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9日,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历史上的法治和德治进行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在道德教育中突出法治内涵,注重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法律要发挥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使人们发自内心信仰和崇敬宪法法律。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思想理论性、现实针对性和工作指导性都很强,为法治宣传教育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全国范围内的“七五”普法大幕已经拉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对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何为法律信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多次强调法律信仰问题。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2014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尊法”放在了第一位。这次在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又强调法律信仰,足见对这一命题的高度重视。那么,何为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是人们在内心深处对法律的一种情感。这种情感包括认同、信服、尊崇、敬畏等因素,体现的是对法律自觉自愿地忠诚和尊重。具体看,法律信仰应主要有四个维度:一是认同法治社会是社会治理的一种理想目标,愿意在这个理想目标的引领下,为之努力奋斗;二是信服法治是现代社会最适宜的治理方式;三是尊崇宪法法律在一个社会中的至上权威和地位,头脑中有宪法法律至上理念;四是敬畏法律规则,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自觉服从法律判决。这四个方面在实际中是高度统一、不可分割的。
为何培育法律信仰
在当下中国语境下,培育法律信仰主要是基于法治建设中的现实问题,有四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破解“孝公难题”的迫切需要。2000多年前,秦孝公励精图治,任用商鞅进行变法。有一天,秦孝公问商鞅:这些制定出来的法律,如何让老百姓遵守呢?这一问被当代学者称为“孝公难题”或“孝公之问”。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建成,我国法治建设的主要问题已由法律制定领域转为法律实施领域。要解决“孝公难题”,让“纸上的法”变成“现实的法”,治本之策、当务之急就是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只有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才能形成社会法治精神,进而促进法治国家的实现。一个社会没有法律信仰,法治国家这个大厦就无从建起。
培养合格公民的必然要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是人的现代化。我国受2000多年封建社会的影响,一些人权力意识根深蒂固,法律至上意识明显不足,遇事首先不是找法而是找关系,信权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的现象还比较严重。今天,法治已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国家治理的主旋律,成为时代精神和公民意识的主要内容之一。一个没有法律信仰的社会,很难称得上是现代社会;一个没有法律信仰的公民,很难称得上是合格公民。培育以法律信仰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意识,有利于祛除暴戾之气,涤荡不正之风,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
凝聚社会共识的主要途径。随着社会的深刻变革,我国现阶段呈现思想多样化、利益多元化、矛盾凸显化的特点。规范、整合这个社会的最为理性的力量就是宪法法律,因为宪法法律体现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全体人民意志。不管经济收入多少、道德水准如何,也不管政治面貌、职业、性别、年龄,在宪法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都必须一体遵守宪法法律。从一定意义上讲,法律是社会的最大凝聚力,培育法治信仰的过程,就是在不同的社会群体、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的价值取向和不同的意志主张中,寻求和扩大社会“最大公约数”的过程。
普法转型升级的科学选择。过去30年的普法使得全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实践证明,实行全民普法,把法律交给人民,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法治国家的伟大创举和优势所在,也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随着法治实践的深入发展,我们对普法规律的认识也在深化。让人们了解法律知识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让人们内心信仰和尊崇法律。在“七五”普法全面展开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的伟大命题。这一命题让法治直达人心,抓住了法治建设的本质。新形势下的法治宣传教育应当实现从注重普及法律知识向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律信仰的转变。
如何培育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作为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生发出来的对法律的情感和意识,有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的形成和发展过程。这个过程既是一个漫长的自然历史过程,也是人们有意识地选择和培育的过程。如何培育法律信仰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
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宪法意识。自2014年以来的连续三个国家宪法日,习近平总书记都作出重要指示。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决定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开展宪法教育;也决定了宪法教育在国家的各种教育中居于基础性、主导性地位。必须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在一个法治国家,宪法是神圣的,决不能对宪法所规定的国体、政体等内容随意诋毁、攻击和违背。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既要宣传宪法知识,更要弘扬宪法所蕴涵的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权利义务相一致等基本法治精神,使之变成人们的法律信仰。
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发挥公职人员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的带头示范作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目前,领导干部重视法治的氛围已经形成,法治素养不断增强。但是,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差距尚大。针对这种情况,“七五”普法规划作了专门安排部署,把领导干部作为“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2016年,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提出了许多措施要求。目前,关键是抓好落实,促进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变成一种自觉、一种风尚、一种习惯,以此带动全社会法律信仰的形成。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设立“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对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具有重要意义。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应当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依靠法治文化环境的熏陶和滋养,在潜移默化中让法治精神入脑入心。因此,“七五”普法规划特别强调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
推动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过程变成培育法律信仰的过程。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对于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思想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法律信仰有赖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公众的立法参与是立法正义价值的崇高体现和有效保障。扩大公众的立法参与,既是一个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提高立法质量的过程,也是一个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法律精神融入公众思想观念的过程。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起草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增强公众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和认知。其次,法律信仰还有赖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执法、司法机关应当用自己全部的执法司法活动宣传教育人民群众。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把充分说理、解疑释惑贯穿于每一个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弘扬法治精神。
(作者系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