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的经济结构必然会导致经济总量的先天性不稳定。把结构调整到合理均衡状态,是达到经济总量“稳”的内在要素和关键所在。
全球经济再平衡过程,将迫使中国寻求新的总需求的内部平衡,其要义则在于重建投资与消费、储蓄与投资之间的新关系。
增加最终消费在经济总量均衡及其经济增长的作用,是新常态下总需求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这首先需要完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在居民部门所得占GDP之比没有上升到合理水平之前,居民收入增长率适度地高于经济增长率。
创业资本的实质在于资本自由流动的精神,以及对承担巨大风险的高回报。因此,产业结构调整中,资本自由流动特别重要。资本流动就是产业结构变动与调整的过程;产业结构调整带动资本配置结构的变动,而资本在产业间转移的结果会助推产业结构的调整。
中国经济新常态不仅是经济增长速度的切换,更是通过经济结构的调整来实现有质量、有效益、没有水分的增长。通过合理的结构调整实现让“广大老百姓享受改革与发展成果”社会目标的必要路径,是新常态稳增长必需的微观基础。调结构也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不仅包括产业结构、地区结构的调整,也包括需求结构(储蓄与投资之间或积累与消费之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甚至金融结构的调整;而且,大结构之中还有小结构。这决定了经济新常态下的调结构,是一个复杂、庞大而又细微的系统工程。本文着重分析经济常态下的产业结构、总需求结构和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
合理的“结构”是“稳增长”必需的微观基础
马克思经济理论特别强调各大部类之间的关系,各大部类之间的结构失衡最终会导致经济危机。西方经济学的一般均衡理论,实际上就是强调结构均衡对经济效率和经济稳态的决定性影响。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就具有内在的不可持续性,总量上的失衡或经济周期波动,只不过是结构失衡在宏观上的集中外在表现而已。因此,不合理的经济结构必然会导致经济总量的先天性不稳定。把结构调整到合理均衡状态,是达到经济总量“稳”的内在要素和关键所在。好比一座建筑,结构不合理或结构变异,会使它成为危房甚至坍塌,成为“楼脆脆”;也好比开着一个或两个轮胎胎压严重不足的车在路上行驶,是难以稳定地操控前进方向而极其危险的。当经济结构的某些方面变得不合理的时候,轻者会使经济增速减缓,重者则会通过极端的危机强制经济结构恢复到较合理的状态。
新中国成立以来,曾数次出现过经济结构失衡及随之而来增长率急剧下降的局面。小平同志在1980年《目前的形势和任务》中讲:“我们过去长期搞计划,有一个很大的缺点,就是没有安排好各种比例关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取得举世瞩目高增长成就的过程中,虽然结构失衡得到了比较有效的解决,但新的结构失衡又随之出现,有的甚至愈发突出和严重。结构失衡影响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时,政府就会花时间和力气实施“调整、改革”的经济政策。当下则是政府在宏观经济政策目标上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以相对较低的但足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增长率,来换取经济结构调整的巨大空间。当然,经济结构的失衡是绝对,平衡只是相对的,只能在失衡中相对地实现动态的结构均衡;经济社会发展本身就是从一个失衡寻求另一个相对平衡、再出现新的不平衡及平衡的不断调整结构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新常态下增长速度的换挡,是旧常态下结构失衡的结果;新常态下经济结构的调整,是经济迈向新阶段的标志,是政府主动以相对较低增长率来换取经济结构调整的积极努力,将使中国经济增长获得更加持续的动力。
虽然结构不平衡是绝对的,平衡只是相对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应该放任经济结构的恶化。结构持续恶化的唯一结果就是经济以极端波动(下滑)或硬着陆的方式来消化。面对结构失衡,若政府主动降低增长速度来换取结构调整的空间,则可实现经济软着陆。在这方面,中国有过成功的经验。但结构不平衡总会伴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地出现,因此,在旧常态下的高速增长中,中国经济结构不合理也会从各个方面表现出来。抛开金融面不谈,单就实体面的结构不合理就有诸多表现。在总需求方面,储蓄与投资失衡加剧了中国产品市场对全球市场的依赖,过高储蓄率与投资率反映了国内最终消费的不足;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方面,居民所得占国民收入分配之比下降到了不足60%,政府所得和企业所得持续上升,抑制了国内最终消费的能力,且居民间的、城乡收入间的收入差距使得中国经济的二元特征更加明显;在产业结构中,为了急功近利的“保增长”短期目标,大量上马那些“短、平、快”的投资项目,固然取得了短期增长的“政绩”,但加剧了对环境、资源的过度损耗,也挤占了大量的资本,抑制了创新性产业的发展,不一而足。
任何一个方面的结构失衡,都会对总量经济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结构失衡或不合理,不过是资源没能得到最有效利用的另一种表述罢了。结构有效调整与转换,意味着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物尽其用;也意味着,即便没有消耗新的资源,社会总体福利会因结构改善而提高。对一直以粗放式投资驱动经济增长的中国而言,面对人多资源少的现实矛盾,结构调整是促使经济走向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选择。在当下,实现结构的有利调整,比过去二十年来更加迫切;当然,过去总量上的增长和积累,也为新常态下的结构调整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使我国有“资本”和空间在接受相对较低增长率的同时,促进和实现有利的结构调整。
但是,同改革一样,经济结构调整的某些方面,也是利益的重新分配过程。尽管相当程度上,经济结构调整是“稳增长”政策的必要组成部分,但就短期而论,结构调整比起“稳增长”要面临更多的困难。结构失衡是过去长期积累的结果,要把结构调整到合理均衡的状态,也非一朝一夕之事。尽管一直以来都在不停地强调调结构,但一段时期过于追求数字上“增长”的结果,经济结构非但没有调过来,其失衡与不合理的状态反而在较长时期愈演愈烈。由于结构调整不可避免地会对短期增长率有所影响,对那些追求以GDP增长率作为政绩的地方官员,结构调整更是一个痛苦的心理过程。只有在地方政府以“平常心”看等新常态下的经济增长率、并心安理得地接受它时,只有把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综合协调起来、且将“执政为民”而不是个人的升迁作为目标时,地方政府才会有足够的动力主动去调整经济结构。因此,调结构更需要重塑对地方官员的“激励相容”的政绩评价机制。调结构既需要有耐心,也需要有远见。
产业结构调整是基础
2013年,第三产业增加值与GDP之比上升到了46.1%,首次超过了第二产业。这表明,中国产业结构出现了历史性的积极变化。虽然如此,但这并非意味着,中国产业结构已调整到了合理状态。实际上,中国产业结构的内部结构调整,仍然需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才能解决。首先,众所周知,旧常态下的十年是中国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的十年,房地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20%以上。由于房地产业被划分到了第三产业,地产市场的繁荣为第三产业超过第二产业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经济过度房地产化,本身就是结构不合理的重要表现,而且国外的教训反复表明,过度依赖于房地产业繁荣而增长的经济,在国际经济体系中是没有过硬的竞争力的,终究要出现一些难以控制的问题。其次,第二产业中的不合理结构,仍然对中国经济稳定、环境等等造成不利影响。现在,人们谈论得最多的所谓“产能过剩”,实际上就是第二产业中的某些行业的产能,超过了经济对该行业产品的实际需求,导致了其生产设备的闲置或非意愿存货上升;所谓环境的恶化,也主要直接与工业化有关。
在旧常态中,虽然中国经济总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产业结构改善不尽如人意,基于技术创新的新兴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传统产业依然保持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占用了大量的资本和资源,且其资本利用效率低下。众所周知,中国人口密度大、人均自然资源缺乏,那种技术含量低、短、平、快的“三高”行业在经济总量中占有较大比重,加剧了中国经济增长与环境资源之间的矛盾,甚至直接带来新的社会矛盾。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在利用加入WTO后市场开放红利和国际产业转移机会的同时,也是发达经济体将那种“三高”行业的社会成本转嫁于中国的过程。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1994年至2003年间,中国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地低于中高收入国家,但高于东亚与太平洋(601099,股吧)地区国家的排放量;而2004年之后,中国的该项指标就一直高于中高收入国家的排放量,2010年人均排放量为6.2公吨,而中高等收入国家的排放量为5.4公吨,东亚和太平洋国家的人均排放量为4.9公吨。可以说,中国在旧常态下成为全球经济增长极的同时,也承担了全球增长与发展的主要环境与资源成本。
这正验证了一个老生常谈的经济理论:若缺少公共政策的干预,那种具有“负外部性”的产品会出现相对过剩,具有“正外部性”的产品则供给相对不足。特别是,在地区间为增长而展开锦标竞争的过程中,本应为经济活动的外部性承担起公共责任的地方政府,却为了达到高增长的目的,不但没有遏制那些环境资源代价大的产业发展,反而还因为这些产业有助于任期内的短期增长而纵容其野蛮式地扩张,甚至对那种直接对环境造成极大破坏的废水废气排放,视若无睹。
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无疑首先是要压缩那些高污染、高能耗、高水耗的产业。这首先是铲除这些行业得以扩张的行政土壤,即要改变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坚决放弃对地方官员政绩考核过分注重GDP的扭曲机制;也要对那些任期内环境资源继续恶化的官员实施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这应是建立淘汰落后产业的长效机制之一。其次,对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行政性的“关”、“停”是必要的惩戒机制,也可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为了治理北京的大气污染,河北就不得不忍受经济增长率下降之痛,大量地“炸掉”众多规模较小、排放处理设施落后的水泥厂等。不过,像这样的“关”、“停”具有政治任务的色彩,是否对未来污染企业的创建可以起到“儆百”的作用,是需要进一步观察的。
强行“关”、“停”“三高”行业的某些企业,对某些当局者实现目标和完成任务固然是来得“痛快”,但对被“关”“停”企业的投资者和工人,恐怕更多是“痛苦”的经济损失了。这就告诫我们,在产业结构的调整过程中,对那些因“顾全大局”而牺牲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的工人,既需要有相应的利益补偿或社会保障机制,更需要有新产业的发展,以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和更可靠的收入保障。因此,产业升级与换代是在压缩“三高”产业的过程中,既不会造成过多失业从而危及社会稳定,也不会造成经济大滑坡的必要稳定机制,是旧产业淘汰中寻求经济与社会平衡的必要支撑点。质言之,旧的落后产业的淘汰与新产业的开发和发展,是产业结构调整向前迈前必不可少的两条腿。
第三种办法是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来调整产业结构,比如碳排放交易就是其中之一。碳排放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所采取的市场机制。中国已经建立了包括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等在内的四家排放交易所,希望借此以市场化机制推动自愿减排。作为一种市场机制,通过排放权的交易,可以为那些获得了排放权配额后的企业实施有效的减排,提供市场化的回报和激励机制;相反,那些不能采取有效技术措施降低单位排放量的企业,要想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则必须“花钱”从市场上购买排额度,这一机制使本来具有“负外部性”的环境污染成本“内部化”了,从而降低了排放企业的边际利润。就中国治理“三高”产业而言,在强力实施“关”“停”措施的同时,在长期内,应在科学确定可承受的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引入市场化的排放机制,重建控制排放量的激励与约束新机制。
在淘汰落后产业的同时,新产业的发展格外重要。若只有“关”、“停”和淘汰,而没有新产业的足够发展,
一同淘汰的将还有政府在老百姓中的信心。新产业的发展既是淘汰落后产业进程的“稳增长”的基石,也是提升中国经济全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旧常态中,尽管中国为全球化作出了重要贡献,承担了巨大的国际产业转移的环境与资源成本,但一直被广为诟病的是,中国制造业附加值很低、自主品牌的全球竞争力很低。“贴牌生产”的结果,国内在以土地、税收等诸多优惠政策吸引外资的时候,国内工人在不太良好的工作环境中,赚取微薄的工资,为“中国造”的国外品牌企业贡献巨额的利润。所谓“出口八亿件衬衫换回一架飞机”之说,痛切且恰如其分地展露了中国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的难堪。
为了提升中国在全球分工体系中的地位,一些地方政府开始主动降低经济增长目标,以换取产业结构升级换代的空间。其中,具有典型意义的便是,广东率先实施了“腾笼换鸟”的产业调整政策,试图走出制造业对发达国家的品牌依附。广东率先舍弃增长的最优先目标,转而把结构调整放在区域经济发展最突出的位置,对中国其他地区乃至全国经济结构的调整,都具有标杆意义。这即是说,政府政策导向在产业结构的变化中有重要作用。合理的政策导向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转换,不合理的政策导向则反而会阻碍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任何以坐在办公室而指导的创新产业发展,不但不会对创新产业发展有所帮助,反而还可能会“与民争利”,把创新扼杀于摇篮之中。因此,这里所谓的政策导向,并不是指各地方政府制定巨细无比的产业规划,以政府的长官意志来取代市场基于潜在需求、技术革新及其发展潮流对结构变动趋势的判断,而是政府把握住宏观经济趋势的总体规律,以合理的总量经济目标中,让企业和投资自主承担风险的基础上进行分散决策。
当然,产业结构调整更关键的是内生于经济发展中的技术进步和需求结构转换。新技术的发明和新需求的扩张,往往会催生新产业的发展,同时,新技术的发展还会改变传统产业的生产流程和工艺,从而深刻地改造传统产业。质言之,不断的技术进步正是产业结构升级换代的根本保证。国内外的经济史都充分证明了这一点。然而,任何一个创新性产业的出现,尽管其有广阔的前景,但受制于其短期内难以实现充足的现金流、初期较高的成本,以及它会冲击原有相关产业的利益,新产业的发展不会一帆风顺。尤其是,在融资方面,传统以借贷为主的融资,因为其巨大潜在不确定性而“嫌弃”它。即是说,以借贷资本为主的融资体系,是不利于自主创新产业的发展的。因此,发展创新驱动的新产业,就需要新的融资体系的支持。美国的经验告诉我们,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以及私募股权基金在促进技术创新方面具有其独特的功效。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有利于技术创新的融资体系正在形成和发展之中。
创业资本的实质乃在于资本自由流动的精神,以及对承担巨大风险的高回报。因此,产业结构调整中,资本自由流动特别重要。资本流动就是产业结构变动与调整的过程;产业结构调整带动资本配置结构的变动,而资本在产业间转移的结果会助推产业结构的调整。从这个意义上说,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的财产权的保护”,将对中国技术创新友好型的融资体系的发展提供新的契机。但资本具有天生的逐利性,哪个行业预期利润高,资本就会流向哪里。这决定了资本在产业间的流动与转移,很大程度上具有“短视性”,造成资本在产业间转移的“羊群效应”。基于利润目标的个体理性的资本转移,往往会造成资本转移的集体非理性结果,使短期利润率明显高于社会的行业,吸纳过多资本并造成产业过热现象。旧常态下的中国房地产业发展过程,再好不过地阐释了资本在产业间转移的这一规律。这表明,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需要完善市场机制对资本在产业间过渡投机性流动性的惩戒作用。
需求结构的调整是关键
总需求结构的调整也是新常态下的重要政策取向,对新常态下的稳增长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在总需求的三驾马车中,旧常态是投资与消费之间的不断失衡的过程,这体现为储蓄率和投资率双双持续上升且达到全球仅见的50%上下的时候,储蓄-投资之间的缺口不断上升。重投资与贸易顺差、轻消费,是旧常态下总需求政策的基本取向。这有其特定历史阶段的合理性,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就是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基本措施在于增加资本投入以扩大生产;随着经济和金融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一方面金融风险更迅速地在国际传播,防范和化解风险比封闭经济中更为复杂,另一方面,随着经济总量的增长及在全球体系中地位的相对提升,必然要相应地承担更大的国际责任,这两方面均需要有巨额外汇储备做后盾。因此,重投资和贸易顺差(并依此积累外汇储备)是特定发展阶段要求。可喜的是,中国在不太长的时期内就(超预期地)实现了这些目标,中国在2006年就超越日本成为全球外汇储备最大的国家,到2014年9月底,中国持有的外汇储备总量达38877亿美元,占到全球外汇储备总量的50%左右。
但在经济总量和人均产出都出现了从量到质的变化之后,依然坚持过去那种重投资与顺差、轻消费的总需求政策,会反过来制约中国经济的稳定增长。且不说贸易顺差的持续扩张会引起国家间的经济摩擦时有发生,单论投资驱动的经济增长本身,不仅会造成资本浪费,资本使用效率低下,也会造成企业和地方政府杠杆率的上升,加大了潜在金融风险。当前,人们讨论得最多的中国潜在金融风险,均与过去投资主导下的企业和地方政府大规模债务扩张脱不了干系。全球经济再平衡过程,将迫使中国寻求新的总需求的内部平衡,其要义则在于重建投资与消费、储蓄与投资之间的新关系。
2014年7月29日政治局会议有关“投资的关键作用”、“消费的基础作用”的表述,实则从根本上界定了内部平衡重建过程中的投资与消费之间的新关系、界定了新常态下消费与投资在经济增长中的相对地位。做出这样的定位是因为,依赖于过高的投资率驱动的经济增长模式越来越不可持续了,中国经济的均衡增长,亟待提高消费对增长的贡献。质言之,消费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夯实,投资也难以持续地发挥其“关键作用”,因为失去消费市场支持的投资,终将导致无法及时有效地回收投资,更谈不上投资获得稳定的预期回报了。
尽管如此,国内还是有学者特别不赞同中国从投资拉动型的增长转向消费拉动型增长。其理由是,以消费来带动增长,意味着每年都要增加消费,若劳动生产率和收入不提高,只刺激消费就需要举债,举债多了就会爆发危机。这种看似有理的论调,忽略了中国经济的基本事实,是不利于新常态下调整总需求结构的宏观经济政策取向的。
首先,中国消费率一度下降到了不足50%的罕见水平,超过50%的储蓄率和接近50%的投资率本身表明,在一定范围内,投资率和消费率之间具有一定的跷跷板效应,即投资率的下降对应着消费率的上升。这表明,旧常态中失衡的储蓄投资、消费与投资之间的关系,自身就为新常态下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降低增长对投资的依赖,提供了可能性和极大的空间。
其次,消费增长要依赖于收入增长这是没错的,但(居民)收入增长既可通过经济总量的增长来实现,也可通过合理地调整、改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来实现。中国的现实恰恰就在于,旧常态下,居民部门所得占国民收入之比已经下降到了一个较不合理的水平,即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扭曲,是造成旧常态下消费被抑制的重要原因之一。这表明,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是实现中国总需求结构调整的可行途径之一。
第三,至于消费的增长会导致债务膨胀到爆发金融危机之说,更是颠倒了过去金融风险的是非根源了。合理举债是家庭平滑生命期内收入及提高效用的机制,而中国目前家庭债务与GDP之比不足25%,也充分表明,中国家庭部门的债务或杠杆率,其实还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倒是中国过去主要依赖于投资主导的经济增长,使得中国企业部门的杠杆率,在危机后本应去杠杆化的潮流中反而大幅度地上升了,它们是现在银行体系不良率大幅上升和潜在金融风险的最大贡献者。
因此,增加最终消费在经济总量均衡及其经济增长的作用,是新常态下总需求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合理的消费增长不仅不会加剧金融风险,反而还因消费品市场的扩大降低了企业的非意愿存货、加快企业的资金周转率,使企业原来沉淀的资金流动起来、活跃起来,并进而降低企业的负债率和金融风险。那么,在新常态下,该如何实现总需求结构的这一调整呢?这首先需要完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在居民部门所得占GDP之比没有上升到合理水平之前,居民收入增长率适度地高于经济增长率。为实现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化和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就增加劳动者工资收入、调整税收结构、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另外就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支持中低收入者消费水平的合理增长,促进其消费结构的升级。最后,房地产价格的相对稳定对增加消费也是必要的,高房价会对消费造成挤出效应。旧常态下消费占总需求之比不断下降,就是伴随着房价持续上涨的过程。总之,要让消费发挥稳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就应当“顺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趋势,完善消费政策,改善消费环境,不断释放消费潜力。”
中国总需求结构的调整,建立投资与消费之间的相对平衡关系,并非要以强调国内消费而完全否定投资的作用。即便是在美国这样技术创新占主导的国家,资本形成对经济增长依然至关重要,更别说像中国这样一直依赖于投资驱动增长模式的国家了。有效而稳定的投资,不仅是稳增长的需要,也是结构调整的需要,更是防风险和惠民生的需要。即便如此,即便投资依然“关键”,但也要从过去那种强调投资“量”的增长,转变到强调投资效率的增长这种新型投资驱动的轨道上来,实现投资结构的优化。
所谓有效投资,就是为达到满足最终消费的既定产出而使资本投资最小化的投资,是实现国民经济平衡增长的投资。要实现有效投资,不仅要改变过去那种一遇经济增长率下降,就急急忙忙地“大、赶、快、上”的浮躁心态、投资量的粗放增长,而且,最重要的改变投资结构。有效投资,一方面要避免各类投资主体为追求短、平、快而对某些行业的投资一哄而上,造成投资的集体非理性行为;另一方面,就是要使资本成本、风险对投资决策形成硬约束。从这个角度看,要使中国的投资更加有效,当首先进一步优化中国投资主体结构,通过简政放权、对内更加开放的金融市场而扩大民间投资,减少国有企业在竞争性领域的投资。国有企业素有“软预算约束”的积弊,它们过多地介入竞争性行业的投资,会扭曲市场对投资风险与收益的评价,在微观上还会挤压民间投资的资本可得性,提高民间投资的资本成本,且由此在宏观上降低了投资的总体效率。应当说,新世纪以来,中国投资主体结构已发生了非常积极的变化。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中,民间投资所占的比重仅为30.44%,2012年该比重已上升到了60.15%。但来自包括政府投资在内的非民间投资依然占40%左右,尤其是在一些领域,如房地产市场,具有软预算约束的国有企业频频摘得“地王”的桂冠,给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带来极大的挑战。因此,中国投资主体的市场化,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投资结构调整的另一个方面是从注重基础设施的投资转向充分重视更新改造投资。过去,中国经济虽然过度依赖于投资增长,但那也主要是指修路、架桥、盖房等基础设施的投资,真正用于改造企业生产技术的设备投资所占比重却相当低,而后者对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至关重要。据统计,2014年6月,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占全部固定投资的比重达68.6%,用于设备机器购置等方面的投资不足20%。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扬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在推动经济增长由要素投入驱动转向技术进步或全要素生产率驱动的过程中,迫切需要加大企业更新和技术改造升级的力度。……通过加速折旧的方法,内在地调动企业投备投资和更新改造的积极性。
”尤其是,在以3D打印、工业机器人为代表的智能化、自动化的第三次工业革命浪潮中,中国的投资结构是否能够从过度注重基础设施投资转向充分注重设备与更新改造投资,对中国经济能否抓住新兴技术革命的历史机遇,实现十八大所确立的经济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要的影响。
有效投资还要求投资的目的从“为增长而投资”转向“为消费而投资、为民生而投资”。只有“为消费而投资”形成的产能,才能找到适销对路的市场,能够形成生产、收入与消费之间的顺畅流转,投资形成的产能才能更好地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要,也才能更好地发挥消费在“稳增长”中的基础性作用。只有“为民生而投资”,才能够弥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不足,让那些通过市场价格机制被排斥在某些市场之外的老百姓,享受到适当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也只有形成为“民生而投资”,才能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废气、废水、废料等具有严重负外部性的因素成本内部化,缓解工业化过程中环境压力。
总之,总需求结构的调整,在降低经济增长对投资总量的过度依赖的同时,还需要积极地、多方面调整投资结构,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推动形成有效投资。
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调整是民心所向
经济的均衡增长,需要有均衡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反过来,经济的非均衡增长,往往伴随着被扭曲的收入分配结构。旧常态下,中国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扭曲性特征,从不同侧面均有明显的表现。在宏观上表现为居民部门所得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而政府和企业所得占GDP的份额明显上升。在微观上表现为居民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行业(部门)间的从业者收入水平悬殊。例如,城乡居民人均年收入之比,从1996年的1.726上升到了2009年的2.65;全国基尼系数从1982年的0.30上升到2002年的0.454,2008年又上升到了0.491,近年来的全国基尼系数虽然略有下降,但在2013年仍达0.473。旧常态下被扭曲的国民收入结构,导致了与之对应的扭曲的宏观经济均衡机制,这也是旧常态下的非均衡增长难以持续的重要根源之一。
新常态下储蓄与投资关系的调整、总需求结构的调整、新常态下的“惠民生”与实现“包容性增长”等等,在一定程度上,都需要保持适度经济增长的前提下,依赖于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调整来实现。否则,要么稳增长更困难、要么会更扭曲投资与消费之间的失衡,调结构的其他宏观方面终将是难以实现,防风险更为艰巨,惠民生也更遥远。无疑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涉及诸多方面。限于篇幅,这里只简要讨论改善居民部门、企业部门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
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应当进一步完善按资本、劳动、技术和管理等要素的边际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相协调,在初次分配中更好地体现效率优先的原则,发挥初次分配的激励机制,在再分配中则更好地达到公平的目的,从而在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中真正做到效率与公平兼顾。
具体的,改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在宏观上首先就是要提高被压抑的居民所得,在可持续性的经济增长中,提高居民部门所得占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党的十七大就已经明确地提出:“提高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收入在GDP中的占比”。近年来,居民部门所得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略有上升,出现了积极改善的势头,但仍有很大的调整空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首先是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和智力报偿。有人担心,劳动者收入提高会导致资本对劳动的替代,导致失业增加,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居民所得占比下降的事实。过去讨论各地方政府设置最低工资收入时,就有一些人担心这会导致失业增加。近年来,随着中国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一些代工厂从中国向东南亚的转移,更是加剧了一些人对中国传统以低工资取得的在国际产业竞争力的担忧。在以3D打印和工业机器人为代表的第三次工业革命背景下,资本对劳动的替代会更加突出。先人早就指出过,随着技术进步,工人就业的竞争并不是人与人之间的竞争,而是工人与机器之间的竞争。但是,在过去200多年里,尽管技术日新月异,生产过程日益自动化、信息化,但全球的失业率并没有出现趋势性的大幅上升。这就是因为,技术进步本身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而且由于新技术行业具有更高的生产率,新技术行业工人的工资水平一般会高于传统行业的收入水平。历史经验表明,技术进步、劳动者收入提高,并不能完全导致资本替代劳动。
其次,降低企业部门所得、增加居民部门所得的另一项措施就是,提高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居民部门的财产性收入包括资本利得及其孳息收入。但资本利得(因资产价格上涨而得利)并不构成国民收入的一部分,因此,资本利得增加并不会提高居民部门所得占比。鉴此,增加居民资本孳息收入是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途径。如何提高居民金融资产的孳息收入呢?这就要求:(1)进一步推进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切实改变以利率抑制手段让广大存款者为银行机构提供补贴的状况,应该让居民存款得到更为合理的利息回报;(2)进一步发展和深化银行存款的替代性金融资产,不仅可以实现居民更多元化的资产组合,而且由于其市场化的收益率,在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同时,还会倒逼原本受管制的资产孳息的市场化;(3)适当提高成熟上市公司(尤其是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巨无霸的央企)的分红,以充实社会保险保障基金。2003年,监管当局曾将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与分红挂钩,即再融资必须满足的前提之一就是,此前三年每年都有分红。2013年又进一步细分了强制分红的政策。虽然一刀切的强制分红引起了巨大争议,但强制那些依靠行业垄断地位、或依靠政府行政管制而创造巨大租金机会,且有巨额利润的央企而言,强制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以补充社保基金,仍不失为一个可选的政策。
第三,适度降低政府部门所得占比以提高居民部门所得占比,对改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也至关重要。这从几方面考虑:(1)继续在经济平稳增长的前提下,不断调整居民所得税税率及起征点,实行以家庭为计税依据的个人所得税制,使所得税税负更加公平;同时,还可考虑在计算所得税税基时,扣免某些负债项的偿还额,如住房抵押贷款、助学贷款的偿还额。(2)增加政府对居民部门的转移支付,尤其是社会保障与福利方面的转移支付。根据白重恩和钱震杰2009年的研究,中国社保缴费率远高于世界其他国家,增加了劳动者的实际税负;但中国社保的覆盖率却较低,社保缴费总额及其福利支出与GDP之比都低于全球平均水平。因此,增加政府对居民部门(尤其是社保与福利)的转移支付,既可以相对地改善居民部门在国民收入中的分配关系,也可以改善居民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具有宏观与微观的“一石二鸟”之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