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按语:八月的骄阳炙烤,并没有窒息学界、法界和刊界最近就“孟学案”而展开的热烈研讨。在不少人看来,这纯粹是“法律共同体”内部“互咬”、“对掐”的唇舌之争、文字对决,但在我看来,这场争论提出的问题,直指当代中国政统合法性和道统合法性的重大危机。倘藉此争论,能深入对这些相关问题的探讨,所谓唇舌之争或许就会转化为重建政统和道统合法性的重大契机。另这篇文字,是陪孩子置办行装中坐在商场用手机所写,其中简陋,自可想见。
一、为何面对批评,我们如此脆弱?
纵观此次“学案”,涉及学界、法界和刊界。可以发现,除了刊界外表上略微淡定之外(即使新宝主编提出了在目下中国不无道德化的期待:“ 社会将判断学术的大权交给你,说明了对你担任该职务的学术和品格之认可,就别去受那些诱惑挣那个不该挣的利益啦!一个总编辑,圣洁很难做到,高尚点是必须的”,虽然在有些人看来有点指桑骂槐,但刊界或曾经的刊界人物的发言至少在表面都显得温文尔雅且更具有建设性,无论前红、来梵还是卫方)。反观学界和法界争论的主要参与方,几乎见不得对方的任何一点批评,否则必欲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对方激烈,我比他还激烈。为何会如此?这让我想到目下吾国的部分独生子,平时父母过于娇生惯养,养尊处优,一遇到点滴批评,便或者龇牙必报,或者闷声不乐,失却孩子应有的阳光清纯。也让我想到了国朝以来的“新传统”:面对直接威胁其安全的“利维坦”,人们或者趋之如鹜、蹈之如鲫,或者闭口封言、明哲保身(这在前些日子公安肆意“捕律”,媒体肆意“审律”一事中不难看出。平时那么善言的一些律师,在此关头也大都闭了嘴巴)。而面对对自身并无实质性威胁的所谓“威胁者”,则必欲大动干戈、鱼死网破。这两个原因,前者涉及我们每个个体孤独、脆弱的心理世界;后者涉及我们每个个体所面对的政治生态以及在此政治生态下,个体变味了的“主体性”追求——个体主体性,不是向“利维坦”索取,而是和与自身身段差不多的人一较短长。原以为孟先生的回应会温文尔雅,没想到和法界两位主要当事者相比,意气用词,不说更胜一筹,但至少旗鼓相当。
二、为何面对批评,我们都捡起的是道德“武器”?
在法律人(广义的)的心目中,恪守法律,非但是国民和政府的共同之德,亦且是国民和政府舍此无他的道德。德化的法律,共融了公共道德(民法、刑法的大部分原则性规定)、职业道德(职业法律对不同职业者的义务性规定)、政治道德(宪法对国家、政府和政治家的义务性规定)以及私人道德。而私人道德,除却违法的“缺德”(本属于违反公共道德、职业道德或者政治道德)外,其余皆属权利选择范畴——无论“中人道德”还是“圣人道德”,皆如此。我这里所谓道德“武器”,仅指私人道德或“权利道德”。不难发现,此次”涉案”的“学案”三方,皆以道德说事。前引张主编的文字如此;法检两位主要事主对孟教授何以由“自家弟子”做主、在“自家刊物”发文,且“隐瞒”代理人身份的质疑或批评也如此;而孟教授的“供述”中无论对“公民代理”、“拔刀相助”的道德表白,还是对所谓“围殴党”的道德挞伐(“不要再像这次那样喋喋不休‘学术公器’、‘职业伦理’,听说过道貌岸然吗?意思是将道德整天挂在嘴边的都是一肚子坏水,围殴党好歹也有法官、学者的光环,别糟蹋自己的形象”)和道德劝诫(“三是那两朵法检届小花千万不要再像这次那样赤膊上阵,胡喊乱咬,头一扭骂徐昕教授扯淡,要知道贺卫方推荐给中国法院的法袍还是有点装饰作用的,卸掉法袍容易被误以为是土匪崽子,年轻人还是要修身养性,别沾流氓气”),都把道德立场凌驾于学理批评之上,以德性的华丽修辞反对理性的平和逻辑。在此,俨然凡是出手批评他人者,在私德上都高出他人一筹。于是,争论的主题便消隐,而对他人的道德挞伐和对自我的道德自信却凸显。何以如此?我想除了传统文化中“德教”的精神遗存之外,更与新朝以来,执政似乎永处道德顶端(所谓“三个代表”)而俯视芸芸众生不无关联。执政的示范和风化,养成我等“臣民”的亦步亦趋,只要逮住机会,必以高尚、道德示人,才可有资格说服他人,才可握住“正当话语权”。但问题是:在一个“罪制”下,谁又能是道德完人?在一个“罪制”下,任何人表白其清纯高尚,都有此地无银之嫌。这种表白不过是“捂罪”,而非“原罪”。同样,在此制下,对任何人的高尚道德要求,都不过是格外的奢侈。己所不能,奢求于人,此理焉通?因此——
三、能不能回到争论的问题本身?
我总觉得,法界争论,回到问题本身,比绕开问题而相互指责,或相互要求对方道德些更符合学术理性,也或许更见学术建树(这是否也有些“道德”标榜之嫌,所谓“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人毕竟是人。但人又不得不思考,否则,人类不思考,上帝就胡闹)。此次论争的问题是什么?我以为一是由学界孟教授文章所揭示的“裁判伦理”和“司法信任”危机;二是由法界两位主要参与者所指出的“学术伦理”和“学术信任”危机。学界直陈政统之弊,法界批评道统之非,就此而言,此次争论之所以能引起如此波澜,如此广泛关注,绝非偶然。因为上述两个问题,都寓意着当代中国两个核心领域的合法性危机,即政统合法性危机和道统合法性危机。中国目下面临的变局,之所以“三千年未有”,就是因为这两种合法性危机交叠共生,各自不清更缠绕不清。司法在党国原则(而非法治原则)下以政治正确牺牲法律正确,以自觉依附牺牲司法独立,以与民争利牺牲裁判公平,使当代中国的政统外不接现代政制,内隔绝古代传统,所谓执政史无前例的创造,在政统上可谓是集专制的狠与资本的贪诸恶于一身,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则只见“开幕”,不见过程,只见口号,不见行动,甚至反转为“取其糟粕,去其精华”!至于学术,在所谓“统一思想、统一意志”、“指标学术”的权力意志下,在所谓“课题学术”、“获奖学术”、“职称(学位)学术”的利益意志下,学人的道统担当或者为权力背书(法学界此类“英才”尤多),或者为“稻粮谋”。不要说把学术作为道统担当,即使把学术当作自个儿终身志业、个人爱好者又有几人?像许章润那样功成名就,仍笔耕不辍,像何家弘那样名满天下,仍下决心要每年发表十篇论文的学者,实在是凤毛麟角。一方面道统凋零,另方面重建道统更是遥涯无期,因之,导致学界浮躁,刊界也对之予以趋附。某著名“大刊”以给某些急于求成的大学“培育稿件”为名,动辄坦然自若地收取校方捐送的三、五十万元民币之举,更是令人嗔目结舌。此风之坏,直叫人生生无语!因此,如学界、法界和刊界藉此次“学案”而因势利导,深入上述两大关乎国家命运、关乎公民前途的问题展开讨论,学界、法界、刊界互为镜鉴、互有所获,或许是不幸中之大幸。已关注到前红教授、来梵教授都在朝此方向努力。倘能落实,则幸甚至哉!
2015年8月10日于北京城乡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