用法律来维护社会公平。促进公平、正义是政府的基本价值追求,但面对如此庞大、复杂的社会,政府要做到,很不容易。我们讲依法治国,不仅是建设与完善我国法治政府的要求,其实也是在帮助政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政府要尽量多考虑弱势群体,考虑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不能被利益集团绑架。现在的深化改革,正是要打破利益集团的束缚。给城镇低收入群体提供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职工利益的保障等等,都从一个个侧面体现了政府深化改革、服务民生的努力。让每一位社会成员享受到改革开放建设发展的成果,公平和正义才能被更多人感知。
过去30多年的法治建设,摸着石头过河是成功的。但进入了深水区,有可能摸不到石头,这个时候就必须开大船。而要操作诸多工具,控制复杂局面,就必须按规矩办事。讲法、信法、用法,就是改革大船行得稳当,乘风破浪的“规矩”所在。
(作者为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